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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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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7,956.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95%。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5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1年收购通辽隆圣峰等两家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2021年收购通辽隆圣峰等两家公司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新能源)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隆圣峰)、铁岭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隆圣峰)两家公司的51%股权,购买价格合计人民币3亿元,该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细请见公司2021-080号公告)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通辽隆圣峰、铁岭隆圣峰的自然人股东吴向东、耿泽。
  2.交易标的
  通辽隆圣峰、铁岭隆圣峰两家公司的51%股权。
  3.交易价格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和信)出具的鲁正信评报字(2021)第Z133号评估报告,以2021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通辽隆圣峰100%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40,370.00万元,评估增值25,076.17万元,增值率为163.96%。根据正源和信出具的鲁正信评报字(2021)第Z134号评估报告,以2021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铁岭隆圣峰100%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20,190.00万元,评估增值15,604.54万元,增值率为340.31%。
  以上述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通辽隆圣峰51%的股权作价人民币20,000.00万元和铁岭隆圣峰51%的股权作价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
  5.项目实施情况
  2022年3月,本次交易购买之标的资产通辽隆圣峰、铁岭隆圣峰公司已完成过户手续,上述两家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公司。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水发新能源与吴向东、耿泽签署的《关于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及铁岭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转让协议》(以下简称《51%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的安排如下:
  1.业绩承诺期限
  业绩承诺期限为各方签署的《51%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
  2.承诺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约定:通辽隆圣峰2022年度-2024年度拟实现净利润数分别为4,000万元、4,400万元、4,700万元,铁岭隆圣峰2022年度至2024年度拟实现净利润数分别为1,500万元、1,600万元、1,800万元。
  净利润数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但标的公司理财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基金、股票产生的收益、资金往来产生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净利润数。
  3.补偿安排
  因通辽隆圣峰与铁岭隆圣峰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完全相同且通辽隆圣峰与铁岭隆圣峰业务经营相互依存,交易双方同意将通辽隆圣峰与铁岭隆圣峰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况进行合并补偿。
  如标的公司2022年度或2023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80%、2024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100%,则出让方应于盈利预测补偿期间相应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日内将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需扣除乙方1已向标的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与累计实际净利润的差额进行现金补偿。如盈利预测补偿期满,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60%,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1回购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收购价格为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加计年化8.5%利息(单利)并扣除甲方已取得的分红。
  4.担保措施
  标的公司少数股权股东吴向东、宋树新将其全部可以质押的标的公司所有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将转让价款中的人民币3,000万元作为预留的保证金,共同作为其业绩承诺的担保。
  5.超额业绩奖励
  交易各方同意,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如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盈利预测补偿期满,超过部分的30%(但不得超过本次交易甲方支付的交易对价的20%)由标的公司以业绩考核方式对标的公司经营层予以奖励。
  (三)收购资产2024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通辽隆圣峰2024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包含资金往来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净利润为7,419.52万元,完成业绩承诺数的157.86%,高于业绩承诺数2,719.52万元;铁岭隆圣峰2024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包含资金往来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净利润为2,293.99万元,完成业绩承诺数的127.44%,高于业绩承诺数493.99万元。两家公司2024年度承诺净利润均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
  两家公司三年业绩承诺净利润均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
  二、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水发燃气启动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控股)持有的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水发)40.21%股权;同时,水发燃气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用于偿还有息负债。上述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于2022年12月完成。(详细请见公司2022-096、104号公告)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水发控股。
  2.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水发控股持有的鄂尔多斯水发40.21%股权。
  3.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价格是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标的公司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4月30日,100%股权评估值为113,816.79万元,增值率为14.62%。本次交易双方以上述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并经友好协商确定鄂尔多斯水发40.21%股权的交易对价为45,768.96万元。
  4.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款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5.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发行股份事宜实施完成(详细请见公司2022-096号公告)。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鄂尔多斯水发2022年度-2024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61.11万元、2478.48万元及3304.71万元,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8,244.29万元。
  业绩承诺期内,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已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先以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进行业绩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详细情况见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4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鄂尔多斯水发2024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45.40万元,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8,616.42万元,累计完成业绩承诺数的104.51%,高于累计业绩承诺数372.13万元。2024年度承诺净利润已完成,不涉及业绩补偿情形。
  三、2024年收购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2024年收购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动集团)持有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胜动燃气)100%股权,交易价款为34,568.24万元,收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该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细请见公司2024-035号公告)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胜动集团。
  2.交易标的
  胜动集团持有的胜动燃气100.00%股权。
  3.交易价格
  根据中联评估对标的股权的评估,标的股权于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34,568.24万元。双方根据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的总价款为人民币34,568.24万元。
  4.对价支付方式
  交易价款的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
  5.项目实施情况
  2024年9月,本次交易购买之标的资产胜动燃气已完成过户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
  胜动集团承诺,胜动燃气在2024年、2025年、2026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标的公司理财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基金、股票产生的收益、资金往来产生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前述净利润数,下同】分别不低于2,647.27万元、2,877.51万元和3,049.59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8,574.37万元。
  水发燃气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胜动燃气该年度的业绩实现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
  如胜动燃气2024年度或2025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80%、2026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100%,胜动集团将对累计实现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按照交易双方的约定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1)胜动集团应以现金方式对水发燃气进行补偿。
  (2)水发燃气在业绩承诺期间相应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约定计算应补偿的金额并以书面方式通知胜动集团。胜动集团应在接到水发燃气书面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水发燃气进行补偿。
  (3)胜动集团按照上述方式进行现金补偿时,若尚有水发燃气未向胜动集团支付完毕的现金对价,则先行冲抵水发燃气所需支付现金对价的金额。
  (4)胜动集团补偿总金额以胜动集团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为限。
  (5)双方同意,以下述公式计算应补偿金额,具体如下:胜动集团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本次交易对价-胜动集团已补偿金额。
  胜动集团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向水发燃气进行补偿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补偿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市场报价利率向水发燃气支付违约金。
  (三)收购资产2024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胜动燃气2024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249.94万元,完成业绩承诺数的84.99%,未低于2024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80%,业绩承诺方无需履行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210A009011号)。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8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3399号10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第8项、第10项议案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4: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3399号10层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798141
  传真电话:0531-8879814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9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张增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张增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张增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增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张增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08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水发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先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1《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夏同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2《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吴长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3《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位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位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9,070,9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216,822.8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1,216,822.8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2,648,242.75元的30.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列入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位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计提减值准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位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各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除预计情况外,若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朱先磊、闫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刘坤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各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担保事宜向其提供反担保,公司按担保额的1%。~1.5%/年支付担保费。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朱先磊、闫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刘坤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2025-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位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位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明晰决策权限、防范决策风险,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制度、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同意《关于制订〈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ESG治理架构建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公司研究决定,搭建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推进工作组织机构三个层级构成的ESG治理架构。同意《关于公司ESG治理架构建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流程,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增补黄加峰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增补完成后,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为朱先磊、吴长春、黄加峰,朱先磊为主任委员。同意《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张万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三项、第十四项、第十五项、第十六项、第十八项议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09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11日,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水发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分别为:商龙燕、黄鑫、李松伦。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商龙燕女士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并将该议案列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1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为真实反映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于2024年末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以下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其他增加主要系派思燃气(香港)有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折算为人民币汇率影响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5,994.10万元,受此影响减少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49.16万元。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6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公司给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考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届时按照公司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三、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宜,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李宜先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会计师:文雅,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文雅女士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司伟库,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本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予以审核。
  五、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致同所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7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万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全体委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经审阅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张万青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张万青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张万青先生简历
  张万青,男,汉族,1985年5月出生,山东临清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现任公司安全总监、运营管理部经理,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临清市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临西县新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水发燃气办公室副主任、运营管理部副经理、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铁岭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霍林郭勒岷通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万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3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授信金额: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发燃气)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松原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淄博绿周能源有限公司、铁岭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内蒙古博王故里天然气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情况: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松原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淄博绿周能源有限公司、铁岭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内蒙古博王故里天然气有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124,639.7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956.23万元。
  ● 本次预计担保需非全资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未发生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结合公司投融资战略部署,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2025年度拟向有关银行以及信托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票据质押等。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本次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申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前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
  本次年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二、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一)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拟为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松原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淄博绿周能源有限公司、铁岭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内蒙古博王故里天然气有限公司2025年度申请的部分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124,639.73万元。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贷款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4MA0MY1TY8T,注册成立于2016年6月6日,坐落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清洁能源扶贫化工产业区,隶属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管辖。法定代表人张思利,注册资本84,131.77万元,水发燃气持股比例100%。公司主要经营新型能源、清洁能源(LNG/CNG),氦气、低碳能源的开发与建设,以及供气管道等的投资与建设。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
  被担保人为关联方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松原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共计2,764万元。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及失信等情况。
  2.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5556720791T。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一路1078号;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西峰;公司主营业务为管道天然气销售及燃气接驳;被担保人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系担保人水发燃气直接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0%。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及失信等情况。
  3.淄博绿周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REX6G2C,成立于2020年2月14日,注册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创业一路1号淄博新材料科技创新谷226室; 法定代表人张冰杰,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天然气管道输送、销售(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销售;天然气利用技术开发;城市天然气管网及设施运营;燃气器具、输气设备销售;燃气设备租赁(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淄博绿周能源有限公司是水发燃气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具体股权结构为:水发燃气全资持有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淄博绿周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及失信情况等。
  4.内蒙古博王故里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为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通辽市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哈布哈嘎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2MA0NGM3N22,法定代表人王福强,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燃气设备、燃气具销售;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天然气销售。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
  内蒙古博王故里天然气有限公司为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为水发燃气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为51%。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及失信等情况。
  5.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91597345588H,成立于2012年3月,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福安屯村,经营场所为企业自有,法定代表人王西峰,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亿元人民币。股权构成:水发燃气出资金额 10,200万元,持股51%,吴向东出资5,390万元,持股26.95%,宋树新出资2940万元,持股比例为14.7%,耿泽出资1,470万元,持股比例7.35%。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储存、配送、销售;燃气设备、燃气具销售;车用气站建设、车用天然气销售;汽油、柴油零售(仅限分公司经营)。“昌图一通辽”天然气长输管道投产至今,已安全运行近10 年。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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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辽隆圣峰为铁岭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580.73万。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及失信等情况。
  6.铁岭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24068322399E,成立于2013年05月23日,注册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宝力镇南街六组362栋,法定代表人王西峰,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是天然气输配及批发,主要股东持股比例:水发燃气穿透持有51%,小股东为自然人吴向东26.95%、宋树新14.7%、耿泽7.35%。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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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及失信等情况。
  7.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58268115D,成立时间:2004年01月15日,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9号4幢103室,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9号,法定代表人高伟,注册资本:349,357,800.00元,主营业务:可燃气体综合利用,水发燃气全资持有。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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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为水发燃气2.074亿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及失信等情况。
  8.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2002年12月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浪,注册资本1亿元,位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泉北路42-1号2层,主要办公地点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泉北路42-1号2层。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为水发燃气穿透持股100%权属公司,主要业务为调压站、燃气输配系统等燃气设备销售。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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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目前,水发燃气对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存量担保余额为8,860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及失信等情况。
  9.松原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700MA0Y5UPN4D,于2016年8月15日成立,注册地: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石化街889号档案楼5楼533室,主要办公地点:松原市中心医院能源站,法定代表人高伟,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服务管理;燃气电力设备、热力设备设施的租赁;热力、电力的生产与销售;燃气、热电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物业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松原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水发燃气全资子公司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持有。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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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人没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的方式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形式,期限、金额以被担保业务期限为准、存在部分其他股东方未提供担保、反担保的情况,部分股东方以股权质押或签署反担保协议形式提供反担保。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文件,具体事项以被担保方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目前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无失信被执行情况,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良好,经偿还债务能力分析判断,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无逾期债务等情形。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担保,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具体原因包括:(1)其他股东为自然人的,其信用不足,无法提供有效担保;(2)从业务协同需求角度考虑,公司作为主要受益方;(3)被担保子公司资产优质,且公司实际控制其财务及运营,风险敞口相对可控。
  3.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方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松原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淄博绿周能源有限公司、铁岭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内蒙古博王故里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7,956.23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8.95%、0。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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