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5-040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华菱线缆技术中心216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钢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62人,代表股份308,477,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7.7215%。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25,830,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56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57人,代表股份82,647,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47%。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2、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3、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6、关于公司2025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7、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8、关于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9、关于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10、关于公司2025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11、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华菱锐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 13、关于拟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超文、刘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