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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2,570股,公司总股本由439,043,087股变更为439,065,657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峰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璇 ■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相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因此,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1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任意单一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二、授信事项的办理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经纬”)、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博大”)、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精深”)、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英脉”),均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49亿元(不含本次)。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东莞英脉为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公司此次拟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3.2亿元,约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5.57%,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2025年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2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亿元;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亿元。 上述担保共计13.2亿元,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担保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五年。具体如下: ■ 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公司授权子公司2025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570325482 成立时间:2012-11-13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3910号 法定代表人:熊先军 注册资本:25,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喷涂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合肥经纬100%的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经纬的资产总额197,713.44万元,负债总额105,044.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13%,其中银行贷款34,422.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6,241.68万元,资产净额92,669.1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72,220.93万元,净利润10,405.50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4MA2RKXHN02 成立时间:2018-03-30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中塘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熊先军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电器装配、注塑、模具、汽车配件、五金冲压件生产、加工与销售,蚀刻、ED(电泳)、阳极、喷漆、金属外观件的设计与制造;提供计算机领域内、汽车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合肥博大100%的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博大的资产总额107,757.00万元,负债总额 50,530.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89%,其中银行贷款9,397.46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45,639.74万元,资产净额57,226.9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97,474.84万元,净利润8,380.98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4MA2WPUT610 成立时间:2021-02-22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中塘路190号 法定代表人:熊先军 注册资本:41,400万元 经营范围:精密零件技术研发、设计;电子电器装配、注塑、模具、汽车配件、五金冲压件生产、加工与销售,蚀刻、ED(电泳)、阳极、喷漆、金属外观件的设计与制造;提供计算机领域内、汽车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合肥精深95.1691%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持有合肥精深4.8309%的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精深的资产总额115,735.33万元,负债总额50,730.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83%,其中银行贷款10,539.4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50,331.01万元,资产净额65,005.16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94,829.35 万元,净利润14,956.00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6LDR76 成立时间:2017-01-23 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排下沙路59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阮强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东莞英脉64.25%的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莞英脉的资产总额34,163.13万元,负债总额34,878.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2.09%,其中银行贷款4,483.34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32,902.45万元,资产净额-715.27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35,314.27万元,净利润-5,127.23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公司授权子公司2025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供不超过13.2亿元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50,000,000.00元,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2.79%。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是基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际需求,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以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以同意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薛革文回避表决。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以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南昌春勤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昌春勤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9月9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瑶湖西六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崔国鹏 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9AH9Y7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在南昌春勤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交易双方同意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交易双方约定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具备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结汇售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1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因此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为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产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的业务概述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外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外汇期权业务,是期权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有权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从期权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汇率/利率交易标的物的业务,是一项关于汇率/利率变化的权利。期权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就可以获得这项权利:在到期日按预先约定的汇率/利率,按一定的期限借入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汇率/利率期权是一项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期权费)的前提下,获得一个比较灵活的保护。当市场汇率/利率向不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可以执行期权从而锁定汇率/利率;当市场汇率/利率向有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又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享受更优的市场汇率/利率或择机在更有利的时机锁定汇率/利率。汇率/利率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公司2025年度相关业务规模及拟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超过15,000万美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已根据现有订单和预期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客户订单需求调整造成回款预测不准,进而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汇率的走向和波动情况,在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结合采购支付用汇,来确定期限和金额。 2、公司将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助于降低风险敞口,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存在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2,116,375.74元,其他(汇率变动)-367,306.98元,转回与转销减值准备35,282,012.76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6,467,056.00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合理性。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向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摩勤”、“交易对方”)转让控股子公司南昌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春秋”、“目标公司”)65%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4,75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与上海摩勤于2024年7月29日签订协议,拟向其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春秋65%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4,7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南昌春秋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已与上海摩勤完成目标公司的第一期股权交割,目标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并更名为“南昌春勤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春勤”)。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南昌春勤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摩勤签订南昌春勤第二期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协议安排办理第二期股权交割。 协议各方已于2025年4月21日签订第二期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 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甲方/受让方)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出让方) 南昌春勤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丙方/目标公司) 2、本次股权转让 2.1.乙方拟将其所持目标公司20%的股权(对应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11,000万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692万元(含税)。 2.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应当完成。自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完成、且甲方确认交割条件(含文件签署、内外部决策、工商变更及资产收购协议和转让款的付款通知书)全部满足或被甲方书面豁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逾期则甲方须向乙方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当在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当日,向甲方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到账凭证。 2.3.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应当如下: ■ 3、本协议各方的保证和承诺 3.1.本协议各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在内的相关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亦不会违反各方之章程制度,或与各方对其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3.2.各方应及时签署目标公司章程、提供本协议约定及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相关文件,保证在目标公司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时给予积极的协助。 3.3.甲方承诺,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履行本协议等交易文件项下约定的其他义务。 3.4.乙方承诺,其合法拥有目标公司的出让股权,本协议所转让之标的股权无任何权属瑕疵,亦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并承诺履行本协议等交易文件项下约定的其他义务。 3.5.丙方承诺,依据本协议约定按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按时提供相关文件,并履行本协议等交易文件项下约定的其他义务。 4、保密 4.1.本协议各方同意,除中国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有权政府机关要求外,对其中一方或其代表提供给其他各方的有关本协议、相关交易文件及相关各方签署的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所有重要方面的信息或本协议所含信息(但不包括有证据证明是经正当授权的第三方收到、披露或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 5、违约与赔偿 5.1.本协议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应负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停止履行其义务。 5.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及为追偿所需支付的费用。 6、解除与终止 6.1.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6.2.一方存在虚假陈述导致其他各方无法就合作事宜进行合理的商业判断或一方无法实际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承诺事项的,其他各方有权主张解除本协议。 7、不可抗力 7.1.若本协议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则受妨碍的一方应在此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应在10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和由有关部门签署的证明及一份解释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说明;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其他各方因其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但声称遭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所减少、清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各方应依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7.2.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该等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疫情、政府行为、法律变化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8、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8.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异议的解决,受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8.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本协议各方应尽量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其他规定 9.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之后,于各方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完成审议程序并获得批准之日起生效。 9.2.本协议签署后,本协议各方均应遵照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应由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9.3.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9.4.本协议正本一式3份,各方各执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25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9:00一11:00 下午:13: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吕璐、潘晓杰 电话:0512-57445099 传真:0512-57293992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收到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更名的通知,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续以新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与管理活动。 公司与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法律文件继续有效,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名称变更不属于公司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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