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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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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业绩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单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创下历史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1.45亿元,同比增长27.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87.42万元,同比增长39.90%。
  OLED显示技术凭借高对比度、柔性显示等显著优势,加速向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及智能穿戴设备等多元化终端领域拓展,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受益于行业需求快速增长,叠加公司OLED终端材料产品市场份额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OLED终端材料产品营收同比增长30.59%,成为驱动业绩增长的核心动力。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持续加强新产品及新技术开发力度,不断完善产品系列化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推进Red Prime材料、Green Host材料、Red Host材料的升级迭代,并积极推动Green Prime材料、蓝光系列材料的客户验证工作;同步开展TADF、Dopant及钙钛矿材料等前沿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通过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与数据技术,赋能产品研发、品质检测等核心环节,有效提升研发效率与创新能力。与此同时,公司深入贯彻降本增效工作,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强化精细化成本管控等一系列举措,实现运营效率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净利率均实现同比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霜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王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霜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5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6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王亚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49.52%股份的股东王亚龙先生,在2025年4月2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股东王亚龙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临时提案的时间、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为《关于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治理制度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主要包括以下两项议案:
  (1)《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及股东参会成本,王亚龙先生提议结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的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公司治理制度的内容,将《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5月6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10日及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4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11名调整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下转B19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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