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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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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等公告。
  2、公司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内部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向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1位员工对于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已向当事人解释说明。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其分、子、孙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其分、子、孙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部分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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