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增长218.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长77.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新增部分应收账款未到约定付款期所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周转较快,应收账款资产质量较高。 (3)预收款项较上年期末下降31.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预收的租金下降所致。 (4)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增长41.6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下降49.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增长37.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应付往来款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长42.8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8)预计负债较上年期末增长125.8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计提的环境治理费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71.3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分红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140.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存货跌价转回所致。 (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7.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减少所致。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5.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分红和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40.44%,主要原因是公司凭借稳定的核心渠道资源、扎实的流通网络体系和工贸服一体化发展优势,化肥业务板块在春耕旺季下销售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增强;精细化工板块甲酚产业链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成本优势进一步凸显,毛利率进一步提升。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4.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5.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8.65%,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存在回购专户。截止报告期末,回购专户持有27,381,678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程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太宝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程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太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人程诚女士、汪本法先生、胡鹏女士、徐敏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减资事项是根据企业经营现状做出的审慎决策,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因公司全体监事参与此次关联交易,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5:00-17:00 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程诚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胡鹏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徐敏女士,独立董事张璇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GfeaWdnD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将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投资”)提交的《关于辉隆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辉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57,244,3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4%,具备提案资格,其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表决的提案名称 ■ (二)上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上述议案1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13、14、17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 (四)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审议。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四)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徐敏、袁静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五)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个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25年5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5年5月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下属公司安徽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华生物”)基于业务战略规划及聚焦核心业务发展的需要,拟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5,500万元,其中,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减资2,800万元,合肥海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800万元,蚌埠海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692.50万元,蚌埠海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1,207.50万元。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减少至500万元。 (二)关联关系 上述韶华生物股东合肥海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公司时任董事、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成员共同出资设立,且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徐敏女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资属于公司对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的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4名关联董事程诚女士、汪本法先生、胡鹏女士、徐敏女士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公司监事均参与此次减资,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合肥海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公司时任董事、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成员共同出资设立,且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徐敏女士,为公司关联法人。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合肥海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主要情况如下: ■ 经查询,上述关联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二)其他交易方基本情况 1、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蚌埠海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蚌埠海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述三家合伙企业是为投资韶华生物而专项成立的合伙企业,无其他投资及相关业务,故没有相关财务数据。 三、本次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股权结构 ■ 本次减资完成后,韶华生物成为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结构调整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8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韶华生物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50,973,449.33元,评估价值为44,755,104.50元。 本次减资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各方协商确定减资价格为0.77元/股,减资金额共计4,075.23万元。其中,关联方合肥海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全部股权价值616.00万元。本次定价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减资协议主要内容 关于本次减资事项,韶华生物与各股东方共同签署了《安徽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减资方式及减资价格: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韶华生物拟通过定向减资方式将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减少至5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韶华生物将成为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结构调整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8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44,755,104.50元。 本次减资价格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经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为0.77元/股,本次减资对价以实缴出资额为基础,按其实际减少出资金额确定,合计为4,075.23万元。 (二)支付安排:韶华生物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减资对价。将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15日内,将减资对价分别支付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保证与承诺:各股东方已完全知悉并充分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与法律状况,本次减资为其真实意思表示。 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减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不论目标公司盈亏状况如何,均不再调整减资价格。 韶华生物保证按时、足额向减资股东支付减资价款。 (四)税费承担:本次减资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方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发生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各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保证与承诺,或做出的保证与承诺被证明为虚假、严重不准确或有重大遗漏,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协议各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适当地及全面地履行本协议,应当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系公司基于韶华生物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旨在优化业务布局、聚焦核心主业发展。通过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决策效能。本次减资完成后,韶华生物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最近一期期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辉隆股份与上述关联自然人除发放薪酬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此次减资定价以评估值为依据,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九、风险提示 本次减资需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