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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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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伯特利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增加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现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增加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1、公司2024年度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306.81万元人民币;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441,629.29万元人民币。
  2、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奇瑞大连产业园将发生关联交易,同时调整部分关联方的交易规模。为此,公司增加预计及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规模:公司增加预计后在2025年度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变,仍为655,1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增加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同等或类似规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并结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的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需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进行融资或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等,依据相关需要,需由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在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融资或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过程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含),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为一年,此担保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日期止。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额度为7.5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为3.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保值业务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材期货品种,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产品原材料需求测算,拟对累计12个月内不超过54,000吨铝材期货保值,期货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4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高、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低风险短期型理财产品。投资决议有效期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束日期止,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2025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5-01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08,851,302.79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24,214,684.4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606,510,82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800,000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604,710,820股。以604,710,820股为计算基数,预计应当派发现金股利211,648,787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208,851,302.79元的17.51%。公司于2024年累计使用资金总额63,199,744元回购股份1,451,100股。上述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274,848,531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208,851,302.79元的22.74%。
  2、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8,851,302.79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11,648,787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208,851,302.79元的17.51%。公司于2024年累计使用资金总额63,199,744元回购股份1,451,100股。上述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274,848,531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208,851,302.79元的22.74%。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当前经历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等趋势,行业快速变革,技术和产品持续更新换代。同时,行业内竞争较为激烈,参与竞争的不仅有国内传统汽车零部件企业、具备一定实力的初创企业,也包括博世和采埃孚等实力强劲的国际巨头。伯特利经历了20年的积累和沉淀,目前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在此阶段,公司需要将更多资金投入到技术研发、产能建设等关键环节,以实现技术和产品创新、市场份额提升、行业地位巩固,追求公司长远发展。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对截至2024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以后的年度经营计划,用于公司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预防重大风险等方面,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
  (三)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和现金分红,公司自2022年以来(2022年度至2024年度),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411,167,904.46元,占最近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07%。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现金分红,积极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将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综上,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规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25-018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9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90,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2021年6月29日,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902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2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89.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510.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4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392.8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90,526.02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人民币2,833.66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人民币7.73万元,汇兑损失人民币122.8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687.7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7月16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与WBTL DE SALTILLO S. de R.L.de C.V.(以下简称伯特利墨西哥)、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7日,本公司与伯特利墨西哥、BANCO BASE S.A.I.B.M、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23日,本公司与安徽迪亚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 年1月12日,本公司与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伯特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因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本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本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0,526.02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4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人民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0225号)
  报告认为:伯特利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伯特利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伯特利2024年度期间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墨西哥年产40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的原因系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差异等的净额投资所致。
  注2:“墨西哥年产40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143.58万元,未能达到预期,主要系一方面伯特利墨西哥公司因试生产周期较长,使得大规模量产时间有所推迟,从而导致收入规模较预计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人员成本上涨导致费用上升较多所致。2024年度,该项目的单季度收入逐渐增加,且盈利能力不断增强,自第三季度开始收入快速增加并实现盈利,募投项目效益持续改善。
  注3:“年产5万吨铸铁汽车配件及1万吨铸铝汽车配件加工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部分合同尚未支付尾款所致。
  注4:由于年产5万吨铸铁汽车配件及1万吨铸铝汽车配件加工项目曾发生变更,因此原测算效益情况已无法与实际效益进行直接比较。公司结合变更后项目情况重新调整了效益测算相关假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调整后该项目预计实现效益为3,981.44万元,该项目实际实现效益未达到调整后预计效益,主要系材料成本上涨、人员成本上涨和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动所致。
  注5:“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为研发项目,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6:“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底盘结构件轻量化升级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部分合同尚未支付尾款所致。
  注7:“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底盘结构件轻量化升级改造项目”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无法计算效益情况,也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8:“补充流动资金”、“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投资所致。
  注9:募投项目“墨西哥年产40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汇兑损益等,故投入进度超过100%。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25-019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增加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需要提交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增加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中兵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汽车”)、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商用车”)、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新能源”)、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河南”)、芜湖奇瑞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汽车零部件”)、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科技”)、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芜湖达奥”)、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南汽车”)、大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大卓科技”)以及奇瑞(大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大连产业园”)(以上关联方合称“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5年度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采购及销售商品方面可能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2025年度公司向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和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600万元和655,100万元。
  2025年与关联方奇瑞大连产业园、奇瑞商用车将发生关联交易,因此,公司增加预计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详细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奇瑞汽车
  奇瑞汽车成立于1997年1月8日,注册资本546,983.16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产品,生产、销售发动机;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技术服务及技术交易;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金融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资质经营)。
  2024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7,517,253.06万元、净资产2,328,191.95万元、营业收入14,295,497.46万元、净利润1,274,812.2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汽车是公司股东奇瑞科技的股东,持有奇瑞科技100%的股权。
  (二)奇瑞新能源
  奇瑞新能源成立于2010年4月22日,注册资本103,368.98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津南路226号,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投资;新能源供电系统和新能源路灯(含LED灯具)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工程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71,671.84万元、净资产-299,090.73万元、营业收入741,044.88万元、净利润-40,098.05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新能源是奇瑞汽车的控股子公司。
  (三)奇瑞河南
  奇瑞河南成立于2010年3月11日,注册资本238,512.77万元,注册地址为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宋城路99号,经营范围为:专用车的研发、改装销售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技术服务咨询及技术交易;农用机械、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低速电动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上范围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须经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旅游观光电瓶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12,121.88万元、净资产172,745.08万元、营业收入169,416.62万元、净利润-2,322.07万元。
  奇瑞河南的控股股东为奇瑞商用车。奇瑞商用车是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奇瑞河南为奇瑞控股控制的公司。奇瑞科技持有公司15.31%的股权;奇瑞汽车持有奇瑞科技100%股权,奇瑞控股曾经为奇瑞汽车的第一大股东。
  (四)奇瑞汽车零部件
  奇瑞汽车零部件成立于2005年9月2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汽车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辅助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90,758.39万元、净资产-199,599.6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额法)、净利润-44,863.4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汽车零部件是奇瑞汽车直接及间接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
  (五)奇瑞商用车
  奇瑞商用车成立于2001年5月24日,注册资本200,900万元,注册地为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8号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机动车改装服务;集装箱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创业空间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二手车经销(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018,752.60万元、净资产379,207.85万元、营业收入3,599,816.61万元、净利润192,683.33万元。
  奇瑞商用车是奇瑞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
  (六)奇瑞科技
  奇瑞科技成立于2001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189,255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鞍山路,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4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001,006.41万元、净资产498,464.93万元、营业收入369,930.62万元、净利润44,537.03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科技是奇瑞汽车的全资子公司。
  (七)芜湖达奥
  芜湖达奥成立于2002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为21,554.6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凤鸣湖南路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芜湖达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8,631.23 万元、净资产20,456.35万元、营业收入166,922.76万元、净利润5,311.30 万元。
  芜湖达奥已于2025年1月22日更名为芜湖达敖汽车智能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现控股股东为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不再为奇瑞科技控股子公司。
  (八)东南汽车
  东南汽车成立于1992年05月21日,注册资本为278,366.998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6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集装箱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514,163.74万元、净资产221,013.92万元、营业收入1,663,961.17万元、净利润128,904.7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东南汽车为奇瑞汽车的控股子公司。
  (九)大卓科技
  大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卓科技”)成立于2023年02月01日,注册资本为62,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B1座10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4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2,913.43万元、净资产11,001.1万元、营业收入8,308.7万元、净利润-11,635.42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大卓科技为奇瑞汽车的控股子公司。
  (十)奇瑞大连产业园
  奇瑞(大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简称“奇瑞大连产业园”)成立于2022年09月07日,注册资本为10,12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保税区出口加工区A区2号工业园物业办公楼405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6,794.22万元、净资产7,861.49万元、营业收入5,840.17万元、净利润-2,381.66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大连产业园为奇瑞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定价依据。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签署了《采购主合同》、《批量零部件价格协议》、《技术服务协议》等,具体品种、数量、单价、交货时间、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以每笔购销合同或采购合同或技术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2024年度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进行结算,公司2025年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亦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进行结算,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25-02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含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一、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1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资金预算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特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本议案经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等事宜。此项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新授权或相关业务方授信合同日期止。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25-02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二)审议程序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选择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96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25-02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
  1、 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8:00一16:30)
  2、 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1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19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3-5669308 传真:0553-5658228
  联系人:陈忠喜、张爱萍
  2、 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自行负担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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