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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差异化发展道路,公司专注于在补铁制剂、治疗循环障碍药品、抗精神疾病用药领域及原料药的研发与制造,“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突出,致力于成为国内补血用药市场及精神障碍用药市场具有竞争力的化学药品生产企业。 (2)公司主要产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有25个制剂品种(32个规格)的药品注册批件以及16个原料药注册批件,重点涵盖抗贫血用药、治疗循环障碍用药、治疗精神障碍用药以及原料药生产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主要制剂及原料药产品信息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申报的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司申报的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司申报的新增利培酮口崩片0.5mg、2.0mg规格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利培酮口崩片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司申报的重酒石酸利斯的明口服溶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酒石酸利斯的明口服溶液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因公司股份回购计划仍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股利分配的股数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自2024年1月1日至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内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10股派2.6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股利分配总额。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6月11日已实施完毕,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803,9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3,821,658股后的总股本76,982,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76,982,285股×2.60元/10 股=20,015,394.1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3、公司申报的专利项目:瑞香素在制备治疗淋巴回流障碍的药物中的应用,于2024年12月20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9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268,798.7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2,648,740.1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64,874.0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94,163,973.67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1,715,762.62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1,715,762.62元。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拟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自2025年1月1日至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10股派2.60元(含税)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股利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2024年度股份回购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4,309,258股A股股票,回购金额为99,997,549.14元人民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119,886,167.24元人民币,该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97.71%。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52,830,192.2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0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2、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2023年度审计收入:业务总收入:287,224.6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8)业务情况: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4 (下转B16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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