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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032,6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目前国内重要的永磁材料生产商之一,公司持续深耕磁性材料产业,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纵向延伸、横向拓展、深度融合,以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为导向,聚力打造磁性材料国家级智能制造工厂,致力于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永磁材料应用方案提供商。公司产品的牌号众多、规格齐全,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集群,可以充分满足下游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节能家电领域、机器人领域、低空经济领域、汽车工业领域、工业设备领域等众多领域。 公司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实践,已全面掌握了生产永磁材料的核心技术,在相关领域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公司长期致力于服务国内外中高端客户,高度重视市场开发和品牌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品牌已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终端产品主要应用于三星、哈曼、华为、小米、亚马逊、美的、格力、LG、现代等全球知名品牌。 (二)行业的发展状况 自“十二五”以来,我国磁性材料产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我国目前已成为全球磁性材料主要生产制造国。烧结钕铁硼是我国目前产量最高、应用范围最广泛的稀土永磁材料,稀土永磁材料是永磁材料市场持续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从产能分布情况来看,浙江、山西、京津、江西、山东、内蒙古是我国稀土永磁材料的主要产地,浙江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产量占全国总量比例较高。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制造业发达,是我国各类永磁电机、电声产品主要的生产和消费集散地,浙江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可以辐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自身兼具产业集中的优势,因此其产能显著领先其他省份。 永磁铁氧体已形成产学研配套的完整工业体系,形成了以江浙、广东、四川地区为主的生产基地,出现了一批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企业,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得到较大提高,特别是以浙江东阳地区为中心的长江三角铁氧体永磁生产基地,产量占全国产量的50%以上。 (三)行业地位 公司是一家综合性永磁材料生产企业,产品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包括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两大类产品。在烧结钕铁硼产品领域,公司全面掌握了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制备工艺体系,凭借产品优异的磁性能以及小型化、轻薄化、精密化特点,在全球中高端消费电子市场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在永磁铁氧体产品领域,公司生产规模较大,是目前国内少数具备万吨级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磁体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生产技术相对领先,通过自主创新获取了多项独特的原料配方和工艺技术,产品性能优异和一致性高,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为显著的竞争优势,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均属于行业内第一梯队。公司凭借持续开展创新型生产经营活动,为下游众多全球知名企业提供创新产品服务,已快速成长为国内重要的永磁材料生产商之一,逐步获取了消费电子、节能家电等领域的相对竞争优势地位和良好的市场美誉度。 公司自2015年起即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公司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浙江省节水型企业等荣誉称号,新型铈磁体及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体产品被认定为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6,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被认定为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并创建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平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经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吴中平先生、吴伟平先生、吴昂蔚女士、陈建宇先生、范明先生、黄益红先生 6 位非独立董事,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韩春燕女士 3 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同时,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经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彭新明先生、卢双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吕响萍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3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等公告。 (二)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对原“年产 20,000 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 2,000 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进行分拆调整,将其中的永磁材料产能建设内容(含钕铁硼工厂及相应设备、铁氧体工厂相应设备、公用生产配套设施等)分拆为新的“年产 20,000 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 2,000 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将其中的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内容(含研发大楼及相应设备、宿舍等)分拆为“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并调整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公告》等公告。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彭新明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新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监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充分调动公司监事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有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其他职务的监事领取其他职务报酬,不担任其他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因此全体监事会监事应就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将出现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83.31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2024年度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10.6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872.6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83.31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83.3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严密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严密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为了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相关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特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职务,其原定任期至2027年10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严密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少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密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严密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严密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向严密先生在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金佳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并在当选后一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金佳莹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已报名参加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承诺尽快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金佳莹女士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金佳莹女士,1988年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浙江大学博士。2018年10月至2020年11月在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担任讲师;2020年12月至今在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担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佳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15万股,发行价格为41.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12,58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87,752,862.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24,827,137.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9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68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其他支出系工作人员误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179.99万元置换支付了非募投项目支出的银行承兑汇票,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93,945,628.33 元。其中,以前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136,902,792.57元,本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57,042,835.7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63,311,793.55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经202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后,于2024年7月8日与保荐机构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后,于2024年12月27日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 2、理财产品账户: ■ 3、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变更后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注2:“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也将投入对应募投项目。 注3:变更前原部分募投项目中“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由新增年产1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将现有节能电机磁瓦生产线搬迁形成的10,000吨产能两部分构成;变更后“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为新增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产能。 注4: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取得现金管理收益50.89万元,已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中尚有31,000.00万元未到期。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482.7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5,924.75万元。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合并变更为“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并将前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69,639.41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41,081.45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843.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八)使用信用证、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信用证、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了加快票据周转,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信用证、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制定了使用信用证、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操作流程,保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时候不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4年度,公司使用信用证、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计8,698.28万元(不包含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的179.99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公司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2024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时,存在以下错误: (1)2024年8-10月,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合计197.75万元置换支付了非募投项目支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在后续应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里抵减了该部分资金。该部分金额在2024年当年抵减,不影响2024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 (2)2024年10月,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合计179.99万元置换支付了非募投项目支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1月在后续应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里抵减了该部分资金。该部分金额已从2024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中扣除,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一、(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除上述情形外,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金额不含使用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部分。 注2: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进行分拆调整,将其中的永磁材料产能建设内容(含钕铁硼工厂及相应设备、铁氧体工厂相应设备、公用生产配套设施等)分拆为新的“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将其中的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内容(含研发大楼及相应设备、宿舍等)分拆为“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的内容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就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各位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已经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提案8.00、9.00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提案11.00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信息 1、请符合条件的参会对象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到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公司二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应在2025年5月13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陈心雨 联系电话:0579-86099583 传真:0579-86099583 电子邮箱:zkcydmb@dymagnet.com 邮编:322118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14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计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提案编码为100。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已持有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以下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图片列表: 【J:\arm_fire\0423\25预拼版目录\b118(星叶)\中科磁业 66\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_图片1.jpg】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4.出席人员: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中平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范明先生,独立董事楼建伟先生,保荐代表许刚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mKheseAkH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业绩说明会召开前通过前述方式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屠朝辉,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度审计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严立楠,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年度审计服务工作。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剑,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度审计超过3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屠朝辉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严立楠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剑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4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及评估,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2024年,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遵循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相关审计资格予以认可,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资金管理决策权,并 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7、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8、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收益回报。对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有效期自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更好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1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258.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71,704,150.9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及其他发行费用16,048,711.1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4,827,137.88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5,924.75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68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2023年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合并变更为“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82,385.64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69,639.41万元,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4,843.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议案已于2023年8月16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进行分拆调整,将其中的永磁材料产能建设内容(含钕铁硼工厂及相应设备、铁氧体工厂相应设备、公用生产配套设施等)分拆为新的“年产20,000 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 将其中的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内容(含研发大楼及相应设备、宿舍等)分拆为“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并调整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前述议案已于2024年12月27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分拆调整为新的“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和 “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包含变更前原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注2:本金额未包含利息收入投入的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38,671.81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投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6,331.18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将出现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相关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在上述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6、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收益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安排,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将出现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韩春燕女士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中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将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根据2024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在2024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证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4,032,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403,260.50元。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业绩稳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此项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过程中相关事项的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有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董事领取其他职务报酬,不担任其他职务的,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每人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因履行职责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该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就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综合考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务、工作年限、岗位职责等各方面因素,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3万元/月至10万元/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该议案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因此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吴中平、吴伟平、范明、黄益红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金佳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在当选后一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所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60,773.8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81,158.74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7,848,317.91元;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3,811,587.35元,按照相同规则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81,158.74元后,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5,506,665.81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4,032,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分红12,403,260.50元。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2,403,260.5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74.90%。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同时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属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八)规定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0元、346,815,618.57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0%、21.99%,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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