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公司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关联董事郑晓军、李永喜、芮冬阳、曹承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24年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为了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可以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申请,且最终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际)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及固定资产贷款等。授信有效期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
  为解决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5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需要担保事宜,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互相提供担保。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知识产权等。如担保协议签订后的有效期超过上述担保有效期,但贷款未到期,则担保有效期顺延至贷款到期或担保合同到期。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超过上述额度的融资及担保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
  董事李永喜、郑晓军、芮冬阳、姜新宇、吴文忠、曹承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津贴的确认及2025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彭说龙先生、陈小卫先生、卫建国先生均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同行业报酬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有关报酬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4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电话、信息、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铠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了《关于监事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
  回避表决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公司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对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铠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处于正常运营状态,银行信用记录良好,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5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784,615股募集资金,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0元。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516,799,992.50元,扣除发行费用25,822,246.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977,745.60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332022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9,731.7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9,366.06万元,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为1,987.8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389.8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87.00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6,121.5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累计2,274.8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251.0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4年4月25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2016年9月19日,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0月1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番禺支行、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广东智光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9月12日,公司与广东智光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五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12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8日,公司与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13日,公司与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1月28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本报告发出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并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结项,节余部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已全部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同意终止“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募集项目,将剩余募投资金投入到“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情况
  2024年7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投向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和“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并将该项目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9月30日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变更前“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项目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03,417.77万元,截至变更日实际已使用2,890.1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00,527.65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02,251.25万元用于“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变更前“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项目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03,417.77万元,截至变更日实际已使用2,890.1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00,527.65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02,251.25万元用于“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3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5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 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2.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中议案8为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4.上述各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5.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就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3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号码:020-83909222,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智光综合能源产业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0760
  4.会议联系人:熊坦、邱保华
  联系电话:020-83909293、020-83909300
  联系邮箱:qiubh@gzzg.com.cn
  5.会议费用: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9;投票简称:智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说明: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等)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25年5月 日
  附件3: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截止2025年5月9日15:00 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69智光电气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2025年5月 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