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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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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08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表决同意方可获得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一11:30,14:00一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潮 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邮箱:eastcompeace@eastcompeace.com 5、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7,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0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万谦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楼水勇先生、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宗潮先生、财务总监潘利君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1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东信”)及其控制的公司、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产品、销售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租赁等事项,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46.17万元,未超出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本议案关联董事万谦先生、楼水勇先生、谢宙宇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旗下关联人数量众多,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在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时采用简化披露的方式。若关联双方2025年度发生单项金额较大且超过本次预算的关联交易,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单独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规定,中国电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电科东信及其控制的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谦 注册资本:98,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9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电科东信为公司控股股东,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电科东信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成员单位,坚持以信息通信、智能科技、数字安全为核心产业,以智能制造和资产经营为支撑业务,为政府、公安、电信、金融、交通等关键行业,提供更加安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产品及服务,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颖砚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168号(梅溪商业广场B座)云溪谷数字产业园5层5-100(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鞋帽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咨询策划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试验机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旅客票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软件外包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外卖递送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销售代理;互联网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医疗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关系 珠海通为公司合营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珠海通作为公司的合资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以关联公司在招标活动中的投标报价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未签署框架协议,依据业务需求采用签订订单或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且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小,不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有关公司 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并了解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1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不超过103,897,60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最终确定发行数量为100,160,74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75,592,304.55元,其中,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328,736,931.43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并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专项存储情况 根据《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公司会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美景支行、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对“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详见附表1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中的内容。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旨在通过对eSIM模块、NB-IoT模组及物联网服务接入部署和管理平台的研发,加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该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是对智能卡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对于提升单人劳动生产率,改善设备综合效率,优化产品质量,间接提高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2,754,032.14元,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号)。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54,032.14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2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已于2022年12月5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3年12月6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NB-IoT项目”已基本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8,630,792.0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医保平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市场环境及相关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推进不达预期,基于投资风险控制、公司产业战略发展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公司终止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公司终止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后,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如有确定的投资项目,在保障新的投资项目市场前景良好且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 3.“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由“中央集成控制系统”和“产线改造”两个子项目构成。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公司对该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进行了调整,将“产线改造”项目中智能物流改造部分的募集资金投入由2,839.40万元减少至2,328.40万元,该部分减少的募集资金转投入至“中央集成控制系统”的MES系统,同时,由于该项目中PMS系统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全部由自有资金实施完成,故将该部分相应的募集资金同样转投入至MES系统。调整后,MES系统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由729.00万元调整至1,500.00万元,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不变。 该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予结项,该项目应付未付款支付完毕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后,公司将该项目原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 (二)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时调整 “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募投内部资金投入计划。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东信和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 2.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对“NB-IoT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同意“医保平台项目”终止实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东信和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2)。 3.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9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结项。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1日、2021年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1)、《东信和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附表1: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1: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1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580,431,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容诚审字[2025]100Z1175号),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899,761.1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689,976.12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19,954,645.24元,减去2023年度分配现金红利87,064,786.3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1,099,643.94元。2024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358,902,271.42元。 结合公司目前业务盈利水平及资金总体使用安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前提下,为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80,431,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4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95,190,833.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以总股本580,431,909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95,190,833.08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5%。公司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26,904,227.8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1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14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号),公司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897,600股,发行价格为4.04元/股。根据实际申购情况,最终配售新股 100,160,748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353,102.05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54,032.14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号”)。 2、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2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对“基于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5月29日,公司将“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63.08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5、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结项。该事项已经2021年9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8月13日,公司将“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395.56万元存放于公司于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6、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12月5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3年12月6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等情况,提前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东信和平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授权等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东信和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15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发生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概述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与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 公司通过审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认为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在协议期间,财务公司各项业务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未出现业务违约情形;财务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能够及时向公司提供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能够按照《金融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可收回性具有保障,未出现《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 1、存款: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2、综合授信额度: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等值人民币8亿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 1、3-8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1,123.60亿元,负债1,006.51亿元,所有者权益共计117.09亿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32亿元,净利润为12.24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协议主要内容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增强资金弹性,提升公司的融资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情况,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截止披露日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0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8.04亿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我们通过审查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认为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其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1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共冲回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2,941,279.46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合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941,279.46元。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反映及披露。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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