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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偿还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根据募集资金净额进行调整。 注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决议将“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济南稼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肥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建设项目”、“惠民县大朴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利用扩建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23,665.05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独立董事就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募集资金变更事宜。 注3: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308.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时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宜。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3,3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目前,公司已归还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00万元,剩余2,765.00万元暂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十方”)实施。该项目以标的公司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定价依据,拟使用募集资金23,655.05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标的公司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已于2022年4月办理完毕。通过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取得标的公司下属大同市驰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驰奈”)分别在大同市、兰州市运营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餐厨垃圾处理业务规模。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原股东需在交割日(即2022年4月22日)起3年内促成甘肃驰奈收回对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应收2020年度处理费(按照调整后价格计算为1,664.85万元);若未能按期全额收回,公司有权从应付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未收回部分金额。鉴于相关协议约定的期限已届满,甘肃驰奈仍未收回上述应收款项,根据协议相关内容,等额扣减本项目交易对价1,664.85万元。 截至2025年4月22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325.55万元,根据山高十方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考虑扣减条件未成就的相关款项后,公司剩余待支付股权转让款拟使用募集资金664.6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1,664.85万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结项后的节余资金1,664.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作出的审慎决策与合理安排,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节余资金1,664.85万元低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3,655.05万元的10%,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尚有2,76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暂未归还,公司将在前述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上述募投项目后续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合同约定予以支付。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及待支付款项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所对应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亦同时终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已达到预定状态,对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山高环能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将“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需在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进行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的待支付款项不属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范畴,拟使用募集资金应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4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号)核准,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向2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23,63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299,998.4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798,27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6日到达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40499《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6,546.78万元,其中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06.78万元(包括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08.3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800.52万元,包括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52万元(其中专户存储累计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及手续费净额为35.52万元),以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765.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实施主体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以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3316110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收购兴富1号持有的新城热力4.42%股权”项目使用,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该账户于2022年8月2日完成注销手续。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7516018800020448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偿还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该账户于2022年8月11日完成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BJAA40502),对公司截至2021年7月1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9,698.98万元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已于2021年7月30日从光大银行75160188000204480账户转出5,852.78万元、从光大银行75160188000204562账户转出726.20万元、从民生银行633161107账户转出3,120万元,共计转出9,698.98万元完成上述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3年7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4年7月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1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765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议将节余募集资金3,30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时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前述募投项目后续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合同进度予以支付。2024年7月3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308.31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一般户。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经审议通过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765万元外,其余款项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募投项目“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十方”)实施,拟使用募集资金23,655.05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标的公司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已于2022年4月办理完毕。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325.55万元。根据山高十方与股权转让方及标的公司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鉴于股权转让价款付款期限即将届满,但部分价款支付条件仍未成就,经协商一致,拟对本项目交易对价进行相应扣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64.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前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根据山高十方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考虑扣减条件未成就的相关款项后,公司剩余待支付股权转让款拟使用募集资金664.6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1,664.85万元。 附表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审议新发生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65,5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9,5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6,000万元。 2、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5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同时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审议新发生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65,5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续保,不包含前期已审议未到期的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9,5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6,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担保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被担保人和担保金额情况 本次审议新发生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65,500万元(其中续保80,000万元,新增185,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四、担保方式和类型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等。 2、担保类型:因日常经营需要产生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涉外及国内信用证、保理、履约担保、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融资业务。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授权事项和期限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执行机构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在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 2、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执行机构负责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内办理相关手续。 3、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资金需求,补充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上市公司本身,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偿债能力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8,98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5.26%;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04%;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7.79%。上述担保余额合计354,46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8.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D座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进行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单项公告。 (三)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7.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嘉锐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上述提案8.00至提案9.00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5月8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办。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D座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工作时间9:30-11:30,13:30-17:00。 4、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3178628、传 真:0817-2619999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5、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会议投票代码和投票名称 投票代码:360803 投票简称:山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所持股份数量: 股,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签署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0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其中监事赵洪波先生、高猛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地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公司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合计3,506.28万元减值准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13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692,15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已达到预定状态,对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09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董事谢欣先生、杜业鹏先生、杜凝女士、独立董事王守海先生、秦宇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关联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拟申请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涉及的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需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共计133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92,15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00%。本次拟回购资金本息总额初步预计为2,828.77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周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3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名称由“南充临江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南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南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0309498708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邓虎龙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5日 注册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51号丝绸大厦15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396,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本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工商注册信息变更不涉及该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变动,对公司经营活动等不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2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高环能下属公司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十方”)因业务需要,拟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开展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新发生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76,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2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5597038924A 注册资本:2,5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业明 营业期限:2012年8月21日至2037年8月19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起步区孙耿街道104国道小杜家村路东(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第一生活垃圾填埋厂南侧三层办公楼) 经营范围:餐厨废弃物(含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处理;废油脂的销售;资源再利用设备、生物柴油、植物沥青、粗甘油、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的生产、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工程技术的开发服务;垃圾渗滤液和沼液的处理;LNG液化天燃气项目的投资;LNG液化天然气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济南十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济南十方 贷款人:渤海银行 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用途:用于采购生物油、废弃油脂等材料,支付水电费、污水处理费等; 额度有效期:12个月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自本合同首页载明之日期起生效。 (二)《最高额保证协议》 保证人:山高环能 债权人:渤海银行 担保方式: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同意接受此保证,作为被担保债务的担保。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以上合称“被担保债务”。被担保债务中本金金额不超过额度,但依据以上规定确定的其他金额不在此限。 保证期间: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自本合同首页载明之日期起生效。 本次交易尚未正式签署相关协议,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8,98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5.26%;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04%;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7.79%。上述担保余额合计354,46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8.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5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拟与间接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7,756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7,914.93万元。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嘉锐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2、上述发生额为不含税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不能履约的可能性。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上述关联人中不存在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及协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提升业务发展,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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