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4月23日起,调整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方案 (一)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二)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上述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4月23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获得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