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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真实、有效。《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龚蕾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所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其工作勤勉尽责,执业水平良好。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5,352,821.4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3,789,382.03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惠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已全部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4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净收益共计314.9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之“(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人民币82,745.13万元建设区域总部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人民币33,732.0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2日超募资金金额,最终投入金额以公司全部超募资金含孳息为准),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最终项目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区域总部中心项目的金额为32,265.99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55.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桐”)增资70,0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宏桐提供的有息借款43,776.29万元(含截止202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转为对其增资,使用自有资金增资26,223.7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鹏飞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骞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兼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法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鹏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骞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的审计收费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往年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所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其工作勤勉尽责,执业水平良好。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7.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公司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留存未分配利润以保障公司稳健经营,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3,151,713.1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0,292,245.53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未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现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97,081,956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169,893,423.00元(含税),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以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2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97,081,9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43,686,8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0,768,836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3、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151,713.17元,拟分配的现金分红169,893,423.0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24%,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 公司属于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业,目前,我国电生理和血管医疗器械现已进入自主创新的快速发展时期,并在部分相关领域实现了技术突破和国产替代,但由于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业技术壁垒高,除冠脉介入器械市场已基本完成国产替代外,其他介入类高值耗材仍以进口产品为主。为进一步缩小与外资厂家的差距,国产厂家需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二)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生理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产电生理和血管介入医疗器械品种品类齐全、规模领先、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已具备能够与国外产品形成强有力竞争的能力,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三)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5,801,597.7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18%。实现营业利润753,691,427.4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5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151,713.1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8%。 公司近三年研发投入分别为17,487.63万元及23,791.56万元及29,053.9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14.38%、14.42%及14.06%。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保持高额研发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同时,需要进一步投入资源加强市场拓展并积极寻求外延发展机会。 因此,公司需保持充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从而保障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4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将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支持公司日常经营、研发项目推进、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会始终坚持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会积极召开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自修订后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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