|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 证券代码: 605183 证券简称: 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 交易价格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金额为6,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注2:2025年1月1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09-30 注册资本:2762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法定代表人:闫志港 经营范围: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理财等经融业务);批发,零售: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蒸汽热的生产、供应;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益凯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益凯董事兼总经理王正系公司现任董事王梦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为关联方,据此,益凯为公司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成立,生产运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无法履约的风险较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风险总体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是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产品二氧化硅(白炭黑)。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益凯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产生,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正、公允,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 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 1日起执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公司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本次会计政策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阙伟东先生、陈小燕女士、王梦蛟(Mengjiao Wang)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章贵桥先生、陈明清先生、王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董事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及条件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其他说明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资料。公司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信息。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一、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阙伟东先生: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EMBA 学位。1989 年 8 月至 1992 年 2 月,无锡市第一棉织厂任 职;1992 年 3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无锡市白炭黑厂副厂长;1998 年 3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无锡恒亨白炭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无锡恒 亨泡花碱有限公司(已注销)总经理。200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 陈小燕女士: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0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2 月历任无锡恒亨白炭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经理、无锡恒 亨物资有限公司(已注销)总经理、上海确成贸易有限公司(已注销)董事长,2003 年 1 月起任公司董事。 3、 王梦蛟(Mengjiao Wang)先生:1940 年 3 月出生,美国国籍,汉族,博士研究生。 1964 年 9 月至 1982 年 9 月任职于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1982 年 9 月至 1985 年 1 月任职于法国科学院固体表面物理化学研究所,1985 年 1 月至 1986 年 8 月作为访问科学家任职于美国阿克伦大学 Kelley 教授的研究室,1986 年 8 月至 2011 年 2 月历任北京橡胶工业硏究设计院教授、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德国橡胶工业研 究所访问科学家、德固赛公司(赢创工业集团前身)高级科学家、美国卡博特公司 首席科学家、顾问。201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怡维怡橡胶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化工大学兼职教授、思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二、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章贵桥先生:1976 年 07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共党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历任安徽外经建设集团公司阜阳分公司财务部经理、 安徽外经大厦财务部经理、安徽外经建设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师、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会计系讲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现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兼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陈明清先生:1962 年 02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中共党员。2011.1-2016.12 任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2017.1-2019.12 任江南大学图书馆馆长。现任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低碳学会常务理事、《功能材料》杂志编委、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获“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 年学术带头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A 类和“江苏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等;获江苏省教育成果一等奖 2 项、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2 项、中国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2 项等,发表 SCI 收录论文 100 余篇,授权中国发明专利 40 余件。 3、 王靖先生: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教授,中共党员。任职于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兼任无锡市仲裁委仲裁员、江苏省商业经济学会理事,无锡市劳动仲裁员业务竞赛评审专家、国家注册企业法律顾问,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职独立董事。先后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五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二等奖,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一等奖,无锡市第十届、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十二届、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 2 等奖等。2012 年被评为无锡市十大中青年优秀法学专家称号。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山河路50号浙大网新科创园32-36栋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股东会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王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4 月2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12、15、16、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2、13、14、15、16、17、20、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下文),在来信或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或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以信函或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山河路50 号浙大网新科创园 32-36 栋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8793288 联系人:王今 联系邮箱:ir@quechen.com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序号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靖(以下简称“征集人”),基本信息如下: 王靖,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教授,中共党员。现任职于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兼任无锡市仲裁委仲裁员、江苏省商业经济学会理事,无锡市劳动仲裁员业务竞赛评审专家、国家注册企业法律顾问。先后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五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二等奖,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一等奖,无锡市第十届、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十二届、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2等奖等。2012年被评为无锡市十大中青年优秀法学专家称号。2022年5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13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本次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山河路50号浙大网新科创园32-36栋公司会议室 3、本次股东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二)征集主张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人王靖先生对上述议案均投同意票,并认为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投资者关系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投资者关系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山河路50号浙大网新科创园32-36栋 收件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510-88793288 邮政编码:21410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靖 2025年4月24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靖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 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做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 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 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 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 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 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期限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季炳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现金分红相关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鉴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公司《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该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该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林雯英近三年从业情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鹏飞近三年从业情况: ■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严劼近三年从业情况: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 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 立性和诚信的情况。立信拥有优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 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二氧化硅产品平均价格较上季度下降了2.44%,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72%。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纯碱采购价格较上季度下降了23.94%,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9.64%;石英砂采购价格较上季度上涨了0.52%,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31%;硫磺采购价格较上季度上涨了11.54%,较上年同期上涨了31.39%。 三、其它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比例:拟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809,423.84元,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66,808,382.53 元。根据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为了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未来一个阶段以自有资金为主应对固定资产投资、新项目实施等较大资本性开支能得到资金上的保证,确保公司业务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5,883,145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453,700.00股,按照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后的410,429,445.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现金分红金额123,128,833.5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54,768,463.72元也视同为现金分红,经合并计算后,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金总额177,897,297.22元(含税),占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8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关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数据及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同时合理考虑了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综合因素的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100%控股子公司 ● 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互担保。担保的融资品种和期限根据具体融资相关合同中的约定确定,当具体担保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阙伟东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介绍 1、无锡东沃化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秦浩新 持股比例:100%(75%直接持股,25%间接持股) 注册资本:230万元美元 住 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青港25号 经营范围:生产硫酸;生产中压蒸汽、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安徽阿喜绿色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6日 法定代表人:李超 持股比例:100%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住 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确成硅(泰国)有限公司Quechen Silica(Thailand)Co.,Ltd.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1日 住 所:9 Phang Muang Cha Por 2-1,Huay Pong Sub-district, Muang Rayong District, Rayong Province 持股比例:100%(60%直接持股,40%间接持股) 现任董事:阙伟东 股本(泰铢):175,000万 经营范围:二氧化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三明阿福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09日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黄伟源 注册资本:25,000万元整 住 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高砂村渡头1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饲料添加剂(限二氧化硅(1));研发、生产无机粉体填料(限白炭黑、二氧化硅、纳米二氧化硅);研发、生产牙膏级二氧化硅、食品添加剂;生产硅酸钠;生产、销售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海南海之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7日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陈小燕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住 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三楼1001室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供暖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化肥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确成硅化(海南)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7月4日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陈小燕 注册资本:500万元整 住 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5楼509-13-01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互担保。担保的融资品种和期限等内容根据具体融资相关合同中的约定确定。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内提供相互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5,945.20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5,945.20万元,上述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78%。 公司未发生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二氧化硅产品平均价格较上季度下降了0.91%,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84%。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纯碱采购价格较上季度下降了0.41%,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6.85%;石英砂采购价格较上季度下降了6.76%,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96%;硫磺采购价格较上季度上涨了27.24%,较上年同期上涨了69.06%。 三、其它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权来源:回购股票 ●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45.37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415,883,145股的0.8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确成股份”) 上市时间:2020年12月7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青港路2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15,883,145元 法定代表人:阙伟东 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沉淀法二氧化硅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二)最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优先使用回购账户中2022年度回购的114.79万股,剩余230.58万股使用回购账户中2024年度回购的股票。 四、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45.37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588.3145万股的0.83%。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确定激励对象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确定激励对象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10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828人的13.04%,具体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本次激励对象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包含国籍为中国港澳台地区的人员。 4、若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94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9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拟定的《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7.77元; 2)本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7.935元。 (三)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采取自主定价方式,价格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定价方式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稳定核心团队为根本目的,也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性,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人才保障。本次采用自主定价方式依据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沉淀法二氧化硅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目前已形成了从原材料硫酸、硅酸钠到最终产品二氧化硅的完整产业链,下游包括轮胎、饲料、牙膏等众多领域。公司是全球主要的二氧化硅(白炭黑)产品专业制造商之一。 公司视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资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开展后备人才建设、完善人才梯队。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人才竞争亦成为行业竞争的重要要素。现金薪酬激励在吸引、留住人才方面的作用较为有限,充分保障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是稳定核心人才的重要途径,而合理的激励成本有利于公司有效地进行人才激励,使公司在行业竞争中获得优势。 为保证激励效果,推动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综合考虑了当前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实践案例、激励成本的控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后综合确定。在该定价方式的基础之上,公司合理确定了激励对象的范围和授予权益数量。本次激励的定价原则与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相匹配,可以有效发挥激励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此外,本激励计划实施周期较长,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激励对象的预期收益取决于公司业绩实际完成情况和二级市场行情,与股东利益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因此,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公司高质量发展和保护股东权益带来积极影响。 同时考虑到近两年资本市场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股票行情也随之影响,公司认为,以市价作为行权价格授予员工的激励计划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激励效果。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这些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激励,可以提振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信心,真正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可以较大程度保证激励的实施效果,从而推动激励目标的实现。 因此,为有效地稳定和激励公司优秀核心人才,保持公司行业竞争力,从长远角度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并在综合考虑激励力度、公司业绩状况、股份支付费用等多种因素,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7.94元/股。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自公告之日起 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但下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在 60 日期限之内。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应当披露的 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将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解除限售: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将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限和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