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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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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上游行业为中药材种植加工业和原料药制造业,下游行业为药品流通行业。
  1)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点
  医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关乎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升生活质量、推动经济与社会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医药行业对技术水平的要求较高,创新药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以及研发周期长的特点。药品生产必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要求较高。
  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显著的刚性特征,属于弱周期性行业,与经济周期的关联度较低,且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随着医药制造业创新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产业优化升级的持续推进,医药行业正迎来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潜力。
  2)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全球医药市场在创新药物研发、生物技术突破及数字医疗应用的多重驱动下呈现向好态势。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预计达1.64万亿美元,但受地缘政治、价格治理等因素影响,部分区域市场出现阶段性调整。从需求增长因素看,人口老龄化、慢性病与肥胖症需求增长是推动全球医药市场增长的关键因素。从全球医药市场细分领域看,化学药仍占据主导地位,未来市场规模增速日益趋缓;受GLP-1类减肥药、CAR-T细胞疗法等创新产品驱动,生物药增长显著。从全球医药市场区域格局上看,美国仍然保持全球最大医药市场地位,欧洲与日本增速低于新兴市场增长。我国创新药出海加速,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根据海关总署2024年1-12月统计数据,我国进口医药材及药品总额3,669.0亿元人民币,同比微增0.8%;出口中药材及中成药94.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8%,整体贸易规模与上年保持基本稳定。
  3)所属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状况
  2024年,受国家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四同药品”医保药价治理以及中药材价格上涨、终端消费增速放缓等影响,叠加传统产能过剩与新兴技术转化滞后等因素共同作用,医药行业整体业绩承压,虽然收入端基本平稳,但利润端较上年同期为负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89.5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实现利润总额3,4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1.1%。尽管当前医药行业面临诸多挑战,但长期来看,医药行业的增长逻辑仍然未变。随着我国医疗保障覆盖面及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人口老龄化、城市化、人民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扩大,医药行业仍有可预期的发展空间。2024年作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创新、强基固本、全面提升的重要一年。医药行业政策持续深化医疗改革,推动创新研发,加强行业监管,优化医保支付,各政策管理部门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1月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提出指导医药采购机构聚焦“四同药品”(指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对照全国现有挂网药品价格统计形成监测价,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到2024年3月,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
  2024年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的意见》,强调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生产生活,提出从挖掘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和深入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两个方面传承发展中医药文化。为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作贡献。
  2024年3月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提出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推进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特色重点医院建设等内容。指导提升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区域内中医专科诊疗能力。以推进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发挥特色优势,不断推动中医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其中提及医疗领域的更新与建设方向。2024年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医疗卫生领域2024年设备更新工作的预通知》,强调要推进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2024年5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医疗卫生设备的更新升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2024年5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制定印发了《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对本年度纠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行业乱象,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关键领域,对促进医药领域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2024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等七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在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面,提出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在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提出健全中药审评证据体系,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审评审批,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等具体任务,有利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指出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将充分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激发创新药行业活力,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7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将按照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与配方颗粒、中成药等中药产品属性分类,进一步对中药标准管理的各项要求进行细化和明确,旨在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标准管理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该规定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8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有关情况,称将指导其他省份每年选择2一3个地区为重点来推广三明经验,5年内实现全覆盖。2024年9月7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2024年11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四部门印发《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2025年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其中提到,扩大医疗等领域开放试点。支持试点地区抓好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试点政策宣贯落实,对相关领域外商洽谈项目开展“专班式”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尽早落地。适时进一步扩大医疗领域开放试点。
  2024年10月1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2025年1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指引》共分四章49条,围绕医药企业商业贿赂风险的识别、防范和处置,提供了全面的合规指导,覆盖学术拜访、业务接待、咨询服务、捐赠赞助等9个关键场景。标志着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工作从“事后惩治”向“事前预防”转变,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明确指引,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024年10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4年1-4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统计数据,展现我国医疗服务覆盖水平。2024年1-4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总诊疗人次已达25亿,同比增长15.9%;出院人次突破10,794.5万,同比增长11.2%。2025年2月1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我国中医馆数量已从2015年的3000余个增长至4.2万个,基本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全覆盖。目前,99.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持续扩大。近年来,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显著增强,为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年11月27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厘清医药代表与药品销售人员的边界,强化医药代表准入、备案、学术推广等环节的管理,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管理责任。
  2024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2024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2024年的调整中,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89种以谈判/竞价方式纳入,另有2种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直接纳入,同时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被调出。2024年参与谈判/竞价的117种目录外药品中,89种谈判或竞价成功,成功率和价格降幅与往年基本相当。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中药饮片部分892种,新版药品目录已于2025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2024年12月12日,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结果显示,本次集采有62种药品采购成功,均为已过专利期、有多家企业生产、竞争充分的药品,覆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精神疾病等领域。另外,234家企业的385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本次集采涉及的企业和品种数量均创下历史新高,部分品种拟中选价格降幅超90%,创下最大价格降幅。
  2024年12月30日,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发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子公司延边药业、力源药业参与了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公司产品血府逐瘀口服液、消栓口服液拟中选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将有利于公司扩大血府逐瘀口服液的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2025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以提升中药质量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实现常用中药材规范种植和稳定供给,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传承创新并重、布局结构合理、装备制造先进、质量安全可靠、竞争能力强的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更好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中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高度评价了我国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随着我国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保健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预防胜于治疗”的理念,主动践行“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健康管理方式。中华优秀传统中医药能够聚焦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身心健康利益,以实际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健康体魄的向往,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健康成为幸福生活的坚实基石。中医药凭借其“治未病”的独特优势,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中药新药研发注入新动力,也为中医药的振兴和国际化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中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吉林敖东起源于1957年国营延边敦化鹿场,于1981年建立敖东制药厂,1993年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更名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0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01年,吉林敖东建立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发展成为以医药产业为基础,以“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模式快速发展的控股型集团上市公司。自敖东制药厂建立以来,始终秉承“救济世人”的传统美德,恪守“世人健康,敖东职责”的经营理念,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放心药。公司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敦化市吉林敖东工业园、延吉市吉林敖东高新科技制药园、洮南市吉林敖东植物化学制药园三大现代化产业基地形成医药制造集群,持续推动技术升级与产品创新,凭借对产品质量的精益求精,公司赢得了消费者的持续信赖。
  作为?中华老字号及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资产规模稳健增长,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达330.02亿元,净资产292.82亿元。凭借卓越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公司连续十余年荣登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榜单,2024中国中药研发实力排行榜TOP50中药榜第26位,并跻身“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资产质量稳居行业前列。公司先后荣获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创新型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非公企业“双强百佳”党组织、第十六届及第二十一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吉林省慈善奖·捐赠企业、吉林省优秀民营企业、吉林省博爱奖、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重质量讲诚信品牌会员单位等多项荣誉。此外,公司多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及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彰显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卓越信誉和良好口碑。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从事中药、化学药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业务范围已涵盖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等多个领域,并积极拓展保健食品、食品、养殖、种植等相关产业,逐步形成“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的发展模式,持续打造医药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医药行业整体面临较大挑战,公司中药、化学药品、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三大业务板块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三大业务板块实现收入227,376.1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7.10%,较上年同期下降23.79%。其中中药营业收入实现160,554.1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61.50%。化学药品营业收入实现27,685.3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0.61%。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业务实现收入39,136.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4.99%。
  公司立足于医药制造业,致力于中药现代化,持续巩固医药板块,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在保持已有大品种销售业务稳定增长下,构建多品种群梯队发展良好局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及其功能或用途
  公司现有生产批准文号627个,其中中药生产批准文号314个,化学药品生产批准文号313个,包含46个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详见表1.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目录)。公司共有211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其中甲类102个,乙类109个;共有95个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安神补脑液”、“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龟芪参口服液”、“养血饮口服液”、“血府逐瘀口服液”、“注射用核糖核酸Ⅱ”、“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少腹逐瘀颗粒”、“羚贝止咳糖浆”、“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金芪降糖胶囊”、“感冒清热胶囊”、“脑心舒口服液”、“孕康颗粒”、“注射用奥扎格雷钠”、“肾复康片”、“金莲花口服液”等(详见表2:主要产品目录)。
  表1.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目录:
  ■
  表2.公司主要产品目录
  ■
  ■
  3)经营模式
  ①管理模式
  公司创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功能定位为“研究型董事会”,核心职能聚焦战略规划、资本配置、人才治理。子公司拥有独立的运营章程和事权,在集团战略框架与合规监管双重约束下,独立决策、市场化考核。母子公司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责权利,充分发挥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优势,从而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②采购模式
  公司基于医药全产业链布局优势,构建了数字化驱动、全周期管控的现代化采购管理体系,通过融合市场需求预测、销售数据、产能规划、原料价格波动等多维数据变量,应用信息化系统,构建科学采购决策机制,实现原材料合理储备和采购批次优化,保障公司在高质量发展前提下,具备低成本、高效率的生产经营能力。
  ③生产模式
  公司持续优化生产模式,推进精益生产,通过设备升级引领生产技术迭代,逐步打造设备互联、数据互通、过程互动的智能制造模式。为适应公司多产品、多剂型、多规格的生产现状,公司创新管理方式,应用信息系统,强化供应链统筹,均衡排配。公司坚持以销定产,不断提升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做到即时生产,柔性制造。按照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数量和时限要求,通过常规原辅料适当备货、长线品种设安全库存、优化生产工艺、更新设备等方式,保证产品及时生产。公司始终将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线,围绕药品生产的全过程,时刻筑牢质量防线,确保药品生产的安全性与高质量。在推动中药产业绿色发展方面,公司积极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行绿色生产模式,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④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顺应医药行业形势,深化营销改革,建立专业化、合规化的营销体系。聚焦中药战略,坚持大品种群多品种群营销战略,整合营销资源,细分治疗领域,采取多元化的营销模式。在医药产品营销方面,以五家医药销售公司及事业部组建的专业营销队伍经营为核心,构建重点品种、发展品种和潜力品种梯队发展的品种群,保持营销持续稳步发展。在化学药品营销方面,采用自营与招商代理并存的销售模式,构建了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同时,各医药商业公司积极探索搭建网络营销平台,尝试和探索电商、直播带货等现代销售模式,融合线上线下业务,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快速发展医药连锁大药房终端批发和零售业务,组建营销管理中心,多措并举形成敖东销售模式,助推业绩稳健增长。
  ⑤研发模式
  公司遵循以中医药传承创新为核心发展脉络,深度融合传统理念与现代科技,构建了“自主创新+开放协作”的研发模式,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及产品引进等多维路径,持续研发涵盖经典名方、化药制剂、大健康产品的多元矩阵。聚焦市场需求与临床价值,系统性推进生产工艺革新与质量体系升级,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及医疗应用效能。同步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攻克关键技术瓶颈,重点布局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配方颗粒标准化研究、专利新药研发等关键领域,加速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化,强化全产业链技术壁垒,以科技赋能驱动中医药现代化进程,持续提升市场竞争优势与行业引领力。
  4)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主导产品“安神补脑液”,自1983年上市至今已经畅销市场40多年,是公司由传统的民族中药产业向现代化的中药产业跨越的标志性产品,也是中药现代化的代表品牌。在上市40多年中,“安神补脑液”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在市场的快速迭代中独树一帜。2005年12月17日,在“安神补脑液”产品自主创新论证会上,来自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院、北京大学药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等多家科研院所19位国内知名医药专家认定“安神补脑液”不仅可以“明显改善睡眠质量”,而且“对记忆再现障碍有明显改善作用”,并能“提高学习记忆能力”。2009年,“安神补脑液”二次开发取得科研成果,质量标准被载入2010版《中国药典》增补本。多年来,“安神补脑液”课题组的科研工作,得到了国内有关专家、学者的支持与帮助,使得“安神补脑液”每年都能质量升级与标准提升,在实施中药保护、利用现代化技术研制新工艺提高质量标准等方面取得了成就,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神补脑液”多年来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2002年中国畅销品牌、吉林省名牌产品称号、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入选2021年临床价值中成药品牌榜单、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二次开发科技进步奖、第十六届西普会·中国健康产业(国际)生态大会“2023年健康产业品牌榜”安神补益类金奖、第十七届西普会·中国健康产业(国际)生态大会“2024年健康产业品牌榜”安神助眠药西普金奖、入选2023中国药品零售排行榜(中药)TOP50榜单等诸多荣誉,安神补脑液的发展历程集中展现传统医药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的多重突破。
  公司产品“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作为全国独家专利产品,依靠治愈率高、复发率低、治疗周期短、退热平稳不反弹的优势,迅速成为儿科呼吸道疾病的一线用药,荣获过“3.15健康中国消费者信赖的优质品牌”称号。“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出自汉代著名医学家张仲景《伤寒论》,是由经典名方桂枝汤合小柴胡汤化裁而成的千年古方。“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一直被全国数百家医院广泛应用,并被纳入《中成药治疗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临床应用指南(2020版)》《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儿科疾病分册》《中医药单用/联合抗生素治疗常见感染性疾病临床实践指南一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多部临床指南推荐。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作为千年经方与现代循证的儿科退热解决方案,现已成为儿科呼吸道感染领域指南级用药。
  “血府逐瘀口服液”源自清代名医王清任著《医林改错》收载的百年经典名方“血府逐瘀汤”。公司“血府逐瘀口服液”是“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二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经典产品,荣获过国家级新产品、吉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多项荣誉,经过公司多年来的持续研发投入与创新迭代和市场培育口碑传颂,“血府逐瘀口服液”成为血瘀证治疗领域的明星产品,深受市场认可,同时“血府逐瘀口服液”也是国内唯一采用膜分离技术的创新中药,被誉为“浓缩的血府逐瘀汤”,开创“古方新用”的产业化典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1)上图所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2)2023年11月22日,经金诚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金诚公司部分股东退出,减少注册资本80.00万元,注册资本由5,392.32万元变更为5,312.32万元,已于2024年1月22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24年3月22日,经金诚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金诚公司部分股东退出,减少注册资本69.38万元,注册资本由5,312.32万元变更为5,242.94万元,已于2024年5月30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24年8月12日,经金诚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金诚公司部分股东减资5.50万元,注册资本由5,242.94万元变更为5,237.44万元,已于2024年10月12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根据2020年12月21日李秀林先生、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5名金诚公司股东续签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关规定,金诚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报告期末,李秀林先生、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5名金诚公司股东共持有金诚公司4,816.73万元出资额,占金诚公司注册资本的91.97%。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1月17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详见公司在上海清算所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第Z【57】号01。
  2024年8月29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24吉林敖东MTN001(科创票据)等级为AA+,详见公司在上海清算所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1506】号01。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资信状况良好。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2024年1月18日,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等10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公司股票692,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75.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7月26日,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公司股票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74.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敖东转债到期摘牌及本息兑付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即自2018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191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5月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敖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06”。
  “敖东转债”自2018年9月19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3月13日(到期日)累计共有11,145,006张“敖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78,299,456股,占“敖东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6.73%;累计回售102张。“敖东转债”于2024年3月11日起停止交易,2024年3月8日为最后交易日,2024年3月13日为最后转股日。自2024年3月14日起停止转股并在深交所摘牌。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敖东转债”为12,984,892张,占“敖东转债”发行总量的53.81%,到期兑付金额为1,363,413,660.0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已于2024年3月14日兑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敖东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3、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全部注销
  2020年至2023年公司共计实施三次股份回购方案,合计回购公司股份45,174,031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年内实施上述约定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按前述用途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最近三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45,174,031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为2024年4月24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41,069,418股变更为1,195,895,38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4、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3,588,937元。”、“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63,588,937股,全部为普通股。”修订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5,895,387元。”、“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95,895,387股,全部为普通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5、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发行额度。
  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208号),同意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发行中期票据24吉林敖东MTN001(科创票据),募集资金于2024年4月25日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6、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完毕
  金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
  (1)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后金诚公司所持股份的减持承诺
  金诚公司目前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如果减持,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其目前所持有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金诚公司完成股改承诺每年解除限售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关于股权方案实施后金诚公司增持股份的计划
  为了保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减少股权分置对二级市场的扩容压力,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在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2个月内金诚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吉林敖东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吉林敖东总股本的5%,改革方案实施后36个月内,持股比例达到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5%。
  针对上述增持计划,金诚公司做如下承诺:
  i.金诚公司增持的吉林敖东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ii.在增持计划完成36个月后,如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金诚公司完成股改承诺每年解除限售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议案》。
  变更前“ii.在增持计划完成36个月后,如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变更后“ii.在《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如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后金诚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全部履行完毕。”
  履行情况:
  (1)自2005年8月3日至2008年8月3日,金诚公司所持股份没有减持行为,承诺严格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2)自2005年8月4日至2005年10月12日止,金诚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共增持吉林敖东14,333,985股社会公众股股份,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5%,按相关承诺履行完成第一阶段增持计划。详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5-043)。
  2006年11月3日,金诚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利用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吉林敖东14,333,949股社会公众股,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5%,增持完成后,金诚公司共计持有吉林敖东73,310,011股,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5.57%。金诚公司已按相关承诺履行完成全部增持计划,增持承诺履行完毕。详见吉林敖东于2006年11月7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诚公司)。
  (3)2020年10月15日金诚公司所持限售股办理完最后一次解除限售后,所持股份均变更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以全部上市流通。详见吉林敖东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4)自2006年11月3日至2024年8月2日金诚公司严格履行每年减持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的承诺。
  截至2024年8月5日,公司大股东金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7、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251,900股,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5,895,387股的1.36%,最高成交价格为19.2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7.7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76,372.31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自有资金30%,回购专项贷款资金70%,即累计使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210,000,000.00元(贷款期限壹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1月19日,中国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结合市场关切,不断优化政策工具,降低自有资金比例要求至10%,延长贷款最长期限至3年。根据优化后的最新政策,公司使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90,000,000.00元(贷款期限叁年)。
  截至2025年2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3,513,800股,占公司2025年1月31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95,895,387股的1.966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2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5.8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20,005,418.42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8、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2025年2月7日收到德皓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由于德皓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委派赵幻彤女士接替夏福登先生作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为:惠增强先生、赵幻彤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秀林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1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4月10日发出。
  2.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现场表决董事9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一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2.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
  3.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4.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351,714,47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5.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1审议《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鹏)》
  7.2审议《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维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维维)》
  7.3审议《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毕明)》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毕明)》
  8.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8.1同意李秀林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李秀林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2同意郭淑芹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郭淑芹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3同意杨凯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杨凯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4同意张淑媛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张淑媛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5同意王振宇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王振宇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6同意赵大龙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赵大龙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7同意李鹏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李鹏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8同意肖维维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肖维维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9同意梁毕明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梁毕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关于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7.8.9.10.议案需报2024年度股东大会听取,议案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11.审议《公司2024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公司2024年度投资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公司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公司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关于2024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分配的议案》
  本项议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李秀林先生、郭淑芹女士、杨凯先生、张淑媛女士、王振宇先生、赵大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4,997.06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626.32万元,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202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47.4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066.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4,209.72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18.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核、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同意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本制度。《市值管理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20.审议《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为有力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市值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股票价格长期低于每股净资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5-019)。
  2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3.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汇编》。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15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4月10日发出。
  2.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永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
  3.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4.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351,714,47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5.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控审计及相关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监督与执行。公司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7.1同意陈永丰考核结果为称职(监事长陈永丰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2同意修刚考核结果为称职(监事修刚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3同意孙玉菊考核结果为称职(监事孙玉菊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4同意张明晶考核结果为称职(监事张明晶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5同意李安宁考核结果为称职(监事李安宁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关于2024年监事长绩效薪酬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长陈永丰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10.审议《关于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7.8.10.议案需报2024年度股东大会听取,议案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11.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4,997.06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626.32万元,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202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47.4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066.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4,209.72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12.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1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1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1,393,070.70元。母公司2024年净利润1,949,724,910.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194,972,491.02元,已派发现金红利956,716,309.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784,500,915.6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385,013,131.61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85,013,131.61元。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351,714,47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了《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以总股本1,195,895,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239,179,077.4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590,893,553.5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00,004,613.74元(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总计890,898,167.24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43%。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2,366,583,519.48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597,358,031.67元的148.1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已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997,072,274.86 元、1,863,019,178.18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19%、5.65%,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18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4,997.06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626.32万元,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202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47.4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066.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4,209.7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1年4月,公司“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032)。
  基于上述事宜,公司募集资金的销户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且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遇建设项目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5、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改补充流动资金”与“7、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为变更后增补项目,故本表“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之列标注为“是”,该等项目变更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可参看下表“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2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的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本投资额度只包含本年度新发生额度,已经发生的投资额度不计算在内。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金融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在本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合标的进行投资,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具体投资方向围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核心优质长期股权投资证券资产及医药产业链相关上市公司股权为主,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争取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本投资额度只包含本年度新发生额度,已经发生的投资额度不计算在内。
  3.投资范围及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的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或董事会认为应该截至的时间。
  5.资金来源:公司证券投资使用资金的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证券资产及闲置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产生影响。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外围环境影响较大,亦受到行业周期、投资标的、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产生一定的金融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可能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金融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等开展证券投资事项,规范投资管理,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2)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投资原则,由专门的证券投资团队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负责开展及实施证券投资业务,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适时适量介入,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3)在证券投资业务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研究,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市场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持续跟进买卖标的价格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若投资标的情况恶化,投资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控投资风险,并根据监管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规定了公司证券投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切实执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跟踪证券投资的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证券投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有权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调整或停止证券投资活动。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证券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4.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 2025-02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性质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及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23年8月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2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4月23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独立董事肖维维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淑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振宇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2024年度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全程在线,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2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3.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须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上述全部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听取事项
  1.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听取《关于董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3.听取《2024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4.听取《关于监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5.听取《2024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6.听取《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出席现场会议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文件原件)的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8:30至11:30;13:30至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联系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指定传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流程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3”,投票简称为“敖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如下信息:
  委托人名称:
  持有吉林敖东股份的性质:
  持有吉林敖东股份的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1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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