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 注:上海狮门全称为“上海狮门半导体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安徽华辰全称为“安徽华辰磁控科技有限公司”、甘肃沣豪全称为“甘肃沣豪贸易有限公司”、皖南电机全称为“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三)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狮门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德威 注册资本:9,500万元 主要股东: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众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平潭瑞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半导体分立器件、半导体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及电子零部件、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设计、研发及销售,软件开发,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299号1幢617室 关联关系:上海狮门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众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7.55%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2、安徽华辰磁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江飞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杨江飞、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跃、管兵 经营范围:低压永磁同步电机、机电一体电机、同步磁阻电机、特种永磁同步电机、特种异步电机、低压变频器、高低压软起动装置、高低压成套输配电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技术服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安徽省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49号(第1栋标房) 关联关系:安徽华辰系公司持有30.6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建军担任其董事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甘肃沣豪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军 注册资本:50万元 主要股东:岳军、丁芳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专用设备、通用机械、矿产品(不含特种矿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314号 关联关系:甘肃沣豪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建军配偶之姐丁芳与其丈夫岳军共同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根喜 注册资本:20,160万元 主要股东:陈根喜、管兵、其他股东 经营范围:电动机、发电机、化工泵、电子仪表仪器、机械加工、模具制造及其它机电产品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其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其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南华路86号 关联关系:皖南电机系公司参股公司安徽华辰5%以上股东管兵、孙跃任董事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上海狮门、安徽华辰、甘肃沣豪和皖南电机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认为上述公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海狮门、安徽华辰、甘肃沣豪和皖南电机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主要为向上海狮门采购IGBT模块等原材料、销售变频器及配件等产品、出租房屋,向安徽华辰采购原材料和外协服务、销售变频器及配件等产品,向甘肃沣豪采购保暖衣物作为员工福利、向皖南电机销售变频器及配件等产品。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成本、利润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的比例较小,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出于谨慎性原则,《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及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0,000元/年(税前)。 (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2、薪酬标准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及绩效考核情况领取相应报酬。 3、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 ,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4、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因免职、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5、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或修订,经股东大会审批后生效。 二、高管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免职、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或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监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监事因免职、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监事会拟订或修订,经股东大会审批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五、监事会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不会对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年及前年度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自2024年1月1日起,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追溯调整“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报表科目。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但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追溯调整“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报表科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024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3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公路376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2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栏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公路3768号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文俊 联系邮箱:xuwenjun@zoncn.cn 联系电话:021-57860561-8155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及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优先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基本原则。 三、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同时符合现金及股票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及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逐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多回报。 四、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保股东回报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长期发展等实际情况的变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有关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其他事项 (一)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本规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三)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扣除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登记25万股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9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5年4月21日,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48,771,851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1,048,030股,扣除拟授予登记的回购股份250,000股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的股数为789,03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股数后的股数147,973,821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5,081,562.66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相关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建军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本议案提出了建议,认为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建军、居理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本议案提出了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等出具《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内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5年度担保计划中的被担保主体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状况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存量总额不超过18亿元,该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18.0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8.0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18号文)的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19.296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9.9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853.2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72,627.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00Z003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501.67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184.6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2,624.4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82,067.7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4,567.73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67,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和保荐人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9月,公司子公司安徽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泖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保荐人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3月,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和保荐人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立了2个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该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注2:根据该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3,184.6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经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经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完成此笔补流22,3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5,000,000.00元,利息收入2,584.55元,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7,230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29,308.96元,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共6,478.94元,合计24,235,787.90元,剩余766,796.65元存在公司证券账户中。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累计金额为1,649.29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同意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变频器、伺服系统、电梯及施工升降机系统集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变频器及伺服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1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200Z0205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众辰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众辰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众辰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名、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名,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6、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宇,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何双、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宇、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其从事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金额: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申请综合授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徽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众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众辰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众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21日,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现对上述担保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子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 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主体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之间合理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内有新设或收购子公司的,对该子公司的担保,同样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均为新增担保,公司不存在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的情况。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二)2025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 注: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 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担保额度。 (三)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众辰 1、公司名称:安徽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MA2WD7149L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5、成立时间:2020年11月4日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168号 8、经营范围:变频器及电气设备、机电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电气机电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1,145.48万元,总负债为2,391.32万元,净资产为8,754.1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09.18万元,净利润-145.67万元。 (二)湖北众辰 1、公司名称:湖北众辰电气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D8T73P9L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5、成立时间:2024年1月8日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三路26号环保与新能源产业基地(全部自用)2号厂房栋2层08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股70%,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807.31万元,总负债为1,311.78万元,净资产为495.5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285.51万元,净利润-104.4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最终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会要求少数股东进行同比例担保,因少数股东的资产限制以及是否通过银行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届时可能存在少数股东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由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担保的情况,但因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担保计划中的被担保主体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状况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制定情况如下: 一、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增强投资者回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活动,确保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上述制度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