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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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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
  (4)公司名称:长春德联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东至冬雪街,西至盛华大街,南至天宇路,北至其它规划用地(盛华大街1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17YP5T88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洗车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外卖递送服务;餐饮管理;自动售货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
  (5)公司名称:长春德联悦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7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盛华大街1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17NRDW9B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餐饮管理;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
  (6)公司名称:长春德联瑞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20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9MA17G1HW5U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洗车服务;代驾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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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司名称:沈阳德联连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7月25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西路13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CQWWPW54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经纪,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
  (8)公司名称:沈阳德联旗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西路1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CM830Q30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
  (9)公司名称:沈阳德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2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西路1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313132960Y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二手车经纪;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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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公司名称:沈阳德联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8月15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西路13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DXJHXD73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
  (11)公司名称:长春德联屿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3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2088号1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BM4HEW6L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二手车经销;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代驾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
  (12)公司名称:长春德联星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7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盛华大街1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17MU6K91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
  (13)公司名称:上海德联车护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庆芳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958弄7号8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325793898
  成立时间:2015-04-14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从事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汽车维修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机电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咨询,投资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工业品设计,自有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构商务代理服务,机动车驾驶服务,机动车安检。(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
  (14)公司名称:德中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9日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山林道13-15号2字楼C座
  法定代表人:徐咸大
  注册资本:HK$120,000.00
  经营范围:贸易及投资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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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公司名称:长春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5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577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309979130X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装饰美容,汽车置换,二手车销售,汽车租赁,汽车保险代理,汽车贷款信息咨询,汽车维修设备销售与租赁,汽车救援服务,汽车代驾,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维修,文体办公用品销售,汽车信息咨询,会展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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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公司名称:长春德联菲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9月15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2088号长春市维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办公楼1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C0935D4D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洗车服务;外卖递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餐饮管理;自动售货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代驾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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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公司名称:沈阳德联福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8月13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西路13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DW5JQ98M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二手车经纪;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杂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
  经查证,以上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是确定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总预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其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长春德联、上海德联、佛山德联、德联之星、长春悦骏、长春瑞骏、沈阳连众、沈阳旗骏、沈阳德驰、长春华骏、长春屿骏、长春星骏、德联车护、德中贸易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为长春骏德、长春菲骏、沈阳福骏进行车辆库存融资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不涉及反担保。
  七、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1,719.01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包括此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数额)为206,431.79万元,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48%。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5,034,397.63元,本次减值计提对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45,034,397.63元。
  具体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3)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因公司2024年度存货跌价计提减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2024年度存货跌价计提减值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相关会计规定实施,原因为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45,034,397.63元,减少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5,034,397.63元,减少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45,034,397.63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雷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由于雷宇先生已升任广东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职务,其本人不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因此雷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雷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规定,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该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雷宇先生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雷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雷宇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雷宇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杨志强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任期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志强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承诺在本次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前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调整后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杨志强(主任)、杨雄文、郭荣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雄文(主任)、李爱菊、郭荣娜;
  提名委员会:李爱菊(主任)、杨志强、徐团华;
  战略委员会:徐团华(主任)、徐庆芳、李爱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志强,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广东省科技厅财务评审专家、佛山市社科专家库入库专家等。
  曾入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学术类)素质提升工程、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培养工程、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等。
  曾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届新时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论坛 “三等奖”、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 “二等奖”、省级 “优秀指导教师奖” 等奖励 10 余项。
  杨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nxVKB3rNao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团华,董事、副总经理徐庆芳,独立董事李爱菊,财务总监谭照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陶张(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xVKB3rNa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1、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罗志泳
  电话:0757-63220244
  传真:0757-63220234
  邮箱:zq@delian.cn
  2、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下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两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5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2日通过书面及邮件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其中董事徐团华、徐庆芳、杨樾、李爱菊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徐团华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25-007)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会计师对此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券商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5-008)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会计师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券商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雷宇、李爱菊、杨雄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审议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报表口径)如下: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5,899.37万元,与去年同比下降12.91%;实现利润总额8,160.17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05.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77.57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56.07%,详细内容参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合并报表口径)如下:预计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5%一30%;预计净利润同比变动5%一30%。
  注:上述经营计划是在相关假设条件下制定的,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2025-009)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和总结,建议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确定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5-010)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额度范围及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券商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5-011)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基于正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商品(材料)、服务和销售商品(材料)、服务等日常经营交易内容,2025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150.00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对手方为时利和集团,时利和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团华、徐庆芳的兄弟徐桥华所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时利和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关联董事徐团华、徐庆芳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券商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5-012)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授信业务。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编号:2025-013)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事宜。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5-014)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原独立董事辞职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规定,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2024年度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合计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税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个人工作业绩统筹分配。同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其具体任职的行政职务,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按月发放的基本薪酬总额平均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月(税前)。
  关联董事徐团华、徐庆芳、郭荣娜、杨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经对独立董事雷宇、李爱菊、杨雄文的任职情况、自查情况表及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前述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的专人负责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15:00于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6、《第六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7、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志强,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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