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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及产业园方面,一是在营项目要牢牢稳住核心区办公楼宇出租率的“基本盘”,及时监测市场需求端变化,多举措应对。要积极推进世纪财富广场(潍坊社区497-02地块)、前滩中环广场(前滩54-01地块)以及陆家嘴集团委托项目的入市租赁工作,并加速去化在营项目存量空置面积。二是大宗交易要牢牢稳住上年储备客户的“好势头”,持续发力,加大推行更市场化的交易模式。三是产业园招商模式要加快探索新路径、新方法,形成更具活力的融合创新产业招商模式,并依托已入驻的链主企业,加快链式要素集聚,助力浦东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向更高水平迈进。 住宅产品方面,要借力密集出台的房地产利好政策,充分研究每个项目独特优势,形成各项目的核心竞争卖点,建立涵盖“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全方位销售服务和风险识别体系,提升客户需求感知能力。持续推进“川沙锦绣云澜”、“世纪前滩·天汇”、“世纪臻邸”、“陆家嘴太古源源邸”以及参股的“前滩公馆”的销售工作。租赁住宅要确保出租率稳定,全面推进前滩、川沙、张江片区的统筹管理,打开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建立深度服务机制和标准化运营管理体系,力争打造上海租赁住宅头部品牌。 (3)多维提升,持续强化服务保障能力 物业管理服务方面,要彰显“上海品牌”软实力,办公、产业园、住宅、商业的物业服务,都要分析、积累、推广优质项目的好做法、好案例,以品质为基、成本为控、安全为要,形成标杆效应,对标对表,一楼一策,实现客户满意和成本优化双提升。 要形成营销团队和物业服务团队的协同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地了解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要更加创新招商服务的理念、思路和举措,优化完善招商服务的体制、机制和方法,通过改革创新,推动公司招商引资和客户服务工作进一步提质量、增效能、上水平。要加快推进以住宅租赁运营为主营业务的佳纪公司、以商业楼宇租赁运营为主营业务的陆耀公司和以城市更新、二次装修为主营业务的耀能公司等轻资产服务平台及运营服务公司的发展,优化主营业务结构,提升招商运营能级。 2、聚焦“特色金融服务” 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金融服务效能。金融板块将积极响应国家要求,立足金融“五篇大文章”,根据公司整体战略方向和工作部署,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抢抓时间窗口和红利期,促进金融板块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金融投资对产业群集聚的引导作用,着力推进金融板块与各业务板块的互动共促,积极探索建立深度协同业务机制,持续整合资源,为“陆家嘴大朋友圈”产业生态提供高品质金融服务。 深化转型改革,提升金融发展质量。陆家嘴信托将继续攻坚克难,妥善推动风险项目的处置;持续苦练内功,加强团队建设,提升主动管理类标品信托的管理能力,从固有业务、资产管理、资产服务、家族信托、战略协同、财富管理多个维度,推动业务转型升级。爱建证券将在资本实力增强和激励约束机制优化的基础上,围绕问题导向、战略导向和价值导向,加快培育“科技特色”,全力申请重要业务牌照资格。陆家嘴国泰人寿将坚持价值型规模发展,提升各渠道人均效能,同时以合规和风控为保障,更好适应内外部环境,持续优化偿付能力及期限结构匹配,逐步调整产品策略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3、聚焦“商旅服务” 2025年,在营酒店项目将多途径提质增效稳增长。筹开项目,将多举措齐头并进促开业,继续有序推进张江科学城希尔顿酒店筹开工作。 商业方面,在营项目要加速推进数字化多维建设,商业大会员系统逐步实现线上支付、积分通兑、等级划分等会员系统二期核心功能;“租户服务平台计划”要继续提炼规范化流程,为后续各项目的推广运营打下基础;要启动“ERP系统二期升级”,实现新的主数据标准落地,为ERP系统实现资产视角、运营视角、财务视角下的业务管理打下基础。筹开项目要顺势求变,实现创新力再突破,张江陆悦天地以及陆家嘴集团委托的项目要以“设计先行、安全为本”为重点,完成二装管理各项工作;前期重要节点要铺排全渠道、多角度的内容传播,达成有效的客群触达积累与转化,为项目正式开业打好基础。 4、三力建设驱动升级长效发展 (1)做优产品力建设 公司秉持市场需求导向,紧密契合自身实际状况并充分借鉴同行先进经验,针对项目开展从“启动-规划-首开-竣备-交付”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全方位、精细化拆解剖析,从责任归属部门、任务预期目标、关键任务重点到具体工作指引等维度深入梳理,持续促进项目在品质雕琢、成本把控、市场营销、物业服务等多领域实现“质”的提升。同时,要更加强化全过程投资分析,精准掌控投资回报,不断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 (2)做强团队力建设 将考核聚焦于员工的实际贡献,薪酬分配更合理公平,契合员工的价值创造。要积极主动探索竞争上岗与末位淘汰机制,破除传统用人机制的桎梏,为才华横溢、积极进取的员工搭建公平公正公开的成长平台。持续推进“选、育、管、用”体系,通过严格规范的选拔任用流程、系统全面的培育规划、精细严谨的考核管理、合理高效的使用调配,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富有创新精神与担当意识的团队。 (3)做深约束力建设 筑牢安全管理根基,要扎实推进在建项目与在营物业的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全方位、全链条、全场景、无死角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效果,确保闭环销项。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安全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安全网格化管理效率及质量。 筑牢内控管理根基,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运作体制机制,优化路径和方式,确保企业运营规范与高效。继续探索审计、合规和风控职能的有机融合,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多要素“大监督”格局,统筹信息、资源和成果,切实发挥监管合力。 2025年,公司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努力,抢抓发展机遇,解锁与时俱进的“新”;坚持因地制宜,解锁经济发展的“质”;聚焦高质量发展,解锁浦东引领区建设新高度的“生产力”,扛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公众属性,以扎实的工作业绩回馈股东、回报社会。 2025年度公司经营预算:预计现金流入341.38亿元,流出339.40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务总流入196.43亿元,总流出161.72亿元;金融业务流入144.95亿元,流出161.08亿元。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5-008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而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报告以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2024年度模拟报表》 同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执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报告》,并随公司年度报告一同全文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696元(含税),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为5,035,153,67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7,856,963.93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预案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专项公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项预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5-011)。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薪酬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中2025年度公司董监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融资方案》 1、同意2025年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拟不超过760亿元。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关联方借款(包含接受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贷款)、各类债券及资产证券化(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其中,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并在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该贷款余额包含在2025年度有息负债余额内。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署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不提供担保,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上述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和保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最终以实际发行金额计入2025年度有息负债余额。 为保证以上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债券品种、融资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总金额、币种、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担保事项、入池资产、还本付息方式等与每次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债务融资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融资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融资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具体融资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和办理已发行债券产品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新增净额不超过30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宜,签署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提供财务资助,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临2025-01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详见专项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编号:临2025-014)。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方案》 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项议案涉及中期分红,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编号:临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方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5-016)。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5-009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本部(上海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李旻坤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与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全体监事签署了《监事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与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全体监事签署了《监事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5-010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69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08,475,025.9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9,826,914.58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69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35,153,6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7,856,963.93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628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6,610,463.34元,相关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12月24日实施完毕。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54,467,427.2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02%。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上表中2022和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前的口径。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5-011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22,222 股,发行价格为8.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98.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1,785.73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6,568,212.47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于2024年6月21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0262号)。 报告期内,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96,568,212.47元全部置换了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完毕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于2024年11月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项。 2024年6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96,568,212.47元全部置换了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完毕后,公司于2024年11月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为5,940,000,000.00元。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796,568,212.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未发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 - 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陆家嘴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上表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调整后投资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1,785.73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96,568,212.47元。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5-012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背景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按照行业惯例,项目开发前期,为支付工程款等日常经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股东借款;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资金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预留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项目公司股东可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以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以及有效运用自有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的额度及授权 公司拟在2025年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新增净额不超过30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宜,签署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条件 1、被资助对象包括公司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对象范围。 2、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3、为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临时调用闲置盈余资金,需按出资比例进行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三、风险防控措施 在财务资助前,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如有)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价。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并根据项目公司的合作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在财务资助过程中,根据资金情况,分笔实施财务资助。公司通过主导操盘、联合建设或运营等方式加强对资助项目的深度管理,积极防范风险。公司也会密切关注资金调用方的经营情况和资金动态,加强和项目公司以及各方股东间沟通,确保资金可收回。 如被调用闲置盈余资金的项目公司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未按照项目公司通知及时归还的,项目公司有权以股东方持有其股权份额的分红款予以抵扣。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对被资助对象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财务风险可控,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为人民币2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42%。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2%。 公司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5-013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150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1.3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15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7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45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房地产业等,房地产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颖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肖峰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7 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莹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的上市公司审计包括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从事地产行业企业审计包括上海景瑞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里置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颖女士、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肖峰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莹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颖女士、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肖峰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莹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为644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2万元(此审计费用的审计范围同2024年度,如遇审计范围调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审议意见如下: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近年来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5-014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响应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一年来,公司以行动方案为指引,从聚焦主责主业、持续现金分红、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强化公司治理等方面,积极推动并落实各项举措,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优化战略布局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承“高水平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效率运营”的发展要求,持续优化战略布局,推进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方式,构建起“城市综合开发与服务+特色金融服务+商旅服务”三大核心主业的发展格局。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51亿元,同比增长33.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8亿元,同比增长5.31%。 城市综合开发与服务方面,公司正积极“从房产开发建设向综合服务转型,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与管理转型,从建楼向招商运营转型”,将安商、悦商放在首位,参与“陆家嘴大朋友圈”,全力为行业龙头提供优质服务,致力于与优质客户发展为长期、深度、共赢的合作伙伴。在产业链上下游转型升级方面,聚焦楼宇更新改造和高能级专业化租赁运营队伍打造,致力于提升资产管理能级,努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新动能。 特色金融服务方面,公司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浦东综改试点,围绕支持科技创新、绿色金融等,深化战略转型,加强业务整合,加快管理创新和发展战略优化,主动作为,提升持牌机构公司治理、管理能效,有效优化人员配置、资源配置,全面落实抓经营、促转型、控风险,努力提升金融板块贡献度。 商旅服务方面,公司立足服务浦东国际消费中心建设的重要定位,不断打造多元融合的商业、酒店场景,提供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住宿等差异化服务和体验,推动公司营商环境与区域消费环境的双提升。 2025年,公司将继续围绕三大核心主业,打造三元驱动协同发展态势。以“做优产品力、做强团队力、做深约束力”三力建设为支撑点,铸造提质增效内涵发展引擎。积极探索多元化和精准化可持续发展路径,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城市综合开发与服务要做优、做精商业地产主业,统筹谋划,做强资源配置,坚持客户导向,不断通过营造优越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平台支撑,多方位夯实招商稳商工作,积极谋求新的发展机会,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特色金融服务要服务实体经济,提升服务能效,深化转型改革,提升发展质量,推动自身业务与城市综合开发协同,为公司的整体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商旅服务要积极参与“陆家嘴大朋友圈”计划,持续整合优质服务,打造会员尊享权益体系,推进在营项目的数字化多维建设,不断扩大陆家嘴商业品牌影响力,为后续各项目的推广运营打下基础。 二、持续现金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实施科学、持续、稳健的分红政策,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自2002年来,公司坚持每年现金分红,且自2016年起,连续八年每年现金分红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到50%。 2024年4月,公司发布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8,674,186.1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18%。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实施完成。 2024年10月,公司积极响应新“国九条”中“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的要求,发布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8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6,610,463.34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2%。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12月实施完成。 2025年,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秉持积极回报股东的宗旨,以夯实发展质量、提高盈利水平为基础,继续推进“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一方面,公司继续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696元(含税),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为5,035,153,67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7,856,963.93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合计金额为754,467,427.27元(含已中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02%。另一方面公司继续响应“一年多次分红”政策号召,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方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尊重中小投资者,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 2024年,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6份,充分披露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数据情况、年度与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投资者关注的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指标体系(1.0版)》等文件要求,公司于2024年4月披露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面阐述公司在经营中对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方面所秉持的理念、建立的管理方法、推行的工作与达到的成效,回应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利益相关方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切。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展现公司形象,回复投资者问题。一是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现场投资者调研接待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二是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于2024年11月13日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信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 2025年,公司将继续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继续秉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重大事项等关键信息。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互动,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形式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稳固的关系。 四、增发增持齐发,提升股东投资信心 2024年7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募集资金总额18亿元,发行价格为8.10元/股,发行股票222,222,222 股,公司总股本由4,812,931,457 股增加至5,035,153,679 股。本次发行引入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王俊七名股东,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充实资金储备,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偿债能力。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6,897,015股、B股股份94,639,804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68%,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06亿元。 此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使用2023年度超额奖励,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9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193,600股公司A股股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本人退出超额奖励对象范围前不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次增持的股票。 上述举措展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对于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与公司股东共享风险和收益、共同推动公司发展的决心,有助于提振市场情绪,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公司将强化监管新规宣导,保持与主要股东的良好沟通,争取股东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和支持,引导股东长期投资,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五、坚持规范治理,筑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深入贯彻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 2024年5月,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新组成的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规定,具有履职要求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保障公司治理规范、经营高效。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相关培训,包括《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一一贯彻落实独董制度改革的监管要点解读》《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2024年第二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班》等,持续学习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监管动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筑牢合规意识,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 年内,根据新的监管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17个治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能力建设,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2025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规范运作能力,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重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规范,加强各责任主体的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将组织董监高人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专项培训,跟进资本市场最新政策、监管规则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合规经营、内控管理等积极赋能,通过合规高效履职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综上,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内容均按计划实施。展望2025年,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以及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有效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5-015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在2025年度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公司预计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中期分红安排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5-016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277号,永达国际大厦裙房二楼多功能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项及第4-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3月1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 第1项、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监事会决议公告。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东达(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其他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 9: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靠近江苏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邮编:200050。 公共交通线路:地铁2、11号线(江苏路站4号出口)、公交线路44、20、825等。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及机构委托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4、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5月16日16时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人士交通、食宿自理。 (二)公司投资者邮箱:invest@ljz.com.cn,投资者热线:021-33848801。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5-017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至四季度末,公司持有的主要在营物业总建筑面积381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的总建筑面积236万平方米,高品质研发楼的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的总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酒店物业的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租赁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赁现金流入41.73亿元,同比下降6%;权益租赁现金流入34.27亿元,同比下降6%。 二、至四季度末,公司主要在售的住宅项目为世纪前滩·天御、世纪前滩·天汇、川沙锦绣云澜、世纪臻邸、陆家嘴太古源源邸(第一批),项目整体去化率分别约为98%、87%、64%、40%及92%。2024年1-12月,公司住宅物业销售签约面积6.7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2%,权益签约面积5.2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2%;合同销售金额73.02亿元,同比下降49%,权益合同销售金额50.35亿元,同比下降50%。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住宅物业(含车位)销售现金流入61.36亿元,同比下降56%,权益销售现金流入43.28亿元,同比下降56%。 三、2024年1-12月,公司销售的办公项目为富汇大厦B栋及C栋、由由燕乔大厦、陆家嘴投资大厦,签约面积9万平方米,权益签约面积6.98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40.86亿元,权益合同销售金额34.62亿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办公项目销售现金流入34.15亿元,权益销售现金流入30.79亿元。 四、2024年1-12月,公司项目竣工面积102.33万平方米,权益竣工面积66.97万平方米。 五、2024年1-12月,公司新增房地产土地储备面积为0.96万平方米,新增权益房地产土地储备面积为0.96万平方米,系公司于2024年10月竞得的浦东新区梅园社区C000101单元2E8-17地块。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5-018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至一季度末,公司持有的主要在营物业总建筑面积388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的总建筑面积243万平方米,高品质研发楼的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的总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酒店物业的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租赁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2025年1-3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赁现金流入9.41亿元,同比下降18%;权益租赁现金流入7.66亿元,同比下降18%。 二、至一季度末,公司主要在售的住宅项目为世纪前滩·天御、世纪前滩·天汇、川沙锦绣云澜、世纪臻邸、陆家嘴太古源源邸(第一批),项目整体去化率分别约为99%、89%、70%、50%及96%。2025年1-3月,公司住宅类物业销售签约面积1.0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权益签约面积0.9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1%;合同销售金额8.60亿元,同比下降33%,权益合同销售金额7.26亿元,同比下降12%。2025年1-3月,公司实现住宅类物业销售(含车位)现金流入23.22亿元,同比增加58%,权益销售现金流入16.46亿元,同比增加59%。 三、2025年1-3月,公司实现办公项目销售现金流入6.39亿元,权益销售现金流入3.51亿元。 四、2025年1-3月,公司竣工项目为川沙C06-01/02地块,竣工面积11.10万平方米,权益竣工面积11.10万平方米。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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