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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40,727,0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于20世纪80年代初进入电力自动化领域,不断推动信息技术在行业的应用。历经数十年发展,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的产品体系已覆盖智能电网“发、输、变、配、用”电全环节,形成“源-网-荷-储”完整的产业链布局。 调度及云化业务。公司深耕调度自动化领域四十年,技术不断创新,产品持续迭代。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在一体化平台、全景监控、智能控制、分析决策、新能源、数据治理、智慧运维等方面取得丰富的应用成果,广泛应用于国内各级电网调度控制中心及新能源领域。在南方电网,公司新一代调度技术支持系统,采用云原生技术,在通道接入、数据处理,存储规模、性能扩展、开发运维等方面实现指数级提升,具备千万级以上数据实时监控和数智融合的能力,支持网、省、地调度及配网系统建设,应用于南方电网首套云化SCADA验证系统、首套云端电网运行系统、首套云化配网备调、地级边缘集群示范工程,具有多快好省的特点。公司调度主站满足国网新一代技术规范100%必选功能,特别是在模型数据及态势感知方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机器智能联调+人工零星复核”,保障了信息感知的准确性和信息校核的高效性。电力调度系统支撑实现了智能电网向智慧能源的贯通,实施了万华烟台工业园电能管理系统、南网分布式聚合管理平台。智能调度系统解决方案全面支撑新型电力调度系统建设。 输变电自动化业务。公司深耕40年,不断推进新技术的应用。在保护监控领域产品齐全,涵盖10kV-750kV电压等级,实现全产业链自主可控。首批通过国网新一代高可靠变电站测试,全程参与《自主可控新一代变电站二次系统技术规范》编制。公司是国内最早推出集控站产品的厂家,全程参与变电站集中监控系列规范起草及修编工作,是集控站标准的推动者。在智能巡检业务领域,自主研发的变电站智能巡视系统,利用传感器、物联网、人工智能、视频图像识别、多种机器人联合巡检、大模型知识图谱等技术手段,实现设备的实时监测、故障预警和自动巡检。利用数字孪生、大数据处理、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主研发了特高压站全景数字化平台,建设了鄂尔多斯1000kV特高压新型数字化变电站,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赋能赋智。 智能配用电业务。公司是全国最早进入配电自动化领域的厂商,拥有配电领域齐全的产业链。一直紧跟国网、南网的发展战略,持续创新,支撑配电网基础建设、管理提升、智慧化转型。当前,公司的配电产业,能提供从配电云主站、中低压一二次融合设备、高能效智能变压器,到储能、柔直等全系列的产品和服务。公司配电终端产品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位居市场前列,是国网、南网核心供应商;一二次融合产品以国内领先的技术满足南网和国网最新规范。率先推出国内首个数字式架构的数字式高防护环保型一二次融合环网箱。 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思顿是国内目前配网自动化领域智能电表制造商和数字智能开关的开创者及领跑者。生产的智能电表在国网集招中,连续九年位列单主体投标厂家的市场前列;0.1级和0.2级关口电能表性能优良;电能量采集终端等在变电站和发电厂市场应用广泛;关口表在线监测、CVT在线监测、集中计量装置等新产品处于国内领先位置;高压直接计量产品现场运行超10年,在国内外市场应用数量超2万台。多项产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多项成果获得“全国十大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已完成现货交易下的计量升级、功率预测、新能源运营、辅助服务等业务提升,实现了传统的能源管理向源网荷储一体化服务的转变。 综合能源及虚拟电厂业务。公司拥有从产品设计、软硬件研发、工程管理到项目实施全流程的资质及核心知识产权,打造了涵盖“绿色能源建设+智慧能源管理+云化智能运维+虚拟电厂+电力交易辅助决策+绿电绿证交易+碳资产管理”等绿色低碳全产业链的核心产品、技术和服务,为园区、工厂、企业、学校、酒店、医院、建筑楼宇等各种应用场景提供国内领先的综合能源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拥有丰富的智慧能源管控项目经验积累,通过负荷聚合、区块链等关键技术实现聚合不同品类可调控负荷资源,可盈利的参与电力辅助服务。 公司实施了多个国家级、省部级综合能源和虚拟电厂项目,综合能源和虚拟电厂经专家科技成果鉴定为整体技术国际领先。虚拟电厂业务已在国网、南网、发电集团、能源集团、城市级和园区级等多场景实用化落地应用,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助力全社会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储能及新能源业务。公司凭借在电网业务的深厚技术积累,开发了为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架构提供的一站式的“四可”解决方案。拥有新能源发电设计二级、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进行新能源厂站以及二次设备的总承包,进行新能源厂站的智能巡检和运维及并网管理。推出了升压站、光伏区、风机监控一体化监控系统,电网支持系列产品、智能运维产品,同时集成通信和二次安防相关产品,帮助新能源顺利并入智慧电网,与调度系统友好交互,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 布局储能EMS、PCS、BMS产品研发及系统集成业务,深入研究储能构网型控制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生产出目前国内单机最大容量2000kW液冷构网型储能PCS,在已并网运行的国能集团山东新能源东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成功运行。公司将电化学技术、电力电子技术、电网支撑技术和储能系统热管理、消防等系统深度融合,打造出低成本、高性能、高安全性的储能系统,助力分布式光伏友好并网和消纳。 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业务。公司打造了涵盖了智能柔性产线、智能仓储物流、智能搬运机器人、AI机器视觉、智能制造系统以及孪生工厂等系列解决方案,为客户实现全业务场景的数字化贯通及全价值链智能化追溯;借助云技术、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打造智能交通运行监测调度平台系统体系、港口岸电系统业务、智慧城市、天网工程、平安社区等业务。 (2)公司的生产销售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体系,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研发工作。根据自动化、信息化系统产品的特点和工程项目的需求,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主要通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他涉及电力、能源行业的用户单位自主招投标或委托专业招标公司组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销售。 公司产品遍布全国各地和世界多国,核心产品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变更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的东方茸世(烟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投资半导体相关产业,已累计完成投资金额18,400万元,投资总额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92%。本报告期,基金无新增投资项目。 2、报告期,公司子公司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辅导。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AC审字[2025]0962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742,847,021.9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3,908,676.75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88,429,760.24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8,842,976.0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62,471,422.17元,减2024年分配的股利156,865,059.82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5,193,146.57元。 2024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1,340,727,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332,715.32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分配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已分配股利人民币49,606,899.26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09,939,614.5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0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及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转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本次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议案指标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1,775.23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综合考量投资者回报和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结合行业特点、发展战略和保障公司快速发展需要的资金需求等多重因素后制定。公司董事会已批准了全资子公司威思顿自筹资金8.5亿元进行产业园区扩建项目,以满足生产经营、供应链扩展、产业链孵化及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引入计划需求。留存收益将有助于公司保障资本开支计划的执行,保持公司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新业务发展能力,为保障全体股东获得稳健持续的投资回报创造条件,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公司也开通了投资者热线(0535-5520066),及时回复互动易投资者问答。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3、公司将根据所处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实施多期分红,已规划了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项,并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积极实施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且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 2、中期分红的时间:2025年下半年 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且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尚需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成立日期于2000年9月19日,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1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4人。 中审华2023年经审计后的业务收入总额8.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总额5.5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总额7,650万元。 中审华2023年审计的上市公司客户23家,收取的上市公司审计费用1,848.8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2023 年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3年末,中审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600.8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9,081.7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杨敏兰,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响,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艳霞,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共收到警示函一份:2023年11月1日,杨敏兰因在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报审计中对部分电梯销售收入确认依据检查不到位被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与上期费用持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同意续聘用其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1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提供租赁、接受租赁方面的关联交易。根据各关联方年初的预测,公司2025年预计与关联方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合计28,3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合计26,65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发生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合计1,275.5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合计66.89万元;预计与关联方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提供租赁的关联交易合计333万元;预计与关联方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发生接受租赁的关联交易合计12万元;合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6,637.39万元。 2、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5年4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正基、吴晓亮、刘勋章、胡瀚阳回避表决。 (3)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方正基,注册资本19,607.84万元,主营业务: 计算机有外部设备、电力自动化及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机房设施、仪器仪表、汽车电器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机械工程、塑料注塑模具和注塑件、建筑智能化及建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05,401.95万元,净资产153,956.07万元,营业收入1,381.89万元,净利润1934.27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二)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孙爱国,注册资本1,080万元,主营业务:建筑节能、工业节能、空调节能、供冷、供热、冷热电、智能建筑领域的产品研发、工程安装、技术咨询、运营服务,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监控终端设备、智能通讯终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安装、技术咨询,远程监控平台、企业管理平台、云平台的研发、技术服务、维护、租赁服务,能源管理,能耗检测与评估,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以自有资金对供冷供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投资和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和金融担保等金融业务)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9,622万元,净资产3,331万元,营业收入7,611万元,净利润606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勇,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2,572万元,净资产7,568万元,营业收入8,893万元,净利润1,756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四)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张干,注册资本:5,1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电源成套设备,通信电源成套设备,通信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UPS系列产品,蓄电池系列产品,AC/DC、DC/DC模块电源,电力无功补偿设备及其他电力电子装置的生产、销售及维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6,423万元,净资产1,547万元,营业收入10,347万元,净利润63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五)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王国治,注册资本2,1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市政设备、工业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监测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6,201.09万元,净资产7,095.59万元,营业收入17,846.41万元,净利润1,254.86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国网中电电气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六)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刘小峰,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动识别与控制产品、物联网设备、智能设备、电子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检测设备、仓储设备、自动调节装置、传感器、工业机器人、定位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电子标签、船舶电子设备、海洋工程控制设备、智能柜、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运营服务;承装(修、试)电力工程施工等。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6,625万元,净资产7,878万元,营业收入21,508万元,净利润1,03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七)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寇光武,注册资本6,000万元,营业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工业盐、机械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消防器材、劳保用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非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防腐防火保温材料、电子产品、汽车、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招标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流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95,028万元,总负债1,084,745万元,净资产10,283万元,营业收入2,373,739万元,净利润196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唯一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过程中签订有关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AC审字[2025]096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7,544,804,479.9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3,908,676.7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34%;基本每股收益0.510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0,083,355.67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7.3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629,803,106.7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3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114,224,829.3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5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服务1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1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 对提案编码8.00:《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对提案编码9.00:《关于修改公司营业范围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一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一楼大厅。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琪 (2) 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2号 邮政编码:264000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以现场加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勋章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长方正基先生代为表决,董事胡瀚阳先生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参会,其他董事全部现场参会。 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正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吴晓亮先生所作的《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成就。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AC审字[2025]096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7,544,804,479.9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3,908,676.7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34%;基本每股收益0.510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0,083,355.67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7.3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629,803,106.7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3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114,224,829.3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5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服务1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激励基金管理办法》《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方案》等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绩效进行了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绩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工作分工,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按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确定和调整;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岗位性质、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关联董事吴晓亮回避表决;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关联董事方正基、吴晓亮、刘勋章、胡瀚阳回避表决;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关联独立董事杜至刚、史卫进、颜廷礼回避表决;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市值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营业范围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范围进行修改,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经营范围变更事项要求,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相应内容。 《关于修改公司营业范围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已于2025年3月到期,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5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向平安银行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亿元,合计授信额度10.5亿元。以上授信皆为信用方式,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具体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业务办理完毕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公司营业范围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范围进行修改,以满足充电桩等业务招投标工作的需求,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经营范围变更事项要求,计划对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原第十三条 公司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通信设备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为,第十三条 公司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通信设备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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