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圆信永丰 丰润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按照基金管理人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圆信永丰丰润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执行。 (2)自2025年4月24日(含)起,暂停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建行龙钱宝、同花顺、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泰信财富除外)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B类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包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上限为伍拾万元(含伍拾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包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B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超过伍拾万元,注册登记机构将有权对该基金账户当日提交的单笔或多笔申购申请予以拒绝,最终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在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4)自2025年4月25日(含)起,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恢复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5)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业务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业务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圆信 永丰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及调整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圆信永丰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圆信永丰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4月23日起,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圆信永丰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此外,本次修改同时调整了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最低数额限制。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E类基金份额增设方案 (一)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原有基金份额类别,E类基金份额为新增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20815;C类基金份额代码:020832;E类基金份额代码:024008)。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已持有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仍然保留为对应的A类或C类基金份额。 (二)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E类基金份额的首日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E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限少于3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二、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上海直销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9楼 电话:021-60366073; 传真:021-60366001 (2)电子直销 1)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2)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系统之微信交易端口 圆信永丰基金微信公众号:gtsfund4006070088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2、投资者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每次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如该交易账户的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全部基金份额);账户最低余额为1.0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业务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该交易账户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四、《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设E类基金份额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4月23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者可自2025年4月23日起,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s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咨询相关事宜。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