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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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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013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013室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又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董事申林、黄晶生、巫强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同意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法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597.8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朱又生、陈琦文、申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通过审阅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国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公司认为:
  国信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信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朱又生、陈琦文、申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评估及制定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兆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韩兆海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优化经营质效、强化规范运作、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回报投资者,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于2025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2024年,公司累计发电量35.38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20.9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4.17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7%。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公司将以落实国家“双碳”战略为引领,锚定主责主业发展主线,以项目为抓手加速清洁能源产业布局,做好全年经营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1、坚持把项目开拓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锚定装机目标,发挥协同优势,全力以赴谋划争取省内外优质新能源项目资源,同时,加快推进常州武进区前黄镇渔光一体项目、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以更大力度推动规模增长;
  2、持续优化生产管理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加强已投产项目设备可靠性管理,推进无故障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全面提升电化学储能项目运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一批标杆示范项目;
  3、深度关注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强电力现货市场、绿电绿证市场及碳市场的政策理论和规则研究,建立健全电力市场营销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参与市场交易,推进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兑现,提升盈利能力。
  二、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持续追踪行业前沿动态与创新趋势,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与产业优势,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系统推进产业升级、技术突破与管理革新,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通过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加大行业共性及前沿技术攻关,聚焦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新型钠离子电池储能、新型钙钛矿光伏组件等领域,调动和集聚优质创新资源开展联合攻关,以创新引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蓄势聚能。加快生产经营管理体系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应用,深度挖掘生产数据价值,推动实现全链条安全管控与关键环节智能化监控。
  三、完善公司治理,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将合规治理与长期价值创造深度融合,健全公司良性发展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管理制度。2025年,公司将立足最新证券监管和国企改革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做好新《公司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面梳理并修订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治理制度,健全决策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内部制度与监管规则有效衔接,推动公司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强化内控合规建设。在董事会层面优化风险委员会的会议机制设置,促进落实董事会监督职能。持续完善协同运作机制,推动构建合规管理、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四位一体”协同体系。进一步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培训覆盖面,提升全员合规意识。
  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ESG管理水平。公司重视ESG建设,将理念全面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并积极做好ESG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4月23日,公司发布了第3份ESG报告。2025年,公司还将继续深化ESG管理,从决策层、管理层及执行层三级架构着手,健全ESG治理架构设置。结合公司2024年印发的《江苏新能ESG指标管理手册》,推动体系化、标准化指标管理,更高标准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期望与诉求。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形成发展合力
  “关键少数”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体系中发挥着战略引领与示范监督的核心作用,强化董监高等的责任,对于确保公司战略执行、防范治理风险、保障股东利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通过“一岗一契约”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科学合理地设定考核目标,将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激发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推动管理层决策与股东长期价值创造同频共振。
  2025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分层分类组织参与监管政策培训,及时传递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动态,强化治理规则理解与责任落实能力,系统性提升合规意识与风险防控水平,构建权责明晰、约束有效的履职体系,助力提升公司整体发展质量。
  五、持续稳定分红,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确保在兼顾长远发展的同时,能够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实现发展成果与股东价值增长的可持续共享。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1,475,88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4亿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08%。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注重维护投资者关系,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传递公司价值。公司拟在2025年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采用“视频播放+文字互动”形式,动态展示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等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亲自出席,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同时,公司日常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接待现场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等多样化方式与投资者保持畅通交流,主动、及时、高效回应投资者诉求与关切。公司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形式,通过社交媒体推送可视化报告等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突出关键内容,多渠道传递公司信息,让投资者更加直观地了解公司。此外,为了使投资者更加便利、更加广泛地参加股东大会,2025年,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利用智能短信新媒介和移动互联网新技术,确保投资者及时方便知晓会议信息,改善参会投票体验,提升中小投资者网络投票参与度。
  七、其他说明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8,200,023.22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1,475,8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721,38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33,721,382.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08%。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表中现金分红比例是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11月4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衡共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8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7人。
  天衡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的收入总额为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
  天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9,271.1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2023年度,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至今,下同)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人员6名)、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人员19名)、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3名)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正凤,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衡执业,曾于2018年-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24年开始重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盼盼,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学文,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万元;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天衡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朱又生、陈琦文、申林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期末余额(不含未到期应收利息),下同。
  (2)表格中部分数据加总数与列示的相关汇总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之间,额度可以进行互相调剂。
  (2)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继续有效。
  (3)2025年度,公司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除按上表中预计额度执行外,同时遵守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关于每日最高存款限额、授信限额、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约定。
  (4)根据目前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售电公司(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售电,与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不发生实际结算关系,通过电网企业进行中转结算。公司2025年1-3月与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是根据江苏电力交易中心下发的交易结算单进行的统计。
  (5)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2025年1-3月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期末余额(不含未到期应收利息)。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35724800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董梁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22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省人民政府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408.01亿元,净资产1,219.09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2.41亿元,净利润105.32亿元。(未经审计)
  2、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N9RY76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正欣
  注册资本:204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电力燃料的采购、储运与销售;电力采购、输配与销售;天然气采购与销售;能源输出系统、分布式能源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钢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日用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润滑油、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的采购、储运与销售;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94亿元,净资产2.31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51亿元,净利润0.30亿元。(经审计)
  3、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6685112X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张书璟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72.84亿元,净资产26.34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9亿元,净利润1.29亿元。(经审计)
  4、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1352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28五、八、十、十一、十五层
  法定代表人:陈冬宁
  注册资本:26613.43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03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医疗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诊所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医院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学玻璃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0.96亿元,净资产6.38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04亿元,净利润0.90亿元。(经审计)
  5、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67357892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陆宏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制售中、西餐)、游泳池、网球场(馆)、茶座、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百货销售;商务中心综合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卷烟、雪茄、烟丝零售;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代收代缴水、电、天然气费;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0.20亿元,净资产0.05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31亿元,净利润15.00万元。(经审计)
  6、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140148699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射阳县临港工业区沿河东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吴江
  注册资本:17830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0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售电;热力生产、供应;粉煤灰、石膏、煤炭批发、零售;电力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通用设备、起重装卸设备维护及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5.82亿元,净资产18.21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07亿元,净利润3.75亿元。(经审计)
  7、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3564259667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国信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马丙周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热力生产与销售及相关产品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79亿元,净资产2.67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6亿元,净利润0.21亿元。(经审计)
  8、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C2WHKB9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二期物联大厦6楼606室
  法定代表人:李保洋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9.80亿元,净资产5.24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0.00亿元。(经审计)
  9、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20584585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22号-29幢
  法定代表人:吴新成
  注册资本:19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及软件、集成电器、通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实业投资,商品信息服务,科技培训;设备设施租赁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6.53亿元,净资产-7.61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44亿元,净利润-0.59亿元。(经审计)
  10、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DA9EPR7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和泰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章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0.85亿元,净资产0.51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30亿元,净利润0.01亿元。(经审计)
  11、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89184961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3号
  法定代表人:陈加明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08日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并列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36.24亿元,净资产99.65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85亿元,净利润4.86亿元。(经审计)
  12、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DP8U1PX6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8号正洪大厦1307室
  法定代表人:丁旭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6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标准化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0.84亿元,净资产0.80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3.19万元。(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据历年来交易经验和合理判断,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发生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关联方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采购医疗商品等;接受关联方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化运维等服务;向关联方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蒸汽;向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售电;向关联方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等劳务服务;接受关联方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等国信集团控股酒店提供的餐饮、物业、住宿、会务等服务;接受关联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劳务服务;在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收取存款利息;向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借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借款、以借款人自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等方式借款)、支付借款利息及手续费;向关联方国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租赁办公楼、土地及屋顶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在交易方式和定价政策等方面,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5月,公司与国信集团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所涉交易和服务中,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保证这类交易和服务以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保证不因大股东的控制而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这类交易和服务中受到损害。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2023年5月,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价格要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所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的价格,否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权选择其他第三方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的顺利开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播放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jsnezqb@163.com),或者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至4月2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播放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播放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朱又生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华先生,独立董事蔡建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颖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董一红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jsnezqb@163.com),或者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至4月2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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