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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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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情况,并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专项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事项等交换意见,确保审计过程独立客观,审计结果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七、对于信息披露的监督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文件103份,对外披露的信息客观、及时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全面展示了公司发展情况。
  八、对于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管理需求的提高及内控环境的变化,适时地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围绕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通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的风险把控,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遗漏,评价方法科学,评价流程合规,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九、审查提名董事资格情况
  2024年9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到期届满,公司依法进行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认真审阅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履历等资料,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会提名及审议流程合法合规。
  十、审查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一、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审查,公司2024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会将相关材料交予本人预审,并在召开董事会时安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的经营性往来。
  十二、审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严格根据审批授权予以执行,管理台账清晰,未发生违规担保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情况。
  十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对独立董事的规章制度,忠实勤勉履职,积极深入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对所有议案和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和讨论,并以独立、审慎和客观的态度作出了专业的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深化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提升个人的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同时,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为董事会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支持和有效的风险防控建议,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十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5.无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玲
  2025年4月23日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市场需求断崖式下跌,建材行业竞争愈发激烈。面对远超预期的严峻挑战,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及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会工作安排,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三新一高”战略导向,落实“1269”行动计划,以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统领,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扎实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经营发展取得较好成绩。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4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5,657.9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23,357.69万元,降幅为27.2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75,671.07万元,降幅为26.29%。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下降了40,151.64万元、38,981.39万元和21,542.2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4.55%。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2024年初减少了8,505.72万元,降幅为1.22%。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财务状况
  1.资产状况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653,253.55万元,较年初减少了46,787.14万元,降幅为2.75%。其中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5,735.52万元,增幅为0.79%;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了52,522.66万元,降幅为5.42%。流动资产的增加主要是货币资金增加、应收账款和存货减少共同所致。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少所致。
  2024年末资产状况及变动原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负债状况
  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627,478.71万元,较年初减少了33,738.62万元,降幅为5.10%。其中: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9,094.36万元,降幅为4.97%;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了14,644.26万元,降幅为5.29%。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应付款减少及应付票据增加共同所致,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2024年末负债状况及变动原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3.所有者权益状况
  2024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25,774.84万元,较年初减少了13,048.52万元,降幅为1.2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89,385.63万元,较年初减少了8,505.72万元,降幅为1.22%。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状况及变动原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经营成果
  2024年度利润表项目变动及原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了27.27%,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环境影响,水泥及混凝土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较多,量价齐跌。
  2.营业成本同比下降了26.29%,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下降导致产品总成本下降。
  3.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7.32%,主要原因是销售服务费大幅度下降。
  4.研发费用同比上升了39.82%,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的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5.投资收益同比下降了38.4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万铜环保公司滋生的投资收益较大。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195.18%,主要原因是宁波鼎峰明道基金和国创基金公允价值变动较大。
  7.资产处置损益同比上升了649.84%,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拆迁补偿款转入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8.营业外收入同比上升了40.1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9.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了21.93%,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补偿、赞助款同比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状况
  2024年度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及原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803.58万元,同比上升4.55%,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188.96万元,同比减少190.79%,主要原因是本期购置了10.50亿元的定期存单、去年同期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23亿元共同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213.32万元,同比上升了74.78%,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大幅下降所致。
  三、主要财务指标
  ■
  1.盈利能力分析
  2024年公司营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10个百分点,营业净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52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3.11个百分点。
  2.偿债能力分析
  2024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7.95%,同比下降了0.94个百分点,公司财务风险较低,偿债能力较强。
  3.营运能力分析
  2024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和存货周转天数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上升,但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较正常。
  4.每股财务数据
  2024年公司的每股收益为0.0165元,同比下降94.24%,主要原因是受市场行情变化,公司普通股的获利水平有所下降。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根本宗旨,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治理规范、经营管理、财务流程、内部控制体系、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党的建设以及廉洁从业等多个关键领域实施了严格的监督与审核。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不断优化,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均能依据既定职责和权限行使相应职权。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合规风险控制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公司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司章程》的越权决策行为,亦无任何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忠实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经严格审查,未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通过18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进行监督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形成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谨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们积极参与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全方位地掌握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进行了细致审查,对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都实施了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了执行。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过程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
  6.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并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公司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进行了提示告知,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积极参与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实施监督,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丰富各类专业知识,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事会全体监事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5-40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6.83万元,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49,715.45万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15,831.34万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76,920.93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兼顾股东回报的需求,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1,384.09万元(含税),超过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的30%。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392,605,844.6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又积极回报了股东,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该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需要,又兼顾了股东回报的需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实际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5-39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共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6,045.86万元,未超出2024年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7,542.00万元。2025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省晶磊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万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445.0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8%,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余晓梅;注册资本:1692.44万元;主营业务: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等;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兰工业园。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8,653.70万元,净资产260.1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01.92 万元,净利润亏损746.1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主要生产加气砖,其原材料主要是水泥,是公司的下游客户,近年来生产经营稳健。公司向其出售的水泥价格以第三方市场价为原则,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江西万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建强。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建筑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东阳大道。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11,713.62万元,净资产 3,595.6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314.91万元,净利润 305.7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万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所属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以生产新型环保涂料为主,产品用户主要是工程建筑方,有一定的客户资源,通过涂料与水泥的联合销售,有助于拓展市场。购销价格以第三方市场价为原则,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谢东;注册资本:5190万元;主营业务: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建筑技术服务,建材工厂及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建材产品质量检测等;住所:南昌市何坊西路355号;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13,555.74万元,净资产4,077.7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92.68万元,净利润亏损493.6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是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混凝土技术、科研分析等技术服务的能力。其技术研发能力较强,专业团队稳定,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江西省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苏建。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营业务: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 2,099.73万元,净资产2,000.0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3.56万元,净利润40.3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省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为:为关联方提供物管服务及水电;以市场价为原则向关联方采购标准砂。这两项业务除不可抗力影响因素外,均不存在履约风险。
  (五)江西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吴炎平。注册资本:1462.98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司法鉴定服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何坊西路355号。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5,340.75万元,净资产2,965.5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65.54万元,净利润 212.8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具有为公司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混凝土技术、科研分析等技术服务的能力。其技术研发能力较强,专业团队稳定,不存在履约风险。
  (六)江西省晶磊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建强;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东阳大道77号。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2,613.18万元,净资产1,875.1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3.79 万元,净利润80.90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省晶磊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为:以市场价为原则向关联方采购纳米改性剂和特种砂浆等;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向关联方销售水泥。这两项业务除不可抗力影响因素外,均不存在履约风险。
  (七)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韩勇;注册资本:叁亿玖仟柒佰叁拾叁万伍仟元整;主营业务:塑料制品、人造水晶、水泥技术咨询,餐饮、住宿、汽车运输、修理、零配件零售、物业管理等;住所:江西省万年县城东郊。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79,847.09万元,净资产78,578.8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2.80万元,净利润2,576.3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一)规定的: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为: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和土地;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向关联方销售材料及提供劳务。这两项业务除不可抗力影响因素外,均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或子公司拟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和年度交易总量、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1.为了拓展水泥销售市场,公司拟与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万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西省晶磊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水泥买卖合同》,销售价格参照当地同品种水泥价格,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2.为满足公司关联方办公需要,公司为关联方江西省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应物业管理、水电等服务,保障关联方正常办公。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向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及水电等相关配套办公场所,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3.因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需求,公司或所属子公司向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水泥等相关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劳务,水泥销售价格参照当地同品种水泥价格,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提供劳务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4.为满足公司生产产品需要,公司拟与江西省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签订《标准砂购销协议》,向江西省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采购标准砂,按市价作为原则确定采购价格。
  5.为满足公司生产产品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江西万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水泥助磨剂及减水剂购销协议》,向江西万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水泥助磨剂和商砼减水剂,按市价作为原则确定采购价格。
  6.为满足公司生产产品需要,公司拟与江西省晶磊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纳米改性剂及特种砂浆购销协议》,向江西省晶磊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纳米改性剂和特种砂浆,按市价作为原则确定采购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拟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都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符合交易双方合作共赢的目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是有帮助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合同符合一般的商业条款,定价是按照第三方市场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86,685.85万元,全部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8%,无逾期担保,未超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限额。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之前,我们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所致,交易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参照第三方市场价定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年初预计以及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执行,各类交易总额没有超出授权范围。相关交易议案提交审议前得到了我们的确认,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制度,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为业务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导致预计与实际执行结果存在偏差,我们认为是合理的。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制度。交易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参照第三方市场价定价,不存在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又积极回报了股东,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该分配方案。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根据管理需求的提高及内控环境的变化,适时地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围绕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通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的风险把控,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客观、真实的,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报告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为公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情况。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5年生产经营工作计划需要以及现金流情况,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银行贷款和银行敞口等债务融资方式)及担保合计524,400.00万元。经了解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能够按股权比例提供对等担保,未能提供对等担保的由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银行贷款和银行敞口等债务融资方式)及担保合计524,400.00万元。
  七、关于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5-41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了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赣国资考核〔2022〕11号)。根据该批复,江西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6.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8日起至2022年2月17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上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7.2022年2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8.2022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2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
  13.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1.鉴于24名激励对象发生岗位调动、离职、退休或死亡等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十三、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1)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动且不在公司任职、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行权)、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企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的权益当年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可以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由公司注销。(2)激励对象辞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4.94万份。
  2.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17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228.36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83.30万份,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4名激励对象发生岗位调动、离职、退休或死亡等情形,公司对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失效及注销相关权益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失效及注销相关权益的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万年青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必要的审批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5-36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考虑到外部环境变化对相关公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一一商誉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4年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2024年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992.13万元,其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15.17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76.96万元。主要减值情况如下:
  (一)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09年6月30日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万年青”)通过现金收购的方式收购了乐平万年青(原名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50%的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聘请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南方万年青并购乐平万年青水泥生产销售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15.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乐平公司商誉减值计提情况
  2009年6月南方万年青收购(原名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50%的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并购商誉。该并购为控股型并购,乐平万年青50%股权交易对价30052.50万元,与交割日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31,752,871.82元,形成了68,772,128.18元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南方万年青将对应溢价作为商誉核算,合并口径报表中归属收购方的并购商誉账面价值为68,772,128.18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为68,772,128.18元,完全商誉的账面价值为137,544,256.36元。
  乐平万年青2023年年报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0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报表中乐平万年青归属于并购方南方万年青的商誉余额为58,772,128.18元,完全商誉余额为117,544,256.36元。
  评估结论:商誉属于不可辨识资产,因此无法直接对其进行价值测试,需要通过间接的方式,即通过对资产组(CGU)的可收回金额估算来判断商誉是否减值。
  南方万年青并购乐平万年青水泥生产销售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公允价值合计为68,121.18万元,可收回金额为65,890.84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亿伍仟捌佰玖拾万捌仟肆佰圆整),差异额为-2,230.34万元。具体内容如下:(单位:万元)
  ■
  根据评估结果,公司拟将因收购乐平万年青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15.17万元。
  2.造成减值的主要原因
  受国内外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萎缩,区域内水泥和商砼需求持续下降,而区域内水泥和商砼产能相对过剩,竞争加剧,水泥和商砼价格低迷。故最终导致部分区域的水泥和商砼的生产企业商誉存在减值。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万年县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瑞金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罗坳厂、上饶市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涌峰矿、鹰潭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铅山县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西锦溪建材有限公司的资产利用率偏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第六条之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聘请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八家公司相关资产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计提2024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76.96万元,主要减值准备情况具体如下:
  1.万年县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减值额为115.92万元。减值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净额1,470.79万元,可回收金额为1,388.55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82.24万元。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为441.31万元,可回收金额为407.63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33.68万元。
  2.瑞金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减值额为101.28万元。减值资产情况如下: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净额1,355.25万元,可回收金额为1,328.19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27.06万元。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为386.42万元,可回收金额为312.20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74.22万元。
  3.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减值额为849.88万元。减值资产情况如下: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净额5,154.31万元,可回收金额为4,485.58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668.73万元。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为1,753.39万元,可回收金额为1,572.24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181.15万元。
  4.上饶市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减值额为725.88万元。减值资产情况如下: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净额1,258.19万元,可回收金额为1,083.20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174.99万元。在建工程账面净值为 550.89万元,可回收金额为0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550.89万元。
  5.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涌峰矿资产评估结果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减值额为1,845.99万元。减值资产情况如下: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净额1,272.50万元,可回收金额为244.55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1,027.95万元。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为378.84万元,可回收金额为121.34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257.50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560.54万元,可回收金额为0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560.54万元。
  6.鹰潭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减值额为155.27万元。减值资产情况如下: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净额1,786.86万元,可回收金额为1,716.66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70.20万元。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为874.51万元,可回收金额为789.44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85.07万元。
  7.铅山县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减值额为39.95万元。减值资产情况如下: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净额1,255.41万元,可回收金额为1,247.97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7.44万元。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为 379.28万元,可回收金额为346.77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32.51万元。
  8.江西锦溪建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减值额为42.79万元。减值资产情况如下: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净额1,911.27万元,可回收金额为1,878.52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32.75万元。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为311.33万元,可回收金额为301.29万元,计提减值金额为10.04万元。
  9.造成减值的主要原因
  经济性贬值:受国内整体环境影响,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萎缩,建材行业开工率不足,万年县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瑞金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罗坳厂、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涌峰矿、鹰潭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铅山县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西锦溪建材有限公司七个公司目前已停产,上饶市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纳入减值测试范围内资产已经闲置,使得委估资产存在经济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委估固定资产在使用、闲置中及自然力的作用、人为的影响导致的磨损、变形、自然老化等物理性能的损耗或下降造成实体性陈旧而引起了资产贬值。
  二、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为4,992.13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2,925.53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2,925.5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的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5-38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同)。
  2.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524,400.00万元。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本次预计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对象中,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累计不超过84,765.00万元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3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在2024年的实际发生银行授信及担保的基础上,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银行贷款和银行敞口等债务融资)不超过524,40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或由自身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本次董事会之前正在执行的担保以及之后预计新增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将滚动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中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累计不超过84,765.00万元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30%;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累计不超过422,765.00万元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1.33%。在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担保额度可以同类担保对象之间调剂。担保期限自本次担保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2025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计划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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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以其持有的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能按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要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授信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会转授权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具体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的授信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见附件1
  2.财务数据见附件2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确定公司年度担保总额,具体的担保协议在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签订授信或借款协议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86,685.85万元,全部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8%,无逾期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能够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未能提供对等担保的由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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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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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数据中,2024年度数据均为经审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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