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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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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8.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9.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对2024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的考核,对2024年度董事的薪酬确认如下:
  ■
  注:1.郝俊文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12月20日辞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总裁职务。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聘任郎静女士为公司总裁,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郎静女士为公司董事。
  2.张金昌先生因任职单位兼职管理需要,于2025年3月26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张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上述薪酬为2024年度董事在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取的薪酬,包括薪金福利、年度业绩兑现奖、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对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考核,对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认如下:
  ■
  注:1.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聘任郎静女士为公司总裁,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郎静女士为公司董事。郎静女士为更好地履行公司董事、总裁职责,于2025年3月10日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聘任章夏威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2.李建宁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3月31日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上述薪酬为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取的薪酬,包括薪金福利、年度业绩兑现奖、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致歉的公告》。
  1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16.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关联董事郎光辉先生、郎静女士、郎诗雨女士已对议案16.1和16.2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1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在其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股权融资类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理财类产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国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订单融资、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各类融资性合同,具体事项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各类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40亿元。
  公司非固定资产类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相应外币,并可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本议案所指融资总金额不包括保函、保证金或票据质押等低风险业务占用的授信金额,即只包括实际使用的银行敞口融资金额。保函、保证金或票据质押等低风险业务占用的授信金额根据各家银行提供授信额度及相关合同由公司及子公司自行使用。
  上述事项具体合同文本采用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的格式文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办理并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文书。
  为便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工作的开展,上述议案内容在2026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前视为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社会捐赠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总裁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7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在建、筹建项目的资金需求,为确保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期发展的可持续性,并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412,896.9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1,030,163,874.83元。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的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在建、筹建项目的资金需求,为确保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期发展的可持续性,并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过审慎分析,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412,896.93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51,593,036.24元,在2022年度、2023年度已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24,620,779.08元(含税)。
  ■
  综上,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9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郎光辉先生、郎静女士、郎诗雨女士对部分子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人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势互补,获取更好的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源股份”)于2022年5月与薛占青女士签订《土地房屋租赁合同》,薛占青女士将其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科技工业园富达路的土地及房屋租赁给欣源股份,租赁期限自2022年4月至2042年4月,每年租金为2,741,702.04元。该租赁事项已经欣源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在答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反馈意见回复中进行了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郎军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郎光辉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现就职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二)天津朗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朗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为郎军红先生控制的企业。
  (三)薛占青女士为过去12个月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薛永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现就职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欣源股份。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郎军红、天津朗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薛占青为公司的关联人。上述关联人长期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目前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人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势互补,获取更好的效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人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势互补,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0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
  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120亿元(含等值外币),综合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10年。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对外担保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 被担保人: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甘肃索通盛源碳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欣源石墨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山东索通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湖北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索通华青炭材料有限公司、田东百矿三田碳素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168,531.5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5.99%,实际担保余额为793,846.5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3.53%。本次被担保人中,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甘肃索通盛源碳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欣源石墨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拟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并表非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120亿元(含等值外币),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控股子公司全年预计新增担保总额25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控股子公司全年预计新增担保总额95亿元。综合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10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3年。
  (一)预计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
  (二)在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整方式为:①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控股子公司使用;②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在公司授信额度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新增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单体原则上不超过20亿元,具体采用相关金融机构的格式合同文本,各子公司可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批复要求适当调整自己的对外担保金额。
  (四)就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办理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对外担保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五)超出上述授信用途、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外的授信或融资,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二)甘肃索通盛源碳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三)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四)内蒙古欣源石墨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五)重庆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六)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七)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八)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九)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十)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十一)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十二)山东索通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十三)湖北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十四)江苏索通华青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十五)田东百矿三田碳素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江苏索通华青炭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设立;田东百矿三田碳素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协议版本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全部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并表范围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及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相关授权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168,531.5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5.99%,实际担保余额为793,846.5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3.5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5,641.5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3.83%,实际担保余额为730,956.5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1.36%;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二、授权具体内容
  (一)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项目及融资规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事宜,通过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申报、撤回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及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根据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实施发行方案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需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项目成员近三年从业情况:
  ■
  3.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审计收费
  立信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共计人民币18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以及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等并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确定,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立信在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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