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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2025年整体预算,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 ■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7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4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2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编制了“提质增效重回报”2024年度评估报告并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巩固细分领域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与势为伍,巩固细分领域优势 公司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持续进行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公司坚持“与势为伍”的经营理念,把握生物医药行业发展大势,前瞻性布局多肽药物及其他高潜力品种,通过学科交叉的研发能力建立了“时间领先”及“技术领先”的核心优势,已形成极具竞争力的研发生产管理体系。 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取得20个原料药品种的国内原料药登记,十余个制剂品种的国内药品注册证书;14个原料药品种获得美国FDA药品DMF/VMF编号。期末,公司在研项目共43项,其中原料药项目23项、制剂项目20项,围绕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肿瘤等疾病治疗方向搭建了丰富的产品管线。2024年度,公司完成司美格鲁肽原料药的俄罗斯审评审批、韩国注册登记和GMP检查;替尔泊肽原料药取得全球首家美国FDA DMF。 截至2024年末,在国内市场,公司已取得20个国内原料药登记,其中13个已通过与制剂的关联审评,目前在CDE登记的6家司美格鲁肽或利拉鲁肽原料药企业中,公司是唯一一家包装规格达到1kg/袋的企业,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制剂方面,公司已取得10余个品种的国内药品注册证书,实现了重点产品磷酸奥司他韦剂型的全覆盖。在海外市场,公司已取得14个原料药品种的美国FDA药品DMF/VMF登记,替尔泊肽原料药于2024年2月完成美国DMF的首家备案,司美格鲁肽、利拉鲁肽等多个原料药已取得FDA First Adequate Letter,满足下游制剂客户申报需求。此外,公司与报告期内完成了司美格鲁肽原料药的俄罗斯审评审批、韩国注册登记和GMP检查。产能方面,公司在江苏连云港和浙江建德建有两个现代化生产基地,报告期内,替尔泊肽、利拉鲁肽原料药生产线通过欧盟GMP符合性检查;连云港工厂接受美国FDA的cGMP飞行检查并第四次顺利通过;子公司诺泰诺和在成立两年后接受美国FDA的cGMP现场检查并顺利通过,标志着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FDA对cGMP的严格要求,得到国际医药监管机构的认可。 在此优势背景下,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乘势而上,以良好的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5亿元,同比增长57.2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亿元,同比增长148.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8亿元,同比增长142.60%。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3亿元,同比增长130.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2亿元,同比增长131.79%。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时间领先、技术领先”战略,一方面,深耕细分领域,聚焦多肽业务,持续布局核心优势产品,扩大优质产能建设,以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持续推进前沿技术平台矩阵建设,对外积极拓展商业合作,产业链上下游互补延伸等,提升公司发展的成长性、确定性及可持续性,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二)学科交叉,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立足科创定位,以研发创新为驱动力,通过学科交叉构建技术平台矩阵,以“降维打击”策略实现技术领先优势,维持良好的毛利率水平,已在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形成极具竞争力的研发生产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已组建了一支由中科院“百人计划”等知名专家领衔的高素质、国际化、多学科交叉的高水平研发团队,核心团队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深厚的研发积累和开阔的国际化视野,熟悉国内外药品监管规则,按照国际法规市场标准建立了规范高效的运营体系和研发体系。2024年度,公司持续扩大研发团队建设,期末研发人员达385人,同比增长44.74%,硕博占比45%。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突破新高,达3.72亿元,同比增长178.24%,位于行业内较高水平。2024年度,公司新申请专利36项,获得授权18项。 公司充分发挥学科交叉的研发优势,依托小分子化药、多肽领域的技术积累,逐步构建寡核苷酸领域的技术壁垒。2024年12月,公司与美国斯普瑞喷雾系统公司战略签约,将静电喷雾干燥技术应用于多肽及寡核苷酸原料药的商业化生产,以缩短生产周期,大幅提高多肽及寡核苷酸的生产效率。同时,公司在合成生物学、基因治疗、光化学、电化学、AI-driven工艺化学等前沿技术平台积极布局建设,将技术优势通过平台战略拓展延伸至环肽、XDC药物领域,实现技术优势n次方的叠加。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项目管理与投入,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拓宽产品布局,延展优势业务边界,以平台战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发展生物医药新质生产力。 二、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共享企业发展红利 公司重视维护股东利益及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5年),建立起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并积极采取优先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落实《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规定,每年向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自2021年至2023年累计实施现金分红3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60亿元,各年度现金分红分别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71%、33.02%、52.34%。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公司价值,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实施了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97.80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9,780,094股计算,此次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175,824,075.2元(含税),转增87,912,038股;2024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97,802,061.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8.91%。 未来,公司将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继续深耕主业提升盈利能力,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通过多次分红、回购等方式给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效,加强信息沟通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充分地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为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效,提高公司透明度,2024年公司对定期业绩预告、药品注册证书、GMP现场检查、战略合作等事项进行了自愿披露,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要生产经营动态。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已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邮箱、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咨询和诉求,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公司组织2次定期报告线上业绩说明会和数次现场投资者调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主要负责人参会并与投资者交流沟通。此外,公司通过“诺泰生物”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多维度展示公司在企业文化、技术研发、产能建设和社会责任等信息,进一步传递公司价值。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继续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抓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传递公司价值。同时,进一步增强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探索公司信息的表现和传播形式,降低公司重要经营信息、产品进展的理解门槛,以便投资者更深入地理解公司经营情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获得投资者认同。 四、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自设立以来,逐步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逐步健全,三会规范有效运作。 2024年度,为进一步规范治理,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接待等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等议事细则,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股东及债权人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依法规范运作,历次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确保股东和债权人充分行使参与权和表决权。 2025年度,公司将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政策,切实落实好相关治理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规范性、系统性、有效性。同时,进一步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落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改革要求,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与运作机制、股东权利保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完善共担共享约束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畅通“关键少数”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加强“关键少数”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机制。 一方面,公司多次组织“关键少数”人员参加证监局、上交所、上市协会等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加强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及时更新“关键少数”人员名单,做好预沟通工作及密切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及时反馈资本市场发展动态、监管导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确保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另一方面,公司落实以实际业绩为依据的薪酬考核机制,将董监高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率等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情况相协调;并以股权激励计划作为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2023年度,公司实施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66名激励对象授予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4年6月完成第一期归属,向符合条件65名激励对象归属1,518,750股股票,前述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10日上市流通。 2025年,公司将继续督促“关键少数”人员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学习包括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在内的最新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市场知识、理解监管动态,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避免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窗口期交易公司股票等违规行为,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5年5月23日下午12:00-13:00;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2025年5月19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理食宿及交通。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诺泰生物) 邮编:311121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6297893 传真:0571-86298631 电子邮箱:ir@sinopep.com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童梓权先生、赵树彬先生、赵贞元先生、方卫国先生、姜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寿均华先生、刘坚先生、徐栋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寿均华先生、徐栋娟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坚先生已承诺在任职后将尽快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坚先生、徐栋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将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即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提名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殷新波先生、秦熙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后附简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司将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即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性,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履行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相关审议程序。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并确定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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