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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王书阁,200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爱美客(300896)、漫步者(002351)、优德精密(300549)、双鹭药业(00203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双鹭药业(002038)、优德精密(300549)、艾艾精工(60358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立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中国医药(600056)、中国电研(688128)等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的因素,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为容诚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容诚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例会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1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号)同意注册,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0.09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53.22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93.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08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 (四) 2024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于2022年3月11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不直接带来收入,因此不单独进行投资收益分析。本项目的建成将有效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进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多样化和产品高质量的需求,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定价能力和盈利能力。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项目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的营销投入,难以直接测算对某个收入项目产生的影响,因而不进行单独的财务测算。本项目将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能力,提高公司国内市场的售后服务水平,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品牌美誉度,对公司顺利实现战略目标及消化新增产能有重要的作用。 (四)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公告》。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合计为人民币464.33万元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741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超募资金为4,952.72万元,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455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上的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2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要求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3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发放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薪酬为董事津贴,兼任公司其他职位的,不领取上述津贴,实际薪酬以实际任职岗位或劳动合同约定薪酬为准。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的任职薪酬为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薪酬实施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保险福利三部分组成。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及考核周期的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保险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的任职薪酬为监事津贴,兼任公司其他职位的,不领取上述津贴,实际薪酬以实际任职岗位或劳动合同约定薪酬为准。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四、生效与解释 1、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被选举/聘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4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本次关于《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次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二、有关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其中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5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邮寄地址: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西点药业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西点药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银姬、郑圣玉 联系电话:0431-80606619 传 真:0432-65888287 电子邮箱:zhengdai@xidianyy.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西点药业董办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30”,投票简称为“西点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共持有其__________股股票,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7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147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的董事有孟永宏先生、刘淑敏女士、申太根先生。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董事会作出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苏冰、卢相君、吴楠楠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现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良好。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在各方面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协商2025年度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规范要求,该专项报告充分、完整地体现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薪酬为董事津贴,兼任公司其他职位的,不领取上述津贴,实际薪酬以实际任职岗位或劳动合同约定薪酬为准。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的任职薪酬为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薪酬实施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保险福利三部分组成。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及考核周期的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保险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孟永宏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俊、石英秀、孟永宏选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备案等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提请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例会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关于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8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10:30在长春市卫星路147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雨霖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监事王立波、潘贤平、马端香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 公司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监事会作出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良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监事会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监事的任职薪酬为监事津贴,兼任公司其他职位的,不领取上述津贴,实际薪酬以实际任职岗位或劳动合同约定薪酬为准。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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