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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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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其中,上述子议案25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子议案1-9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与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全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与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与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谢莺霞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谢莺霞、蒋雨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与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5.63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谢莺霞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蒋学明、谢莺霞、蒋雨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5.28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谢莺霞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蒋学明、谢莺霞、蒋雨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0.08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42.288万股限制性股票及作废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49.98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处理132.354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谢莺霞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蒋学明、谢莺霞、蒋雨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二十七)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JOSEPH ZHIFENG XIE)》《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志伟)》《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丽萍)》《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晨骏-离任)》。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3 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56.24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677.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358.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7日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26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于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本年度公司累计使用 172,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的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累计赎回金额为131,5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赎回保本型产品余额为100,000.00万元,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车规级闪存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699.24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xnm闪存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除此之外,不涉及募投项目其他内容的变更,经重新论证后,该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20,000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截至2024年5月8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218,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77%,回购最高价格38.7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2.80元/股,回购均价31.0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06.2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截止2024年10月9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本次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506,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52%,回购最高价格20.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4.14元/股,回购均价18.19元/股,支付资金总额10,017.3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芯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东芯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xnm闪存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除此之外,不涉及募投项目其他内容的变更,经重新论证后,该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注5: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注6: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注7: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车规级闪存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699.24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为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5.63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441.3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01.70万股,预留授予39.60万股
  3、授予价格:21.874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144人,其中,首次授予117人,预留授予27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8、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3、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
  4、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5、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调整为21.874元/股,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0)。
  8、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向11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01.7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10月27日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9.60万股限制性股票。
  ■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当期对应限制性股票已全部作废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5.63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9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首次授予的104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85.63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188万股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5.632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5月9日。
  2、归属数量:85.632万股。
  3、归属人数:104人。
  4、授予价格:21.874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0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1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63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1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63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自查,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9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且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9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归属的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六)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5.2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334.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17万股,预留授予17.25万股
  3、授予价格:19.18元/股
  4、激励人数:153人,其中,首次授予134人,预留授予19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8、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4、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5、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7)。
  8、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向13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17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10月28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7.25万股限制性股票。
  ■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5.28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14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首次授予的123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95.2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78万股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23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5.28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14日。
  2、归属数量:95.28万股。
  3、归属人数:123人。
  4、授予价格:19.1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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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及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的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23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1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28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1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28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自查,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14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14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归属的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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