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7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2亿元,拟将分散在各个下属公司的技术中心整合到一起,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实力,该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拟通过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向上海恩捷租赁其厂区内的实验楼、办公楼及宿舍的方式实施。
  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投入使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590,295.22元,其中: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472,295.56元,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17,999.66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3,921,272.77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3,624,804.04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截至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7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
  截止2020年2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3月16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97,984,425.54元,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1799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6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7,495,413.51元,募集资金净额4,982,504,554.49元。
  截止2020年8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36,635,799.8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54,221,260.11元;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37,050,782.36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363,757.34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4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421,41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973.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6,453,872.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546,101.02元。
  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5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7,183,483,144.7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98,086,272.07元,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安排的原因,截至2024年末尚有人民币734,000.93元待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到公司自有账户;于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46,795,768.34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8,601,104.38元;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元进行理财。综上,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13,607,340.77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43,544,384.54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64,341,341.70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43,544,384.5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19 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号),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净额10,588.68万元及相关利息用于新募投项目“恩捷股份研究院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公司、中信证券、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和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了十二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4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2025年4月18日,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和监管函主要涉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公司对此高度重视,正开展整改工作。公司将以此为鉴,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履职的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22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2024年度,恩捷股份在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不存在严重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条例的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1-1: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2: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3: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4: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下午14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63,655,793.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317,501.09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57元/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7,199,637,500.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471,229,555.06元。
  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5号)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所有成员按其在公司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公司未另行支付任期内担任监事的报酬;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将遵循2024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
  全体监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5月14日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2、议案7.00和议案8.00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股东会就议案5.00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董事及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议案进行投票;股东会就议案6.00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监事及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议案进行投票;股东会就议案7.00进行表决时,相关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议案进行投票。议案5.00和议案6.00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议案1.00和议案2.00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00、议案4.00、议案7.00、议案8.00、议案9.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排列。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翟俊、董事向明、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有成效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晓华先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4年修订)》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63,655,793.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317,501.09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57元/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7,199,637,500.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471,229,555.06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所”)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容诚会所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5号)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容诚会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将遵循2024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5年度津贴上限维持每人税前10万元/年。
  全体董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Paul Xiaoming Lee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以2024年度为基础,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部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
  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董事马伟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