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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29,481,7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生产的锰系电池材料主要应用于传统一次电池领域以及新能源电池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如下: 1、电解二氧化锰 电解二氧化锰是一次电池的正极材料,其发展情况与下游一次电池行业密切相关。2024年一次电池市场发展态势良好,根据海关总署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一次电池出口量为331.65亿支,同比增长14.75%。2024年,中国仍然是全球电解二氧化锰(EMD)的主要供应来源,根据国际锰协统计,我国EMD占全球供应量的69%,受下游需求带动,碱锰型EMD需求上升,碳锌型EMD需求下降,整体需求量增长约3%。 公司行业地位:公司是电解二氧化锰行业发展历史最悠久的企业,公司在国内外电池行业享有较高声誉,与全球各大电池厂商一直保持良好交流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无汞碱锰型电解二氧化锰是“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其市场占有率保持行业领先。 2、锰酸锂 锰酸锂行业经历近几年碳酸锂价格剧烈波动冲击、市场需求结构性调整后,2024年随着碳酸锂价格下降并逐渐趋稳,锰酸锂应用场景开始恢复。根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4年锰酸锂出货量11.5万吨,同比增长27.6%。虽然报告期内行业出货量同比增长,但行业仍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盈利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公司行业地位:公司自2021年布局锰酸锂产业以来,依托前驱体自给优势、技术研发优势以及丰富的材料生产运营经验,已成长为锰酸锂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头部企业,目前年产能4万吨,2024年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电池材料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 1、电池材料业务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 (2)经营模式 公司电池材料业务均采用“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 (3)采购模式 公司物资采购调度中心负责公司大部分材料的采购。湘潭和靖西基地所需的大宗、通用、重要物资实施集中采购,其中大宗材料主要采取招标方式采购,其他材料主要采取网采方式采购。锂盐的采购由广西立劲根据销售订单计划,结合原材料市场情况、原辅料库存情况及生产计划进行采购。公司参考市场行情及与供应商的合作情况,每年对供应商资质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通常选择产品品质较高且与公司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的供应商最终进行合作。 (4)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生产采取流程性连续生产的模式,主要结合公司存货管理的备货安排、在手的下游客户订单、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公司目前拥有湘潭和靖西两大生产基地,拥有多条专业生产线,依托自身生产能力自主生产。 (5)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工厂→工厂”的直接销售模式,由公司营销部门负责销售业务。公司拥有开拓能力和营销能力较强的营销团队,构建了完善的营销网络,与全球各大电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6)产品定价模式 公司EMD产品采取市场化为基础的定价策略,产品定价综合考虑市场上同类产品价格、客户对产品质量的不同要求、需求量大小、公司产品成本、客户信用等级和回款周期等因素。公司锰酸锂产品的定价根据原材料碳酸锂价格波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的现货价格和客户协商定价。 2、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采用“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经营模式,具有刚性特征,不易受宏观经济影响,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量。公司污水处理业务通过对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实现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保护区域内水质及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全资子公司市污水处理现有污水日处理设计能力为26万立方米(不包括受托运营的九华污水处理厂)。市污水处理凭借多年的污水处理经验,不断强化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自动化程度,为区域内水质保护及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了重要力量,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1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湖南聚宝金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聚宝”)及其下属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及其下属公司和新乡市中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新能”)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6,542万元,2024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947.69万元。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余磊先生、龙绍飞先生、彭勇先生、丁建奇先生均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2、因预计关联人主体数量较多,且预计金额较小,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未达到单独列示标准,故以“电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湖南裕能及其下属公司”和“湖南聚宝及其下属公司”为口径列示。“电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包括电化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湖南裕能及其下属公司”包括湖南裕能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湖南聚宝及其下属公司”包括湖南聚宝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12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电化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昭山镇蒿塘村,芙蓉大道以东、金南街以北、晴岚路以南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1单元0601001号南栋11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电化集团的总资产为367,649.91万元,净资产为57,632.7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22.68万元,净利润为840.8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化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85,928,027股,持股比例为29.54%。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电化集团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具有多年的交易经历,在历年交易过程中,未曾有违约行为。经查询,电化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湖南聚宝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霍坚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9日 注册地址:湘潭经开区潭州大道1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粮食收购;机械设备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装卸搬运;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聚宝的总资产为15,625.20万元,净资产为1,068.5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8,118.98万元,净利润为-109.5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聚宝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聚宝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湖南聚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步步高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填 注册资本:84,021.8653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1日 注册地址: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 经营范围:超级市场零售(含网上销售);百货零售;广告制作、经营;提供商业咨询服务;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普通货运;仓储保管;商品配送;柜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劳务服务(劳务派遣服务除外);专业停车场服务;热食品、冷食品、生食品、糕点、饮品制售;烟草制品零售;家电的销售、安装及维修;代办移动、联通、电信委托的各项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口;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发布、代理、制作及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娱乐业;餐饮;药品经营;电影放映;眼镜(含角膜接触镜)及护理产品的销售、配镜服务、食品生产及加工;珠宝首饰零售;二类医疗器械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出版物、摩托车及电动车的销售;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的回收;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及销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步步高的总资产为2,212,913.39万元,净资产为821,817.7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43,122.12万元,净利润为122,685.3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步步高系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方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产投”)下属控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刘干江先生、董事余磊先生分别在电化产投担任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和第四款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步步高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步步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湖南裕能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75,725.307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裕能的总资产为3,034,206.98万元,净资产为1,166,054.2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259,852.72万元,净利润为58,995.4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裕能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联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6.35%,且公司董事长刘干江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龙绍飞先生均在湖南裕能担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裕能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湖南裕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中天新能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学红 注册资本:6,698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新乡县大召营镇产业聚集区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电池组,电子元器件、过滤设备,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建材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租赁;货物或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天新能的总资产为20,832.19万元,净资产为11,673.43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2,848.07万元,净利润为104.6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中天新能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暂未披露2024年年度数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天新能系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其列为关联方,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天新能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中天新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交易主要内容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人场地、接受关联人劳务及采购关联人电力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水、电、提供劳务以及提供场地租赁等均收取了合理的费用,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利润。 2、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相关交易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 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1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14:00在公司总部C305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彭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干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较好地实现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 四、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1,243.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00.76万元。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五、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29,481,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717,074.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六、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通过《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该议案表决时独立董事何琪女士、周波女士、舒洪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九、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方案及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方案和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参考行业经理层薪酬水平、经营难度、公司规模,以及经理层的工作范围、职责、重要性、专业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绩效考核以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为前提,结合经理层岗位职责和岗位特点,对经理层实施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类考核,按照不同考核对象确定考核重点内容及指标,根据考核结果按A+、A、B、C、D进行分档确定绩效分配系数。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的绩效年薪分配系数进行综合计算兑现。 该议案表决时董事龙绍飞先生、贺娟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湖南聚宝金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新乡市中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约为6,542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余磊先生、龙绍飞先生、彭勇先生、丁建奇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一、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86,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上述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二、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以上额度在有效期内均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三、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舆情管理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十四、通过《关于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放弃间接控股股东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污水处理相关资产的商业机会。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余磊先生、彭勇先生、丁建奇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五、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18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三楼C3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审议议案7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将就议案5和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8:30-11:30,14:00-17: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三楼B317董事会工作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圆圆、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102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1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16:00在公司C305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翼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 三、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29,481,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717,074.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制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四、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且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还能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降低或防范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和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且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1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5,007,562.96元,未分配利润为1,174,889,722.33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786,219.2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278,621.93元,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38,496,659.75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29,481,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717,074.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0,717,074.08元,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1.97%。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85,784,697.7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429.43万元、3720.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0%、0.74%。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1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86,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30,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86,000万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56,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30,000万元。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公司可以根据被担保方实际情况在被担保方之间调剂使用,调剂总金额不超过86,000万元。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对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不能将担保额度调剂到除上述子公司外的其他子公司。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257759965876 成立日期:2005年8月9日 注册地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 法定代表人:龙绍飞 注册资本:40,1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靖西电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靖西电化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712128766L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2日 注册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护潭乡湘竹村 法定代表人:张旭 注册资本:14,297.8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 污水处理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污水处理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25MA5Q86C22C 成立日期:2021年1月5日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200号 法定代表人:邝灿 注册资本:27,5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西立劲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83.44%,新乡市中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43%,湘潭市雨高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3%,靖西立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8%,靖西立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2%。广西立劲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立劲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等相关机构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而设定,能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靖西电化、污水处理公司和广西立劲的整体利益,且靖西电化、污水处理公司和广西立劲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无反担保,广西立劲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广西立劲的其他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担保能力较弱,对被担保方影响力较小,故其他小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对广西立劲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充分掌握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融资等重大事项,为其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77,5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含本次为靖西电化、污水处理公司和广西立劲提供的86,000万元担保),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1,2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4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1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内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尽可能规避原材料价格和汇率大幅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和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及业绩的影响,决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商品期货品种仅限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外汇交易品种为外汇汇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及其组合,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组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额度在有效期内均可循环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和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1、投资目的 锂盐作为公司主营产品锰酸锂的重要原材料,近年来价格波动明显,公司锰酸锂产品的营业成本和经营效益也受到主要原材料碳酸锂价格波动的影响。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 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交易场所为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 4、交易工具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及其组合。 5、交易期限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业务操作及管理。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6、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因素影响,全球货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出口业务情况,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为外汇汇率,涉及外币币种为美元等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4、交易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组合。 5、交易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6、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市场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并且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如果价格预测错误或者基差出现变化的程度超过预期值,将带来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3、履约风险 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定期报告制度、信息隔离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正常外汇业务需求为基础,运用期货工具有效规避或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3、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合理调度和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实时关注市场动态,及时监测、评估风险敞口,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将选择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金融机构。 6、公司将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拟开展的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决议》; 4、《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核查意见》; 5、《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1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购买污水处理资产的商业机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放弃商业机会概述 公司于近期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和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湘国投”)共同出具的《关于就转让污水处理资产事项征询意见的函》。为加快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产投集团和振湘国投拟将其持有的污水处理资产转让给湘潭城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水务”),以实现湘潭市城区水务板块资源一体化发展。 鉴于公司于2015年1月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间接控股股东振湘国投持有的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公司增加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业务。产投集团和振湘国投根据其2014年2月7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公司选择。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资产状况,公司决定放弃本次商业机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放弃商业机会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余磊先生、彭勇先生、丁建奇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本次产投集团和振湘国投转让给城发水务的资产包括: 1、产投集团和振湘国投共同持有的湘潭环境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水务投”)100%股权。环境水务投下属五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湘潭产投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三污”)、湘潭楠竹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竹山污水”)、湘潭姜畲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姜畲污水”)、湘潭市环科环境监理有限公司、湖南至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产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湘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所持有的湘潭产投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二污”)100%股权。 上述标的资产涉及的六家子公司中,与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同类的是:湘潭二污、湘潭三污、楠竹山污水、姜畲污水。 (一)产投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5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蒿塘村,芙蓉大道以东、金南街以北、晴岚路以南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1单元0601001号 经营范围:地方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项目的投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重金属污染治理;企业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产投集团为湘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湘潭市国资委”)控制的企业,持股比例为9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产投集团的总资产为1,523,563.97万元,净资产为181,401.2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716.78万元,净利润为5,605.1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产投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二)振湘国投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1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3号高新科技大厦7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振湘国投为产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湘潭市国资委。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振湘国投的总资产为1,937,158.26万元,净资产为882,345.2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88,457.14万元,净利润为5,397.9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振湘国投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且持有公司股份79,885,370股,持股比例为12.69%。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三)国资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彭柏境 注册资本:27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5日 注册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3号湘潭高新科技大厦七楼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房屋租赁代理服务;国有产权交易服务;以自有资产对重组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土地开发及经营;贸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资公司系产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0%,实际控制人为湘潭市国资委。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资公司的总资产为55,736.04万元,净资产为54,145.2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82.00万元,净利润为2,195.1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资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产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四)城发水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郭志强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2月22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昭潭街道韶山西路199号湘潭城发创新创业中心主楼3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城发水务为湘潭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湘潭市国资委控制的企业。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城发水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基本情况 (一)环境水务投 法定代表人:倪俊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6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3号湘潭高新科技大厦6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振湘国投持股71.08%,产投集团持股28.92%。 (二)湘潭二污 法定代表人:尹贵广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7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昭山镇蒿塘村,芙蓉大道以东、金南街以北、晴岚路以南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1单元0601001号南栋113号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湘潭二污系国资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标的定价依据 湘潭市国资委委托湖南宏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湖南正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了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和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因环境水务投和湘潭二污分别为产投集团下属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为便于资产划转,将湘潭二污作为环境水务投下属子公司,即上述标的资产涉及的六家公司作为一个资产包整体进行审计评估),并分别出具了《关于湘潭环境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及六家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宏华会专审字[2024]43号)和《因股权划转涉及的湘潭环境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含六家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湘正佳资评字[2024]第D009号)。 根据上述报告,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含六家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16,402.22万元,负债总额为69,914.6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6,487.56万元,净资产市场价值的评估值为46,487.56万元。 五、放弃本次商业机会的原因 1、公司实施以锰基材料产业和环保科技与资源循环处理产业为核心的双主业发展战略规划,近年来,公司重点围绕锰基新能源材料以及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布局,环保产业将由现有的污水、污泥处理逐步向锰渣等工业固废协同处理与循环利用领域转型升级。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业务占主营业务的比重较小,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公司电池材料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86.05%、92.08%、91.99%,污水处理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76%、6.29%、6.42%。本次标的资产业务与公司主要发展战略方向不相契合。 2、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建城[2024]18号)、《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的通知》(湘建城[2024]63号)等有关要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将构建厂网一体,按效付费机制,即由厂网分离、按量付费向厂网一体化、按效付费转变,未来污水处理业务的收益将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标的资产存在资产权属不清晰、资产收益率不确定、大额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运营管理复杂等情况,若公司收购,将增加公司经营风险。 基于以上考量,公司决定放弃本次商业机会。 六、放弃本次商业机会的影响 1、公司本次放弃该商业机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以及稳健经营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集中财务资源、管理资源聚焦核心业务,防范经营和投资风险,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放弃本次商业机会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和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2、产投集团和振湘国投本次资产转让完成后,产投集团和振湘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不再从事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业务,将彻底消除与公司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3、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产投集团和振湘国投已按照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时向公司告知本次商业机会,已实际履行承诺函中的义务,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初至3月31日,公司与产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包含振湘国投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1,170.52万元。 八、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放弃购买污水处理资产的商业机会是公司基于标的资产状况、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余磊先生、彭勇先生、丁建奇先生回避表决。 九、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湘潭电化本次放弃商业机会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湘潭电化放弃商业机会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1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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