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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川转2”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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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川转2”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2、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3、转股价格:8.18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4月25日至2028年10月18日 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18元/股的90%(即7.36元/股),预计后续将有可能触发“百川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97,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978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9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994,028.2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05,971.7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0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33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069号”文同意,公司97,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百川转2”,债券代码“12707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2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2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18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发行的“百川转2”初始转股价格为10.3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由10.36元/股调整为10.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百川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因触发“百川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由10.31元/股向下修正为8.18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向下修正“百川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18元/股的90%(即7.36元/股),预计后续将有可能触发“百川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百川转2”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5年4月1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百川转2”处于转股期内,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594,254,592股。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注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百川转2”处于转股期内,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可能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4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4月14日至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百川转2,债券代码:127075)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百川转2”转股价格为8.18元/股,调整后“百川转2”转股价格为8.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3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百川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慧敏、缪斌 咨询电话:0510-81629928 传真电话:0510-86013255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川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2、调整前转股价格:8.18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8.12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4月30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97,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百川转2,债券代码:127075),根据《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发行的“百川转2”初始转股价格为10.3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由10.36元/股调整为10.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百川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因触发“百川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由10.31元/股向下修正为8.18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向下修正“百川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方案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百川转2”转股价格为8.1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8.12元/股【计算过程为:P1=P0-D=8.18-0.06=8.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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