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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以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09%、24.37%。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5-020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均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胡素萍,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荣,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葛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林宏华,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5-02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34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存量业务担保事项的延期续存及新增业务的担保事项,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6,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15,000万元(其中26.5亿为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上述预计担保额度系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上述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1、各子公司担保额度 ■ 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37,231.72万元。 2、担保额度调剂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在上述累计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调剂事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徐沛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01-2102,2110-2119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业务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张玲莉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11室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主营业务: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担保业务。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新大陆支付技术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100万新币 注册地址:346C KING GEORGE'S AVENUE, KING GEORGE'S BUILDING, SINGAPORE, 208577(新加坡乔治国王大道346C号乔治国王大厦,邮编:208577) 股权结构: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国际贸易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新大陆支付技术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香港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5月17日 注册资本:1万港币 注册地址:Room 1301,13/F,Blissful Buliding,243-247 Des Voeux Road Central,HongKong(香港德辅道中243-247号德佑大厦13楼1301室) 股权结构: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商品批发贸易、软件及应用程序的开发(游戏和网络安全除外)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香港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公司将于担保实际发生时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根据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及时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 2、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满足其拓展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3、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若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7,231.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00%。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40,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9.61%。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40,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9.61%;对外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总金额为174,354万元(涵盖在上述340,354.00万元的风险敞口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5.41%。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已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30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3.8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5-02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性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是一家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其主营业务。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决策效率,现申请公司股东大会关于网商融担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对董事会做如下授权: 网商融担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8.50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董事会可以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为小微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因业务经营需要变更授权事项的,则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向网商融担公司外部合作的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且通过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审以及网商融担公司担保审核的小微客户的债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网商融担公司与银行、信托公司等合作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对被担保人向网商融担公司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小微,合规发展”的经营理念,以金融科技和大数据分析为核心工具,以小微金融为主要方向,在小微客户风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次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使其可以与外部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为优质小微客户增信从而降低小微客户融资难度,既能够提升公司服务小微商户的能力,又能够为公司带来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网商融担公司有着科学的风控体系,始终坚持监管合规要求,明确限制单笔担保的金额上限和融资期限,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7,231.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00%。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40,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9.61%。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40,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9.61%;对外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总金额为174,354万元(涵盖在上述340,354.00万元的风险敞口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5.41%。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已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30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3.8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5-02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标准化金融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使用合计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投资我国金融市场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标准化金融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有担保的其他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以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4、投资授权期限: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基本原则、审核流程与权限、核算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5-02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准则解释18号》,执行《准则解释18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5-02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包括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交易,或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2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衍生品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3、风险提示:公司将严格根据《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但在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全球化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海外业务的收入规模和占比逐步提升,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了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为防范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衍生品交易,降低风险敞口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拟采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等的汇率波动风险,其中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等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利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2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瑞郎、港币、澳元、雷亚尔等,主要涉及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对公期权、货币掉期、外汇NDF、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授权经营层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衍生品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报告; 4、《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5-01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1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财务报告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的财务信息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9,533,840.7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5,564,621.98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05,688,837.70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4,227,563.71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2024年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现暂以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032,062,937股扣除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24,062,49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21,760,098.3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董事会拟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4年度审计相关费用(含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320万元,审计费中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和住宿费。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支付有关费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撰写履行社会责任相关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撰写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控股子(孙)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34.1亿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存量业务担保事项的延期续存及新增业务的担保事项,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1.5亿元(其中26.5亿为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6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预计担保额度系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网商融担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8.5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董事会可以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为小微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因业务经营需要变更授权事项的,则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查阅了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在任的两位独立董事2024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 的专项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及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调整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包括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交易,或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5-01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9,533,840.7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5,564,621.98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05,688,837.70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4,227,563.71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2024年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现暂以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032,062,937股扣除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24,062,49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21,760,098.3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对该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文件要求,能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防范风险。2024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5-02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647,459股,发行价格每股2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78,629,284.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887,490.2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60,741,793.79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8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16,860.8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4,777.6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9,213.29万元,专户储蓄累计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15,564.34万元。 (2)年度使用金额:2024年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631.97万元,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3,267.41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48,413.0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6年8月1日,经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2020年4月8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再次修订,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2017年9月26日,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决定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将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14日,公司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开设了账号为100011890970010002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月10日,公司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12月,因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注销,公司分别与华泰联合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前期变更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中POS终端投入的实施方式从“委托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变更为“委托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及向外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根据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1)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以及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如下: ■ 公司将募投项目“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在新大陆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新大陆奋新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2)为使公司研发团队能专注于开发核心软件项目,降低软件开发工作的综合成本,促进综合支付平台软件开发和增值服务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SM)模块软件开发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公司需将软件开发工作中的部分工作外包给第三方软件研发机构完成,因此,公司将综合支付平台软件开发和增值服务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SM)模块软件开发的实施方式由自行开发变更为自行开发与外包开发。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概算等均不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以往年度置换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了如下安排: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7年9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32.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2017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2.3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54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4.00亿元。2022年2月23日,上述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结项,节余募集资金48,413.07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均已赎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1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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