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8,645,7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继电器及互感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是国内专业的继电器产品生产制造商,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集技术研发、模具开发制造、设备开发制造、生产制造、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公司继电器产品涵盖通用功率继电器、磁保持继电器、汽车继电器、新能源继电器、光伏继电器、信号继电器六大类,以及电感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智能电表、工业控制、智能家居、汽车制造、新能源应用及光伏应用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继电器的研发生产,继电器产品既包括标准化的通用功率继电器,也为特定客户定制化开发生产非标准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以下七大类: ■ ■ 公司互感器核心产品为微型电流电压互感器,主要品种为工业控制互感器、电能表用计量互感器、继电保护类互感器、电机保护类互感器、开合类互感器、零序和剩余电流互感器等。广泛应用于电力、机电保护、漏电保护、配变监控、电度表、智能仪表、家电、航天、新能源等领域。 ■ ■ 公司坚持以“为客户、投资者、社会创造价值,为员工提供越来越好的薪酬与福利”为企业使命,“以客户为中心,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为经营方针,走自主研发、产业纵向一体化的道路。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业务流程包括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实施和管控。供应链管理部根据销售订单,制定中央生产计划及采购预测计划,结合主要原材料库存量、采购周期、在途时间等因素设计安全存量。各事业部及子公司采购人员依据需求实施采购,并跟踪采购物料的交收,品质部对送抵物料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办理入库。公司的结构件及重大项目采用定价权与采购权分离的管理方法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 2、生产模式 为应对客户采购订单数量较多、交期较短的特点,公司实行以市场为导向,质量优先的多种产销模式并存的生产管理模式:①对于通用功率继电器,由于产品一致化程度较高,主要采用全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由于普遍存在客户要求交货周期较短、订单数量较多的特点,公司采用“按单生产-适当库存”的生产模式;②对于磁保持继电器、汽车继电器和新能源继电器等,由于这些产品的市场需求多样化,定制化生产的方式较为普遍,公司采用根据客户订单,多批量、多批次的方式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大多数以直销模式进行,仅少量以非直销模式销售给最终用户。在坚持直销与非直销模式并存的前提下,采用事业部营销制:分为通用功率继电器营销中心、磁保持继电器营销中心、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营销中心、互感器营销中心。既稳固了公司在通用功率继电器和磁保持继电器的市场地位,也为公司后期在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市场的开发及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 4、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工作覆盖新产品开发、已有产品的持续改进、继电器生产技术研究及生产设备开发。 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分为四个阶段,①立项阶段,由营销部发起,进行市场调研,编写新产品开发建议书;②技术方案阶段,由研发部组织进行新产品的3D方案设计并组织评审,技术方案须得到生产部门小组评审的通过;③开发试制阶段,根据技术方案,研发部进行2D图纸的设计及样品的制作,待新产品性能通过实验验证,与新产品相关的生产方案得到确认后,进入小批量试制;④标准化阶段,经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各部门确认,制定新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制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168,197,862.1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320,550.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48%。公司业绩增长主要原因为: 1、市场需求扩张带动存量业务增长:下游行业需求持续提升,推动公司原有项目订单放量,营业收入实现同比显著增长; 2、新项目孵化贡献增量:2023年重点布局的开发类项目于报告期内逐步转化为需求落地(2023年培育期→2024年放量期),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 3、海外战略成效显现:通过前瞻性导入海外客户项目,加速全球化市场渗透,海外业务需求的扩容进一步增厚公司利润空间。 (四)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下属的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C3824),以及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C3821),具体行业为继电器、互感器行业。 1、继电器行业 继电器是一种电子控制器件,它具有控制系统(又称输入回路)和被控制系统(又称输出回路),通常应用于自动控制电路中,它实际上是用较小的电流去控制较大电流的一种“自动开关”。故在电路中起着自动调节、安全保护、转换电路等作用。当输入量(如电压、电流)达到规定值时,使被控制的输出电路导通或断开的电器。具有动作快、工作稳定、使用寿命长、体积小等优点。它广泛应用于军事装备、通讯、汽车、工业控制、家用电器的电控系统中,是整机电路控制系统必不可少的基础元件之一,已发展成为当今电子信息产品的支撑产业。 继电器行业正处于一个技术、产业全方位变革的时代,涉及产品制造、管理、服务、产业形态等多维度的深刻变革。在产品方面,既要小型化又要功耗低切换负载大,还要具备网络接口的功能和一定的智能化功能;在开发方面,协同设计、跨界融合是继电器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在管理方面,企业管理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企业管理模式发展,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各业务、各要素的协同规划和决策优化管理;在产业模式方面,将出现:①生产制造向自动化和智能化转变。②产业形态从生产型制造向技术服务型制造转变;产业发展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更多转向创新驱动。③从大规模流水线生产转向定制化规模生产。④“互联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将成为新的产业模式,不断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生态和新价值链体系形成。 继电器是重要的基础电子元件,其发展情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随着全球经济进一步复苏,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汽车、家用电器、工业控制等传统下游市场稳定增长。同时,新能源、人工智能(AI)、智能制造、5G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继电器开辟了新的下游市场。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出具的《2024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2024年,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家用电器、计算机设备等消费市场恢复增长,同时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也将持续发力、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电磁继电器市场仍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预计,2024 年全球电磁继电器市场规模约为534.3亿元,同比增长3.2%,需求量约为113.5亿只,同比增长3.9%,到2028年全球电磁继电器市场规模将达到782.8亿元,需求量将达到133.5亿只,2023-2028 年五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8.6%和4.1%。 根据《2024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的数据,2024 年中国电磁继电器行业将实现销售额约 365.0 亿元,销量约为 94.5 亿只,分别同比增长 2.7%和 5.3%。未来几年由于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产业以及通信建设仍将继续大力发展,中国电磁继电器行业将保持较稳定的增长态势,到2028年中国电磁继电器行业将实现销售额491.6亿元,销量约为116.1亿只,2023-2028 五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6.7%和5.3%。 随着智能家居、工业自动化、光伏领域、电表智能化、汽车智能化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随着5G通信的普及,电磁继电器市场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互感器行业 互感器又称为仪用变压器,是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统称。能将高电压变成低电压、大电流变成小电流,用于量测或保护系统。其功能主要是将高电压或大电流按比例变换成标准低电压(100V)或标准小电流(5A或1A,均指额定值),以便实现测量仪表精准测量、保护设备及自动控制设备的标准化、小型化。同时互感器还可用来隔开高电压系统,以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互感器应用几乎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力、电网、轨道交通、建筑、新能源、仪器仪表、冶金、石化等行业。从目前我国互感器市场需求情况来看,电力电网建设仍是互感器主要需求市场。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技术在泛智能电网中广泛应用,引入“大、云、物、移、智”新技术将为整个互感器行业带来新机遇。互感器市场发展趋势将往高性能、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互感器应以加快现代智能化配电网建设、实现配电网装备水平升级为目标,在产品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化等方面进行突破升级,从模块化设计、批量化生产、全方位工艺质量管控等多个环节着手,在保证计量准确、可靠的同时,实现互感器数字化监测和控制,提升一次配电网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近年来,互感器行业受益于全球能源需求的增长和电力行业的发展,呈现出稳健的增长态势。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和智能电网建设的推进,为互感器行业带来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机遇。《Global Growth Insights》关于互感器市场的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互感器市场规模达到90.602亿美元,预计到2024年将增长至97.86亿美元,预计这一增长将以8.01%的CAGR增长,到2032年达到181.265亿美元。 互感器生产还涉及一种核心材料即磁性材料,磁性材料是指由过渡元素铁、钴、镍及其合金等组成的能够直接或间接产生磁性的物质,具备更高稳定性、抗退磁性和抗温性的性能。根据中研普华研究院撰写的《2025-2030年中国磁性材料行业发展趋势及投资预测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磁性材料市场销售额达到了86.5亿美元,预计到2031年将达到159.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9.3%。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磁性材料市场,预计未来几年,中国磁性材料市场规模将随着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智能电子设备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而持续增长。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继电器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积累了众多行业的龙头优质客户,目前已成为国内生产及销售规模居前的继电器制造企业,在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及地位。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调研数据显示,公司连续八年入选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并在继电器领域的销售额连续八年排名第二。公司多次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报告期内,成为T/CMEPCA057-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电气继电器》团体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报告期,公司荣获 “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4年中国电子元器件骨干企业TOP100”、“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被认定为“广东省高可靠控制继电器(三友联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是专注于互感器和磁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青县择明具备材料生产、磁芯生产、器件生产的完整产业链,并掌握磁性材料的核心生产技术,是国内互感器生产及销售规模居前的企业,获得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曾多次参与行业标准制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3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业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收入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707家,收费7.20亿元,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多个行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章天赐,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铭鸿,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芳,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以及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信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增加,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也可能存在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交易,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影响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且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或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9元,共计募集资金77,773.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72.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2,800.5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汇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22.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478.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66.99万元。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1年1月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迎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时,公司、公司之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甬友”)连同保荐机构于2021年1月9日与兴业银行东莞塘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宁波甬友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有两个账户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或使用完毕,且相应账户已不再继续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前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为: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的账户(银行账号:8110901012001241256)、公司之子公司宁波甬友在兴业银行东莞塘厦支行的账户(银行账号:395100100100143749)。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公司之子公司宁波甬友和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东莞塘厦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2. 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7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 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148,312.6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属于实际经营活动中的配套设施建设,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运营管理和决策分析提供了更加准确的信息,为公司持续地高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用于项目投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6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28,645,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320,550.3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58,946.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8,658,725元,减去已分配2023年股利38,693,889.96元,2024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46,226,438.94元,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03,930,429.4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949,980,659.6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28,645,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844,765.4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2、同时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645,713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320,103,998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3、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7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等资产质押融资、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有效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日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即期质押票据、存单、信用证等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票据,持有的未到期票据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票据的方式结算。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开展资产池,实现以下目的: 1、通过开展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承兑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承兑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时,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3、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9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第8、9项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5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 注: 1、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20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7,825,369.48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于存在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为27,825,369.4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数据如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一)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27,825,369.48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7,825,369.48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充分、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七、其他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2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县择明”)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银行授信额度和担保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青县择明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期限以青县择明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青县择明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被担保人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1)住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经济开发区南区北环东路以北、中央大街以东(经营场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金牛镇大鹁鸽留村东) (2)法定代表人:宋朝阳 (3)注册资本:2222.2222万元 (4)成立日期:2009年3月25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元件、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 ■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8)青县择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被担保主体,青县择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兼青县佰盈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配偶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姚增国先生持股比例低且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6,609.9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0.88%。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其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青县择明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青县择明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兼青县佰盈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配偶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姚增国先生持股比例低且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实际融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青县择明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其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其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议案,并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09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06)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各项职责,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积极地开展工作,对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王再升先生、贺树人先生、祝福冬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宋朝阳先生向董事会汇报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同意批准对外报出。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28,645,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844,765.4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2、同时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645,713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320,103,998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3、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县择明”)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青县择明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青县择明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兼青县佰盈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配偶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姚增国先生持股比例低且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实际融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青县择明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贺树人先生、祝福冬先生、王再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职责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开展2024年年度审计期间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职责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及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0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如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情况、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且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或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充分、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07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