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027,809.74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95,682,511.91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当前行业发展形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等因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及待回购注销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属于“CE27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总体情况
  2024年,我国医药制造行业在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及技术变革的多重驱动下,呈现“增速放缓但结构优化”的特征。根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发布的《2024年医药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24年医药工业运行情况总体企稳,未出现持续下滑。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4%,扭转了上年下降5.2%的颓势,显示生产端逐步恢复;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762.7亿元,同比持平(0.0%),结束了连续两年下滑的趋势;实现利润4050.9亿元,同比下降仅0.9%,降幅较上年明显收窄。2024年医药工业主要经济指标总体回升,全行业在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加快结构调整的情况下,下降势头得到控制。
  市场需求与政策驱动双重驱动:(1)人口老龄化需求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65岁以上人口增至2.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5.6%,比上年增加了347万人。推动慢性病诊疗及健康管理需求持续扩容,带动药品消费基本盘保持稳健。(2)政策红利释放: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通过精细化控费和优化目录结构,促使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三医联动”深化,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及创新药审批加速,为行业注入活力。
  创新支持与合规监管并重:创新药政策方面,国家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如创新药临床试验审批缩短至30个工作日),并强化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联动,为创新药研发提供全链条支持。行业合规化与集中度提升,2023年启动的医疗反腐行动持续深化,合规经营成为行业主基调。同时,市场加速向研发能力强、成本控制优的头部企业集中。
  医药制造行业在医保控压和同质化竞争背景下,通过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和国际化战略实现了韧性增长。头部企业凭借技术积累与政策响应能力脱颖而出,新兴技术领域(如脑机接口、基因测序)的突破则为长期发展开辟新赛道。尽管面临盈利空间收窄等挑战,行业整体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迈进的趋势显著。
  2024年,医药制造行业在压力与机遇的交织中展现出强劲韧性,通过需求端结构性扩容、供给端技术跃迁、政策端制度赋能的三重驱动,加速从“规模红利”向“价值红利”转变。
  (二)行业主要政策
  2024年医药行业政策聚焦于创新药支持、集采深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及合规监管四大方向。创新药领域通过全链条政策扶持加速国际化;中成药行业通过集采优化和产业链整合提升竞争力;医疗反腐则重塑行业生态,推动合规转型。部分主要政策如下:
  2024年的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办“1号文件”都聚焦银发经济。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银发经济是向老年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以及为老龄阶段做准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总和,涉及面广、产业链长、业态多元、潜力巨大。《意见》要求扩大中医药在养生保健领域的应用,发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推动研发中医康复器具。银发经济必然会刺激中医药养生保健、抗衰老的需求大幅增长。
  2024年2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有能力、有条件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试点工作,现阶段以化学药品为重点,试点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的原则,为辖区内药品重大变更申报前提供前置指导、核查、检验和立卷服务。优化药品重大变更的审评审批流程,提升审评效率,加快药品上市进程。
  2024年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聚焦医保服务优化,围绕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和参保人员三大主体,提出了六个重点事项。提出推进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明确到2025年底全国80%统筹区实现即时结算;推动集采药品耗材、国谈药直接结算,减少中间环节,提升医保支付效率。
  在2024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创新药、生命科学纳入新质生产力,政府工作报告首次点名“创新药”,给行业提升了极大信心。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2024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在“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方面明确提出:制定关于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加快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床急需药品等以及创新医疗器械、疫情防控药械审评审批。
  2024年6月,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指出到2026年底,适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需要、结构合理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不断优化和完善,完成180项中医药国内标准和3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中医药标准质量进一步提高,标准应用推广和评价体系初步建立。中医药标准化科研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增强,培养450名中医药标准化骨干人才。中医药国际标准化能力显著提升,标准化支撑和服务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
  2024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是中医药领域首次关于促进数字化转型发展和数据要素流通应用的政策指导性文件。通过3~5年的时间,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逐步融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链条各环节,初步实现中医药全行业、全产业链、全流程数据有效贯通,全力打造“数智中医药”,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中医药实践,为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的形成,对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发挥数字中医药在数字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202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国务院从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审批流程等全链条强化创新药政策保障,明确将生物医药列为“新质生产力”重点领域,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加速创新药研发与商业化。
  2024年9月,国家中医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县级中医医院力争实现5个“100%”,即医疗服务能力达标率达到100%,基础设施标准化率力争基本达到100%,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标率达到100%,二级甲等达标率力争达到10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标率力争达到100%。即除人口小县外,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县级中医医院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服务管理更加精细化,引领县域中医药发展的龙头地位更加突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成效更加显著,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救治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实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提供中医药保障。
  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针对8个方面提出21项重点内容。国务院要求强化中药产业链协同,加快中药新药评审,优化中成药集采规则,推动优质优价。2024年CDE批准中药新药数量同比大幅增加,头部企业通过并购整合提升竞争力。预计随着后续相关方案的完善与落地,头部中药企业有望率先获益。
  以上是近期中国医药制造行业的一些重要政策。总体来看,行业政策以“创新驱动、结构优化、合规升级”为核心,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国家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强化创新药研发至上市的全周期支持,加速审评审批并完善医保支付,助力国产创新药突破国际竞争。集采政策持续深化,化学药、中成药及生物制品集采常态化,价格降幅显著,促进企业向“原料药+制剂”模式转型,同时推动行业洗牌与透明化竞争。中医药领域通过集采优化、产业链整合及新药审批提速,实现“优质优价”,促进传统医药现代化。医疗反腐常态化与DRG/DIP支付改革并行,重塑行业生态,推动销售合规与资源高效配置。此外,多层次医保体系完善、外资开放试点及基层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释放市场需求,构建多元协同的健康发展格局。整体而言,政策以创新与合规为双引擎,引导行业迈向集约化、国际化与可持续增长的新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开喉剑喷雾剂、芪胶升白胶囊、妇科再造丸、止嗽化痰丸、黄芪颗粒、强力天麻杜仲胶囊等。
  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开喉剑喷雾剂是国家专利产品及独家品种,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及部分省份的国家基本药物地方增补目录,临床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咽喉肿痛、口腔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等病症。
  芪胶升白胶囊是国家专利产品及独家品种,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及部分省份的国家基本药物地方增补目录,临床用于气血亏损证所引起的头晕眼花、气短乏力、自汗盗汗,以及白细胞减少症见上述证侯者。
  妇科再造丸是国家专利产品及独家品种,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及部分省份的国家基本药物地方增补目录,临床用于养血调经,补益肝肾,暖宫止痛。用于月经先后不定期,带经日久、淋漓出血、痛经、带下等症。
  止嗽化痰丸是全国独家品种,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为祛痰剂,具有清肺化痰,止嗽定喘之功效。用于热阻肺,久嗽,咯血,痰喘气逆,喘息不眠。具有服用方便,止咳迅速等特点。
  黄芪颗粒是国家医保目录品种,功能主治补气固表,用于气短心悸,虚脱,自汗,体虚浮肿等症状。
  强力天麻杜仲胶囊是国家医保目录品种,临床用于中风引起的经脉掣痛、肢体麻木、行走不便、腰腿酸痛、头痛头晕等病症。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八爪金龙、山豆根、蝉蜕、天麻、杜仲、当归、黄芪、苦参、岗梅、蔗糖等药材及辅料、包装材料等。对于中药材,公司已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年均签订框架合同,并根据实际需求及市场价格进行具体采购;对于辅料、包材、设备等,公司多通过招投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同时考虑到如频繁更换辅料、包材、设备等供应商,需要与生产制程进行匹配、调试,耗费较大的时间成本和人工成本,因此公司在遴选出的合格辅料、包材、设备供应商范围内,根据其供应产品的品质、销售价格、售后服务质量等,不定期进行调整。公司重要采购均由采购部执行,采购流程如下:
  (1)供应商遴选
  公司遵循在“保质、保量、保供应”的前提下,执行比质比价原则,按照GMP的相关要求进行供应商的选择。采购部门负责寻找和接洽相关物料的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后索取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资质材料,交质保部进行审核;质保部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初审、现场审计后,负责组织采购部、物资部、生产部等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所有原材料供应商必须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后才能进行采购交易。为保证供应稳定,每一种原材料原则上都选择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质保部对每批次采购货物进行检验,负责对合作供应商进行持续跟踪评价,作为供应商遴选的依据。
  (2)制定物料采购计划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为提高原材料的使用效率,公司于每年年末根据当年的生产、销售情况,以及来年的市场预估和销售计划,预计年度采购计划。每月底前,公司销售部门将次月销售计划发给生产副总及生产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物资部再根据生产计划以及原材料库存情况,编制物资计划并提交至采购部,采购部经理根据最终确认的物资需求,在下月初编制出采购计划。
  (3)采购价格确定
  公司根据原材料的不同分类采取不同的价格确认方式。对于原药材采购,公司编制采购计划后,由采购部向已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在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期限等因素后,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确定采购价格和数量。对于辅料、包材,公司采购部门在年末与供应商签订的年度采购合同中协商约定采购品名、规格和单价。实际采购过程中,如发生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等情况,公司将与供应商重新协商价格等内容。
  (4)实施采购与付款
  根据物料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的商业谈判情况,公司对目标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公司供应商的所有货款均由财务部按照管理程序规定支付。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一般在检验合格入库后1-3个月付款。
  (5)物料验收
  物料到货以后,采购部、物资部、质保部共同对货品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数量、规格,并经质控部按照药典及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后,按照GMP要求完成质量放行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生产产品中的喷雾剂与颗粒剂需要共用前处理和提取车间,为提高生产效率并与产品销售相配合,优化公司投入产出效能,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具体生产流程如下:
  (1)制定生产计划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销售计划并向生产部提出要货计划,生产部在接到销售要货计划后,结合公司产成品和原辅料库存、设备和人员情况、原材料供应等因素,合理制订出年度、季度和月生产计划,最大限度提高生产过程的有效性和经济性。
  (2)实施生产计划
  公司根据新版GMP要求,针对各种产品的工艺特点,制定了技术标准类文件(STP)、管理流程类文件(SMP)和操作规程类文件(SOP),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过程管理、操作和执行。生产车间领料员按批生产指令或批包装指令的要求,开具《领料单》;仓库管理员收到批生产指令或批包装指令和《领料单》后,备好所需物料后通知生产车间领料员,双方核对无误后办理领料手续并签字;质保部对生产现场卫生、生产设备状态、物料情况检查合格后,生产车间工艺员、班组长便可根据生产计划和物料准备组织相关生产操作,期间由质保部现场全程监督、检查,保障产品的质量。
  (3)产品质量控制
  公司已通过新版GMP认证,并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了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配备了专业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产品工艺规程》、《生产质量风险评估规程》、《原辅料质量标准》、《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成品质量标准》、《包材质量标准》等,规范了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标准,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以下质量控制措施:
  ①自检
  生产岗位各班组长和操作员,按照公司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要求,对工序和岗位上的关键质量属性(CQA)和关键工艺参数(CPP)是否在工艺规程的既定范围内,按照既定的频率进行检查,确保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②互检
  各岗位班组成员对上工序移交中间产品进行严格核查容器内标签所填内容是否有误,按公司质量指标和内控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组长反馈,并启动偏差调查流程,开展相应的原因调查,制定合理的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确保不合格的和有质量风险的产品不流入下一工序。
  ③专检
  生产过程中,质保部随时对关键工序的操作步骤进行监督检查,对关键质量属性(CQA)和关键工艺参数(CPP)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反馈,对控制工序样品抽样送检。质量控制部按照公司质量标准和有关GMP文件规定,对中间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质保部应凭检验报告单对中间产品进行放行,产品方可流入下一工序。质保部还负责监督各工序按照GMP文件组织生产活动(如生产前检查、卫生管理、清洁清场和状态标识等)。
  (4)产品入库和发货
  生产部每天生产完工的产品必须入库,统一进入成品库由物资部管理,物资部库管员先核对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无误后,待该批产品完成相应的出厂检验,完成该批产品的记录审核、物料平衡调查、追溯码上传后,经质量受权人签字给予上市放行后,方可发货至下游客户。
  3、销售模式
  (1)医药制造业的销售模式
  医药制造业销售模式主要包含经销模式、专业化学术推广、自建销售团队等,目前处方渠道销售模式以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为主,OTC渠道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和自建销售团队为主。
  (2)公司销售模式
  公司处方渠道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专业的学术推广服务商及公司销售团队负责公司产品在合作推广区域开展学术推广,实现产品向医院等终端的销售意向。公司通过专业化推广模式下的产品营销、学术交流、学术推广、市场调研、客户服务、商业维护等专业化市场推广活动,建立了强大的营销体系。公司以持续加强营销体系的建设为目的,在深耕临床市场的同时,加强二、三终端渠道的开发与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公司OTC渠道采用自建销售团队的销售模式,直接参与终端市场的销售管理。通过自建销售团队,公司一方面实现渠道布局自主化,直接与连锁药店、单体药店、商超、电商平台等合作,聚焦核心城市和高潜力市场,通过精细化运营,提升铺货率和终端陈列质量;另一方面提高销售策略执行力,自营队伍能够快速贯彻公司制定的各类销售政策,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周期内,公司始终围绕主营业务保持稳健经营态势,依托智能化制造体系实现产能高效释放,并行推进营销体系创新升级与组织管理精准施策,结合投资并购的协同赋能,通过系统性战略迭代构筑长效发展动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319,210.79万元,同比增长9.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2,734.04万元,同比增长3.88%,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4,438.58万元,同比增长31.1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16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及待回购注销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期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95,682,511.91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及待回购注销的股份)为基数公司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9,802,216股,拟以404,820,01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及待回购注销的股份数合计4,982,2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638,805.4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23%。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回购价格7.50元/股,本次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6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于2025年0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32,000股,回购价格7.20元/股。本次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732,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190,200股及拟回购注销的792,000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17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或“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关联交易价格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04月02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5年0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海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1.61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涉及日常交易的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
  (二)药尊宝数智科技(成都市)有限公司
  ■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海先生于2024年7月19日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吉股份”)的实控人之一邓维加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邓维加先生将其持有的永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22,000,000股(占总股本的5.24%)协议转让给张海先生,并于2024年8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永吉股份于2024年8月6日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情形,张海先生系永吉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为永吉股份的关联自然人。张海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因此,永吉股份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2024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三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健康”)与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盛永建先生控股的公司创建永盛(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对药尊宝数智科技(成都市)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成都市维度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力健康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购药尊宝25%的股权。因此,药尊宝数智科技(成都市)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账的可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具体的定价方法为:关联人或其控制的法人将通过公开竞标等方式参与公司商品采购招标,关联交易价格以同类商品市场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和政策一致,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情况。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遵循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于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5-018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7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35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9,439,000.0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62,598,000.00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841,0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陆佰捌拾肆万壹仟元)。截至2020年4月22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0〕00007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04,934,869.3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4,990,854.76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0.00元,并已完成账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2,268.23元(具体以实际结转金额为准)转入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账号:35210123670000666)注销手续。2021年5月29日,上述专户已完成注销工作。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注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6月18日,公司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04,934,869.3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4,990,854.76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30日及2024年6月18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账号:85190002161090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账号:2402004829200290821)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0.00元。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已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204,934,869.3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15,408,799.00元。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为 4,499.09 万元,当期已全额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形成原因主要为以下几点:
  1、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将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中的“拟购买适宜场所用于新建研发中心大楼一栋,在现有厂区新建中试车间以及购买商品住宅用于研发大楼附属的生活区建设”调整为“在毗邻公司现有厂区 GMP 改造二期扩建项目用地中新建研发中心及中试生产线,不再另行购买商品住宅用于研发大楼附属的生活区建设”。
  2、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发生变更。

  公司代码:60343 公司简称:贵州三力
  (下转B077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