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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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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97 公司简称:浙大网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538,157.80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3,819,636.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不计提盈余公积,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4,014,168.57元。
  由于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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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报告期内,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整体运行态势良好,呈现出软件业务收入平稳增长、利润总额增长放缓、出口保持正增长的特点。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软件业务收入137,276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利润总额16,953亿元,同比增长8.7%。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软件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在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效率、推动智能化方面的作用愈发显著。伴随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应用普及,相关软件和云服务市场预计将迎来强劲增长。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科技板块被赋予更高战略使命,从中央到地方两会释放的政策信号看,人工智能、未来产业、信创等领域成为科技布局的核心方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把“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确定为九大重点任务之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1号文件)发布,提出政府投资基金要聚焦科技领域,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解决重点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这也为规模庞大的政府投资基金流向指明了方向。
  1、数字经济持续调优增长,人工智能工程化迈向新阶段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持续调优增长,助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厚积薄发,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不断夯实。2025年,随着“十五五”系列规划启动谋篇布局,数据要素、数实融合、产业集聚化等增量政策和创新制度将成谋划部署重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2025信息通信业(ICT)十大趋势》报告显示,数实融合不断释放需求潜力,预计到203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将超过80万亿元。其中,更多资源要素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集聚,“人工智能+”将引领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聚化协同发展。当前,全球和我国的人工智能产业均处于稳步增长期,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应用领域广泛拓展,尤其是DeepSeek在模型架构和训练算法等方面的创新优化,有力推动了产业生态的繁荣与发展。随着专业大模型、多模态大模型的加速突破,人工智能工程化迈向新阶段,且具备更强规划、决策、执行能力的智能体和具身智能将成为迈向通用人工智能的重要一步。
  2、智算中心“扩容”与”提效”并重,引领传统IDC产业优化升级
  在AI技术商用落地加速,算力需求爆发的情况下,智算中心需兼顾“扩容”与“提效”以应对挑战。一方面,DeepSeek的出现可能会影响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的建设,但私有化部署等碎片化需求增多,国产算力设备认可度提升,为智算中心扩建提供了更多供应链选择,加上智能应用普及和推理市场爆发,仍将推动算力基础设施扩容;另一方面,优化基础设施架构,实现算法创新,以降低能耗和算力成本,达到提效目的。近年来,传统IDC业务规模增速虽有所放缓,数据中心机柜售价出现不同幅度的下降,但在政策及长期需求的驱动下,后续机柜价格将渐趋稳定。未来,随着宏观经济的稳步复苏、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AI等前沿技术更新迭代并与各行业加速融合,IDC市场有望迎来新的契机。与此同时,智算中心的发展也将推进供配电架构、冷却系统等各产业链环节以及服务模式的革新,引领IDC产业向更加高效、智能、绿色的方向优化升级。据科智咨询预测,我国智算中心规模将以36%的复合年增长率(CAGR)快速增长,产业潜力巨大。
  3、政策红利叠加技术创新,驱动数据要素市场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深挖”
  当前,构建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已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近年来,从顶层设计到行业标准,从制度框架到基础设施,国家政策密集出台为数据要素市场划定了清晰的航道。2025年初,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等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规则明晰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基本构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更加完善,这也为繁荣数据市场、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提供了坚强保障。政策红利的释放,叠加人工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边缘计算等创新技术的深度融合,将驱动数据要素市场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深挖”。此外,数据资产化进程也在不断加速,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数据视为重要资产,并积极探索数据资产化的路径和模式。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5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可达2,042.9亿元。
  4、数字政府建设增速回调,信创产业保持长期景气度
  我国数字政府发展方向不断明确:强调政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建设,促进数据要素充分开发利用,支持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大模型开发、训练和应用,聚焦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市场层面,数字政府建设处在重要发展窗口期,因近年来政府财政压力加大,地缘政治风险提高等诸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IDC在《中国数字政府整体市场预测,2023-2028》报告中调低了对行业整体市场规模的预测,五年复合增长率由12%下降为9.4%。另外,信创产业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市场的推动,将保持长期景气度。作为中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战略产业,信创应用正由党政向金融、电信、能源等“2+8+N”行业渗透,加之AI与信创深度融合引发的智算需求增长,以及国产替代从以鸿蒙等原生操作系统为代表的“核心环节”向全产业链延伸,行业市场空间将继续扩大,预计2025年产业增速有望修复至更高水平,市场规模或突破2万亿元大关。
  5、从增量发展到存量品质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有望提速
  2024年,传统智能交通业务需求明显下降,政府投资规模缩减,项目实施延后现象较为普遍,但智能网联市场规模保持稳步增长,以“车路云一体化”为主的技术和服务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接下来,政府将围绕公共服务升级,致力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新技术与交通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支持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城市智能交通领域预计整体呈现出稳健的发展态势。伴随数字中国战略逐步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综合交通枢纽信息化、机场、公路等数字化转型升级和城市基础设施数字治理项目越发受到关注。国家《关于抓紧报送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预计未来五年需要改造的城市燃气、供排水、供热等各类管网总量将近60万公里,投资总需求约4万亿元。公司或将以智慧管廊等业务为切入点,在城市道路、隧道、公路方面的机电设施改造、通讯监控及收费系统升级等基建数智化领域有所建树。
  6、金融科技进入业技融合发展新阶段,能源数字化与智慧教育前景可期
  前沿技术的迭代升级与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进程的深入推进,使得我国金融科技产业的投入规模逐年递增。同时,AI嵌入到更多金融服务中,大模型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将快速发展,并广泛渗透到客户服务、投研服务、运营管理等场景。尽管受宏观经济影响,行业正经历调整期,但国家倡导的信创建设仍推动了金融机构软、硬件产品的国产替代化浪潮,提升了金融行业传统IT系统的建设投入。综合来看,我国金融科技产业正处于业技融合的快速发展阶段,未来五年的复合增速可达12%。在全面数智化转型深化的大背景下,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取得突破,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数字技术成为能源系统优化和“双碳”目标实现的关键支撑,行业发展前景可期。国家能源局《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发布,也将为能源数字化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此外,中国信通院发布的《智慧教育应用发展研究报告(2025年)》指出,智慧教育在技术、产业和基础设施等方面正迎来全面升级,AI、大数据、智算云等新兴技术的应用,将进一步推动教育场景重塑,产业有望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做行业数智化专家”的战略定位,为政府及全球产业客户提供从咨询规划到架构设计、软件开发及外包、软硬件集成、运营维护以及大型工程总承揽。
  公司业务覆盖智算云服务、政府数字化、基建数智化、产业数智化四大应用领域,并持续深耕三大优势行业:智慧人社、智能交通、金融科技,助力推动政企客户及产业数智化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没有重大改变。
  智算云服务:公司依托东、西部区域数据中心算力资源,以及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承载网络资源,形成“算网融合”的发展模式,致力于为各行业提供智能化算力与网络综合解决方案,并通过布局全国的七大数据中心优势,持续为行业客户提供IDC托管、互联网资源加速和云计算服务。
  ●算网融合服务是通过青聚智算管理平台,以算力租赁、边缘算力、算力合作等方式,提供面向算力与网络基础设施的综合解决方案,实现优质算力的普惠供给。
  ●模型服务是面向高校、政企及生态伙伴提供低/零代码开发、模型训练、模型微调、智能体构建及多模态内容生成等一站式服务,覆盖教学科研、企业生产、政务管理等场景。
  ●IDC托管业务是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器托管及相关增值服务。
  ●互联网资源加速业务是通过数据分析、调度等为客户提供更快速、更优质、更低价的可定制资源优化服务。
  ●云计算服务是一种按需分配、弹性扩展、可计量的IT服务模式。
  政府数字化:公司以智慧人社、智慧医保、信用服务为核心,拓宽渗透到智慧监管、智慧城管、人事人才、智慧就业、智慧助残、智慧公安、智慧党建等更多领域,通过数智化技术创新、软件工程实施管理、大数据价值挖掘,为各级政府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和民生服务。
  ●智慧人社、智慧医保、智慧助残、智慧党建:扎根政府数字化核心赛道,参与其顶层设计与规划,并融合垂直业务赋能基层延伸。主要项目有:人社部就业跨地区系统、中组部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等国家级软件系统研发等。
  ●信用服务:面向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客户提供完整的数字政府、企业征信、可信认证等“信用+”一体化数字产品与解决方案,包括“信用+监管”、银企信用信息、小微征信、政策精准扶持等各类场景。运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打通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应用各环节,形成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数字智治”服务体系。
  ●智慧监管、智慧城管: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助力政府进一步优化调整内部组织架构、运作程序和管理服务,全面提升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履职能力。
  基建数智化:以智能交通为核心,以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为延展。
  ●智能交通业务围绕城际交通、城市交通、交通运维等方面展开,为高铁车站、公路桥梁、城市隧道、机场等交通设施以及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提供智能化系统、相关工程建设、智能化管理养护服务。城际交通包括为铁路客运提供旅客服务系统、票务系统、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大型综合枢纽数智化平台等;为机场提供航显系统、物联网平台、自助行李托运、无纸化旅客核验等业务。城市交通包括城市隧道综合监控系统、城市道路运行指数分析系统、公路智能巡检、车流AI识别、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管理系统、路桥隧智能化维养及数字孪生平台等业务。
  产业数智化:公司围绕金融科技、能源数智化、新零售、智慧教育、第三方软件评测、用户体验设计等方面开展业务,为全球产业客户提供高端咨询、研究与应用开发、用户体验设计、系统重构、测试与质量保证、IT运维等全方位专业技术服务。
  ●金融科技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人工智能业务分析平台、金融数据服务平台、国内金融市场系列产品,如AI资金交易员、报价引擎系统、外汇做市商系统、外汇资金交易系统、村镇银行信贷系统、综合行情分析系统、金融构件化快速开发框架、智能投顾、智能支付核算等。
  ●能源数智化业务是公司基于电力行业融汇创新,在电力交易领域沉淀出电力交易、电力结算、售电营销、区块链分布式电力交易平台及绿电交易存证平台等一系列解决方案;并形成了新能源远程诊断平台、水电站智慧水务系统等一系列数字电厂产品和解决方案。
  ●智慧教育以教育行业智慧化软件产品的整合、销售、自主研发为主要方向,利用大模型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全方位赋能教育场景,通过助学、助教、助评,为高校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智慧教育整体解决方案。
  (三)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连续23年上榜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公司在人社、医保、组工、残联、退役军人等方面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经验,不仅拥有项目落地的制高点优势,更具备扩面延伸场景化应用的能力。目前,公司数字政府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已支撑10+以上部级系统平台、60+省级系统平台、100+行业示范性项目,服务于500多家行业客户,是政务、民生领域主流软件技术企业,业界领先的政府与社会数字化改革服务商。
  在基建数智化领域,根据2024年公开招标信息显示,公司的智慧高铁客服信息系统业务中标金额及市场占有率均处于行业前列。
  在产业数智化领域,公司在智能资金交易方面持续深耕,AI资金交易员系统已经在国内多家城商行落地运行,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且在多个业务方向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应用案例。此外,公司的电力交易产品在南方电网体系内继续占据市场优势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详细说明,敬请参阅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19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3,538,157.80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3,819,636.2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4,014,168.57元。
  由于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力求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18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需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需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跌价及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560,957.6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本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647,670.40元,明细如下:
  ■
  2、存货跌价准备
  针对原材料与库存商品等存货,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针对合同成本,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本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66,210.84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697,197.59元。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年度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091,425.42元。
  5、无形资产减值
  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年度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679,928.94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560,957.61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305,187.17元,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40,866,144.78元。
  五、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17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2025年度经营计划,在合理预计2025年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所作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1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史烈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董事张四纲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史烈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披露于2025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披露于202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0,866,144.78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560,957.61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647,670.4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66,210.84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697,197.59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091,425.42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679,928.94元。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38,157.80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3,819,636.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不计提盈余公积,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4,014,168.57元。
  由于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整,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整。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为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担保。
  2、控股子公司浙江图灵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3、公司为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
  4、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为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
  5、公司为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担保。
  6、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担保。
  7、公司为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
  8、公司为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应会计准则。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披露于2025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披露于2025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披露于2025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会议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细披露于2025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2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八路1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兰妮、马清
  电话:0571-87950500
  传真:0571-87750015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八路1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2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图灵”) 、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系统”)、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电气”)、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新软件”)、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汇信科技”)。
  ● 担保额度: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7,6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
  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网新图灵、网新系统、网新软件提供的担保额度与上一年度一致,为网新电气提供的担保额度比上一年度增加800万元,为汇信科技的担保额度比上一年度增加1,000万元。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1506654U
  (2)成立时间:2001年08月15日
  (3)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6幢425室
  (4)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39号浙大网新·智慧立方
  (5)法定代表人:陈健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网新图灵55%的股权。
  (11)其他股东情况: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自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网新图灵45%的股权。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3)担保说明:网新图灵一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考虑到公司对网新图灵有充分的控制权,为支持网新图灵的业务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网新图灵提供担保额度11,000万元(与上一年度一致),并由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本年度担保向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担保。
  2、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6130907
  (2)成立时间:1999年11月10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晴川街369号云起中心6号楼2层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晴川街369号云起中心6号楼
  (5)法定代表人:沈越
  (6)注册资本:人民币20700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机制造;软件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市政设施管理;通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网新系统100%的股权。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1737348B
  (2)成立时间:2011年03月31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1幢01室1810-2室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晴川街369号云起中心6号楼
  (5)法定代表人:沈越
  (6)注册资本:人民币5250万元
  (7)主营业务: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咨询及技术服务,智能交通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城市及道路照明系统、节能系统、通信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铁路电务系统、工业自动化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技术及售后服务;机电设备、电气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技术及售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交通安全设备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设备维修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网新电气100%股权。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04209312K
  (2)成立时间:1998年01月07日
  (3)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座
  (5)法定代表人:江正元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0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网新软件100%股权。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5918469E
  (2)成立时间:2003年11月07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7幢1854室
  (4)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米市巷街道莫干山路18号蓝天商务中心18楼
  (5)法定代表人:陈晶
  (6)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征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公章刻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汇信科技63%股权。
  (11)其他股东情况:杭州贝果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汇信科技28%股权,杭州卓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汇信科技9%股权。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3)担保说明:汇信科技一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考虑到公司对汇信科技有充分的控制权,为支持汇信科技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汇信科技提供担保额度1,000万元,并由汇信科技其他股东为本年度担保向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网新系统、网新电气、网新软件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担保风险可控,一致审议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网新图灵、汇信科技一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鉴于网新图灵、汇信科技信誉良好、运作正常,考虑到公司对网新图灵、汇信科技有充分的控制权,且担保实际发生时网新图灵、汇信科技其他股东将为本年度担保向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网新图灵、汇信科技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8,098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91%,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共同承担债务余额3,5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2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特征、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拟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整,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整,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整,与2024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2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应会计准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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