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或”改为“或者”、“股票”改为“股份”、“种类”改为“类别”、“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条款编号及标点的调整等,不再作一一对比。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鉴于公司计划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为保证制度体系的统一,对应修订及制定了若干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 上述治理制度中23-3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 修订后及新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