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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33,856.0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9,223,363.58元。经董事会审议,拟延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延迟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已于2025年4月9日提交注册申请,目前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未完成的,本次发行批文失效。” 为了避免2024年度利润分配与本次发行时间产生冲突,经慎重讨论,基于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董事会决定延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行完成后,会尽快按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为维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贯性与稳定性并积极回报投资者,2024年度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将不低于30%,以此估算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将不低于20,110,156.82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世界经济持续恢复,中国经济在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内需、优化经济结构中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回升向好。2024年,公司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的前提下,紧盯目标、开源节流、精兵强将、狠抓经济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9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703.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50%。 (一)聚焦主业,稳健发展 工业胶粘材料:生产端精细化管理成效显著,通过工艺技术和生产流程优化,实现降本增效。销售端国内外市场同步发展,实现销量和利润的双增长。其中,国内在家装室内和户外领域进一步筑牢的市场份额,实现逆势增长。 在美国发起的全球贸易战、去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针对国内市场,工业胶粘材料事业部,通过优势资源的配置,提前布局、不断修炼内功、开发打磨新产品,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制造、电子元器件、医疗消毒封包等重点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实现产品迭代,不断打破进口产品的技术垄断,实现进口品牌的逐渐替代和市场份额的提升,在打造胶粘新材料民族品牌的征程中坚定而稳健地前行着。 在传统的汽车后市场与包装市场不断拓展新产品,以满足市场对绿色、低碳的环保要求;海外销售积极布局新兴市场,开拓了自有品牌及遮蔽胶带的销售。 同时,公司加大研发力度,突破了在高内聚胶粘剂及PE与PVC膜的表面离型技术的实现,同时布局的可降解类材料,其中可降解包装胶带完成打样,满足市场更高的环保需求。 电子胶粘材料:在动力电池和汽车领域持续深耕,强化产品建设,完成了耐温度较好同时抗翘曲产品的开发,完成高性能丙烯酸泡棉胶胶带的开发。有系列化产品可以应用汽车内外饰粘接、保护场景;在汽车座椅、轮胎平衡块、轮胎静音棉等粘接固定有良好的解决方案。 借助公司多年的技术突破,已建立健全产品体系,成熟运用于各类量产电池及储能上,后续随着各类电池的诞生,公司的材料将会继续伴随电池的改变而做技术的优化。凭借新产品的开发,作为国产替代产品,已获得多家知名新能源汽车厂商和电池厂商的认证,与多家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及其供应商形成业务关系;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业务将是公司利润增长的重要一环。 光学胶膜材料:公司的 OCA 的产品系列已经覆盖折叠屏OCA、深四曲屏OCA、微四曲屏OCA等各种手机显示领域的高端应用,部分产品已经被国内手机头部企业运用在折叠手机上,并有多款在产品同步进行新机型的开发验证中,主要的竞争对手为美国3M,日本日东和日本三菱,德国德莎等。针对今年发展迅猛的车载显示领域,公司已经成功开发出不同胶水体系的OCA产品,目前正在配合国内头部车企与一级供应商进行开发验证中。为满足显示行业头部客户的新机型开发需求,公司研发了其他包括TPU、硅凝胶等各种材料。 公司与国内面板企业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多款产品实现了国产化替代,是行业内终端厂商本土化的材料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盲孔OCA、全贴合OCA、折叠OCA、UV光固OCA、折叠胶膜、TPU麦拉胶带等光学胶膜材料持续放量,产品结构不断升级优化。OCA光学胶是触摸屏与光学膜的关键粘接材料,公司自主研发的OCA光学胶膜系列产品在屏幕厂商、消费电子厂商、汽车厂商不断实现突破,打破国际巨头垄断,逐步实现国产化替代。 高端窗膜的开发和天幕新产品的推出,建立了在后车市场的护城河壁垒,并持续加大品牌推广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2024年零售渠道新增了安徽、山东、青甘宁、湖北等新省级渠道;完成50家形象店,350家合作店;PDI渠道贴膜量稳步增长。通过工厂直营+全域营销+创新合作机制,晶华展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活力和潜力,更让从业者看到了中国膜品牌的崛起和以价值为驱动的业绩增长新曲线。 公司将坚定不移地持续增强核心的研发投入,确保不断推出新的高附加值产品,带动公司整体毛利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加大对光学胶膜材料的技术和应用升级。 (二)高分子领域创新不断 公司在高分子领域不断钻研,成功打造出一套核心技术体系,涵盖高分子空间结构设计、交联结构设计、多元聚合技术运用以及精密涂布技术。 聚合方式创新: 热本体聚合率先应用:作为国内首个运用热本体聚合工艺生产OCA胶水的企业,我们有效解决了UV聚合的常见问题。大幅提升了OCA聚合的稳定性,保证了产品质量始终如一。 活性/可控自由基聚合创新实践:打破传统无规自由基聚合的束缚,在折叠OCA产品生产中创新采用活性/可控自由基聚合技术。这一技术全面提升了折叠OCA的综合表现,充分满足折叠屏产品对材料柔韧性与粘结牢固度的极高要求。 (三)产能建设扎实推进 四川晶华以打造行业智数化工厂标杆企业,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提高生产运营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目前年产 40,000 万平方米新型胶粘材料项目已完成部分产能建设,后续还将承接江苏晶华的工业胶粘材料的产能、年产 4 万吨高性能可降解纸基新材料项目完成部分产能建设,上述两项目现已进入试产阶段,生产设备运行良好,产能逐步释放。 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非公开项目建设进程,年产 8,6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目前已经完成部分电子生产线的建设和产投投放,2025年还将有新的生产线新增投产,加快公司产能释放,加快市场布局,以提升装备的先进性,推动产业的升级。 (四)精益管理,效益提升 报告期内,在流程再造上,公司修改和完善了顶层设计并下沉至事业部,持续不断的把优秀的业务实践固化到流程中,提升公司的管控和预防能力,通过“端到端”的流程建设,为客户创造价值;以数据分析为抓手,提升对经营分析和把控的能力,从事前评估,事中管理,事后总结全流程的数据化给与管理提供精准支持;在制度管理上,以“强基础,提效能,助发展”,梳理公司现行所有制度和流程,优化了事业部管理制度,供应商评估考核机制,研发项目管理流程,工程项目和设备采购安全评审等流程,完善了关键物流仓储流程,推出了“隔日达”物流服务和应急措施;在体系建设上,参照IATF16949、ISO9001等国标,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品质管理体系,提升全员参与意识和品质管理意识,配合业务部门完善客户群的审核工作,2024年度100%完成光学、电子、工业三个事业部终端客户的验厂、年度审计、供应链审计等审核工作。在采购方面,打造合格供应商名录,优化供应商考核机制,针对重点物料来料标准进一步优化并签订承诺,加强供应商开发和管理,对不合格供应商及时替换和剔除,每季度跟踪落实供应商评估结果,通过加大管理力度,提升来料合格率,降低了采购成本,提升公司效益。 同时公司各部门在管理层的正确领导下,注重流程的有效运行和培育智数化管理文化,推动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促进战略落地和企业提质增效。 (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产学研及市场多元合作 公司通过与终端客户的直接交流和个性化需求分析,实现了与终端客户联合研发,提前获取研发方向和研发需求,如公司与面板企业、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共同开发FIAM柔性智能抗冲击材料、基材; 公司通过政府组织、自主拜访等方式新拓展6家产学研机构,共有19所高等院校进入技术储备库,新增对接研究人员22人,进行了41场技术交流会,为公司在胶粘剂、阻燃剂/材料、可降解材料、OCA胶膜、结构胶、医用胶、低碳环保等方面提供充足的技术资源支持。 公司启动了CNAS实验室认可项目,完成了项目资料的提交和申请工作;子公司江苏晶华获评江苏省新型显示领域“筑峰强链”企业;江苏省质量信用A级企业,并通过了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成长型企业。 公司积极探索与供应商的深入合作,在高性能、环保、可持续胶粘材料行业及相关业务上,江苏晶华与陶氏(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在环保型压敏胶带方面展开深入合作,以满足市场对高品质胶粘材料不断增长的需求。 (六)打造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推动员工成长与企业共赢 完善公司培训机制,定向组织专训,通过“班组长训”、“销售专训”、“电子材料专训”、“管培生特训”等工作机制;人才培养方面,通过内部挖潜,2024年度通过高管带教、轮岗制方式打造复合型中高层后备人才;绩效考核方面,通过关键岗位考核与激励,超额激励、生产激励、研发激励多元分配机制,持续赋能组织发展;在企业文化方面,以节日为载体,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持续强化人力资源管理集团化转型工作,聚焦人力资源管理战略与管理目标,不断优化组织人事关系与集团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有效推进集团组织治理与管理模式变革,通过程序与流程再造与集团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目标、管理、程序与信息化的贯通;赋能业务,把脉现状与前瞻引领,强化人力资源BP管理,根据业务导向切实推进人力资源伙伴建设与方案解决,推动业务目标实现。 公司持续优化及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快速引进各类高层次专业人才,建立后备人才梯队,同时有计划的开展创新型高端人才盘点,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加大员工队伍结构调整及素质提升;构建“层次化、序列化、网络化”员工培养及人才发展体系,建立以任职资格为标准的员工职业发展路径及通道。 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以“打造新材料行业世界级百年品牌”为愿景,以“用科技粘接美好生活,为客户、员工、股东持续创造价值”为使命,通过技术创新、智能制造、数字化不断提高产品品质与品牌价值,定位“中国最具创新和服务能力的胶粘解决方案专家”。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新材料细分领域。通过将各类涂层材料与膜基、纸基、布基等基材复合,形成功能性新材料体系。依托多年技术创新、并购整合及产能扩张,已构建涵盖工业胶粘材料、电子级胶粘材料、光学胶膜材料、TPU车衣膜及汽车窗膜、特种纸、胶粘剂等多元化产品矩阵,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汽车制造与售后、消费电子、新型显示、家电制造等产业,并为动力电池、医疗健康、航空航天、高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配套材料,形成覆盖国家支柱产业与新兴领域的综合服务体系。 ■ 1、工业胶粘材料 公司工业胶粘产品以美纹胶带为核心,并逐步拓展至和纸胶带、布基胶带等多种产品,形成丰富的产品矩阵。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美纹纸胶带生产的企业之一,美纹胶带市场占有率长期位居前列。目前公司拥有工业胶粘材料的产能为60,000万平方米,其中耐高温美纹胶带产品性能优异,市场地位领先。公司工业胶粘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装饰、交通工具(高铁、飞机、轮船等)和智慧医疗、电子元器件、包装等领域,提供喷涂遮蔽保护、分隔、贴合固定、线束捆扎等多种功能。 在交通工具市场(包括汽车、动车、飞机、轮船等),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案包括纸胶带、布基胶带、薄膜胶带等,产品适用于涂装、总装、运输等生产制造环节,可实现喷漆遮蔽、固定、粘接、保护等功能。公司为轨道交通巨头中车集团,飞机维修运营商、国内多家知名汽车制造商提供成熟的胶粘解决方案。 ■ 2、电子及胶粘材料、光学胶膜材料 公司拥有电子级胶粘材料、光学胶膜材料和TPU车衣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动力电池、汽车行业等领域。 ①电子级胶粘材料 公司电子级胶粘材料多元化布局涵盖结构粘接、导热、导电材料、绝缘材料、高性能压敏胶制品等,其中公司导热导电、动力电池用胶粘材料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电子胶粘产品能满足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VR/AR 等各类消费电子产品制程保护、结构粘结、元器件粘接、密封、固定、缓冲等功能上的需求。 在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公司通过前瞻性的技术布局,几年前已经成功进入全球最大的动力电池宁德时代供应体系,为电池组装过程提供各类胶带,包括PET胶带、阻燃胶带、无基材胶带、泡棉胶带等。通过定制化的产品组合,有效的保证电池企业在组装过程中对各类阻燃、绝缘、隔热等材料的准确、牢固的安装和固定。在汽车领域,公司已经推出高性能丙烯酸泡棉胶系列新产品,具备量产能力,已小批量运用于国内车企成功代替了进口材料,将陆续开拓国内市场,同时公司推进在汽车领域胶粘材料的研发和生产。 ■ ②光学胶膜材料 公司光学胶膜材料包括全产品线的OCA、PU保护膜、离型膜、复合材料等,产品应用广泛,包括光学器件组装、显示器组装、镜头组装等,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汽车显示器等终端产品中都有应用。 ③TPU车衣膜及汽车窗膜 公司TPU车衣膜及汽车窗膜主要用于汽车漆面的保护,具有高强度、高韧性、高张力、耐老化等优良的物化性能。目前公司的车衣膜、窗膜业务已经全面铺开,销售区域覆盖至国内外。与此同时,我们也在与国内各大汽车厂开展合作,与此同时,我们也在与国内各大汽车厂开展车衣膜、窗膜产品合作。 ■ 注:1、上述产品为公司正在销售或者未来布局的产品; 2、应用图中涉及的电池、汽车、消费电子除本公司品牌外,不涉及对其他品牌的倾向。 3、特种纸 公司特种纸产品主要为胶粘用纸和吸水纸,胶粘用纸包括美纹纸、和纸、美光纸,可作为生产胶粘材料的基层,也可用作装饰材料、包装材料、印刷材料等;吸水纸广泛用于生产医疗湿巾、生活用湿巾等产品。 4、导热膜材料 公司的导热膜材料包含人工石墨导热膜和石墨烯导热膜两种散热材料。 5、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主要为化工新材料,包括高性能胶粘剂和特种涂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8,499.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0.94%;本期毛利率为 17.09%,较上年同期增加0.74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703.3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0%,利润增长的原因主要系 : 1、公司与大客户的合作进一步加深,本年度电子级胶粘材料销量进一步扩大, 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23年增长48.75%,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3.35%。 2、公司主动参与市场竞争,主要产品工业级胶粘材料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23年增长13.79%,毛利率同期减少2.32%。 3、本年度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0.74%,主要是由于本年度电子级胶粘材料市场应用拓展,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产品认可度较高;通过设备改造革新,产能产量提升,生产成本有效控制,产品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鉴于目前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授权期限,授权期限延长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4,062,9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222,997.1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2,264,335.4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958,661.6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3号),经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2023年7月18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350,195.56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427,872,801.54元,汇入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永丰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50131000945297528)。 (二)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36,222,997.10元,累计支付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12,122,826.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6,229,343.20元(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7,980,900.00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541,747.08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4,382.5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80,000,000.00元,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8,408,192.4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8月7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开户银行、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账号:34050173740800001734)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12月27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721.45 万元置换部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晶华新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已出具“天衡专字(2023)01698号”《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为9,721.45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9月10日,公司前次使用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资产运行质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鉴于年产OCA光学膜胶带2,600万㎡、硅胶保护膜2.100万㎡、离型膜4,000万㎡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798.09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用于永久补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新能源动力电池、3C电子产品终端厂商、屏显厂商的供应商,伴随着下游市场目标终端客户的加快国产替代脚步的实际需求变化以及新能源动力电池、0LED市场的快速发展变化,结合公司现有厂区的车间布局规划和对现有产线的升级换代,为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性能,公司将“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本次变更后的新项目由两大类产品组成,其中原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主要应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电子产品等的胶粘材料调整为年产5,700万平方米电子胶粘材料,保留了原有募投项目83.82%的产能,产品主要用于动力电池、电子产品、汽车领域、家电领域;又基于下游市场及终端客户的需求分析,新增年产2,900万平方米电子光学材料,产品主要用于触控显示、汽车领域、建筑领域,上述两大类产品均为对公司现有产品的扩产。 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公司拟将“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7,139.71 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进行变更,占原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89.63%,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40.43%,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拟投入的总金额为20,891.7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7,139.71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晶华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5)00422号《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晶华新材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华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华新材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利息收入。 注2:“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将募集资金总额 43,622.30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26.43万元后,根据募集资金净额42,395.87万元对各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后的投资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原因系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了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差额,故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5: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 注6: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年产OCA 光学膜胶带2,600万㎡、硅胶保 护膜2,100万㎡、离型膜 4,000 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798.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7:该项目于2024年6月结项,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系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3:3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 6 号楼行政楼三楼会议室,电话:0512-80179506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3、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 6 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潘晓婵 联系电话:0512-80179506 联系传真:021-31167528 邮政编码:201600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1、化工新材料产销量单位为吨。 2、光学胶膜材料包含功能性薄膜材料,主要指 OCA、车衣膜、复合光学材料等相关材料。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注:光学胶膜材料包含功能性薄膜材料,主要指 OCA、车衣膜、复合光学材料等相关材料。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迟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延迟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本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以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对董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董事丁冀平先生作为公司的外部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工作内容和责任,拟定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10.00 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将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全体委员均已回避表决。 由于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以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3)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同意。 由于本薪酬方案中周晓南、周晓东、白秋美为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故周晓南、周晓东、白秋美已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应对汇率异动及公司经营需要,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运行过程中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国内外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授信额度及银行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①指不限于上表所列其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新增授信额度。 公司拟申请的23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已包含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分、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均不超过1,000万美元、500万欧元、10亿日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矫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迟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延迟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延迟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监事矫立先生、韦家存先生、施卫红女士均不在公司领取作为监事的薪酬,所得薪酬均为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所得薪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及监事工作内容和责任,拟定了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将根据监事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3)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延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本年度公司拟延迟审议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延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迟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33,856.0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9,223,363.58元。经董事会审议,拟延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延迟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延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原因 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已于2025年4月9日提交注册申请,目前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未完成的,本次发行批文失效。” 为了避免2024年度利润分配与本次发行时间产生冲突,经慎重讨论,基于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董事会决定延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行完成后,会尽快按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为维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贯性与稳定性并积极回报投资者,2024年度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将不低于30%,以此估算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将不低于20,110,156.82元。 (三)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金额预计将不低于46,768,026.4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迟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延迟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迟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延迟审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等相关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延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进展、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魏娜女士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一次。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10万元(不含税及交通费),包括财务审计费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与上一年度一致。2025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简繁程度、工作要求、所需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相关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非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授权额度为177,200.00万元,其中包含截至2025年4月22日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78,355.4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8,355.40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求,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度98,844.60万元,具体授权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授权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一定金额范围 内就下述事项作出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批准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一)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844.60万元,均为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8,355.4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的对外担保总额最多不超过177,200.00万元。 (二)以上担保将严格执行监管规则对于担保对象和额度的要求,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授权时效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三、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对外担保预计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公司提供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8,355.40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89%;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单独签订合同或存单形式存放,以取得较高存储利率,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不包括无担保的债券投资)、并对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 ●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及其子公司将选取合格专业、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单位提供的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和期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单独签订合同或存单形式存放,以取得较高存储利率,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不包括无担保的债券投资)、并对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 4、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5、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和组织实施。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本次理财产品发行的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选取合格专业、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单位提供的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对此公司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型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 交易品种:与美元、欧元、日元相关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均不超过1,000万美元、500万欧元、10亿日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回款预测风险等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因公司及子公司有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与日元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合法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均不超过1,000万美元、500万欧元、10亿日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五)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签订相关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相关预计交易额度和交易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及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营销部门采用资金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就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8 号”),明确“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事项。 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8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4年 12 月 6 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 18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3683 公司简称:晶华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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