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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93,592,6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电子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电信光传输和接入网络,以及数据中心网络,可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类产品和数据通信类产品。 公司传输类产品可以提供光传送网端到端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传输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器件、光功能模块等。 公司接入类产品用于固网接入和无线接入应用。固网接入产品涵盖从1G到50G各速率的BOSA和光收发模块。无线接入类包括4G LTE和5G网络用CPRI/eCPRI的前传光收发模块,支持10km、20km、40km等传输距离,支持灰光、CWDM、LWDM、MWDM等波长方案公司数据通信产品主要用于云计算数据中心、AI智算中心、企业网、存储网等领域,提供数据中心内互联光模块、数据中心间互联光模块、AOC(有源光缆)等产品。数据中心内光模块支持100Gb/s、200Gb/s、400Gb/s、800Gb/s、1.6T等速率,支持QSFP、QSFP-DD、OSFP等封装,支持100m、2km、10km等传输距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法定代表人:黄宣泽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15:00在公司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F1一103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胡华夏先生、马洪先生、王征女士、孙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420A01534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李国庆、李醒群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5)第420A009339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420A015350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56,163,189.2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1,315,430.94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635,932,681.8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63,593,268.19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255,922,015.94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82,871,153.4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3,670,773,025.23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5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5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李国庆、李醒群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为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胡强高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年薪(税前)分别如下:黄宣泽122万元,胡强高122万元,徐勇116万元,向明101.88万元,卜勤练95.25万元,张军95.25万元,刘家胜89.15万元,何宗涛78.57万元,余圆66.10万元。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3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胡强高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42名激励对象中的28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除以上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对象外,其余714名激励对象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成员数量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对董事会席位数量进行调整,董事会成员数量由9名增至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由6名增加至7名,设董事长1名和副董事长1名,增设职工董事1名。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见附件一,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7名。经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宗雨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宗雨冉女士简历见附件二。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经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田宇兴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止。 田宇兴先生简历见附件三。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附件二:宗雨冉女士简历 宗雨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股权投资条线(二)负责人。历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审计部门副经理,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市值管理条线副总裁、战略股权投资部总监、战略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宗雨冉女士除担任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股权投资条线(二)负责人外,其与除国新投资以外的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宗雨冉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宗雨冉女士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宗雨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田宇兴先生简历 田宇兴,1973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1997年4月毕业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历任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裁等职务。 田宇兴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田宇兴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田宇兴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田宇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F1-1-103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如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4)上述议案1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30一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8日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电子邮箱:investor@accelink.com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有效期: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1 2、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下转B06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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