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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3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合作事项将在双方充分协商后开展。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 ●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协议,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签署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嘉达”)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能源”)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将在产品供销、委托加工等方面进行长期稳定合作,乙方确保自身充分的竞争力。未来3年,蜂巢能源预计向百嘉达采购5万吨锂电铜箔,具体订购数量将根据市场需求和项目进展确定,双方将定期协商调整。 公司与蜂巢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本协议的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8899号 3、法定代表人:杨红新 4、注册资本:324,318.2011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蜂巢能源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百嘉达与蜂巢能源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产品合作供销 蜂巢能源与百嘉达双方将在产品供销、委托加工等方面进行长期稳定合作。未来3年,蜂巢能源预计向百嘉达在锂电铜箔的采购量达5万吨,具体订购数量将根据市场需求和项目进展确定,双方将定期协商调整。 2、产品研发合作 基于甲方在短刀+飞叠技术方面的突破和各种新应用场景下的创新,乙方亦一直在铜箔性能和极薄化等技术引领行业迭代。甲方将积极采用乙方提供的3微米产品进行应用验证。双方将充分整合双方技术资源,开展深度合作。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各应用场景需求进行技术适配性开发与产品迭代升级,建立资源共享、协同研发的合作机制,优化铜箔材料性能以满足终端场景轻量化、高安全性需求,降低生产端综合成本(含研发、制造及认证环节),共享新兴市场拓展收益并分担技术迭代风险。 3、产品合作路径探索 双方将积极探索联合实验室或项目组等形式,在前瞻性技术开发、产品认证及市场推广方面开展深度绑定合作,按照技术对接、联合开发、市场落地的路径推进合作,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细节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明确,以确保双方在新能源材料技术革新与市场拓展过程中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4、本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双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但是项目的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可能根据后期实施情况进行协商调整,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签署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市场影响力。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进一步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0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定,锁定经营利润,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项目涉及的有色金属铜、外汇在伦敦金属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及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铜、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包括美元等。 ● 交易金额:(1)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采销及生产业务开展保值总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1.5亿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该业务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始终遵循稳健原则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已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但仍将面临价格波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1、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锁定经营利润,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项目涉及的有色金属铜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持续上升。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项目涉及的外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1、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 采销及生产业务开展保值总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1.5亿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该业务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期货期权套期保值 公司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期货和期权衍生品投资,交易范围主要包括铜或铜期权相关的期货和期权交易品种,提升对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主营业务收益。 2、外汇套期保值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锁定、对冲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持有外币资金的汇率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在规模、期限等方面与相关的资金头寸及收付款节点一一对应,确保形成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 3、套期保值交易的场所 伦敦金属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及其他有资质的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4、在境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受境外项目建设地区、定价、结算方式等影响,公司对部分境外项目建设所需的大宗材料等,需要在境外交易场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所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涉及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可控。公司已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5、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公司将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开展部分场外衍生品交易。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对手方履约能力较强。 (五)交易期限 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设衍生品交易专项账户并交纳保证金,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衍生品领导小组和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产品价格、汇率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操作风险:套期期权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期货经纪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期货业务领导小组下设期货交易部、期货管理部。期货交易部设交易员岗位。期货管理部设核算及风险控制岗位、资金及财务专员岗位。各岗位人员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轻原材料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适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主营业务收益。 公司将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需求。公司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增强财务稳定,锁定经营利润,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对于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累积一定的套期保值业务经验,公司将在遵循谨慎原则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时间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6,956,518股股票,发行价格5.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9,999,978.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4,298.6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455,679.90元。2020年11月26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40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0,000,0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8,2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6,571,698.1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1,628,301.88元。2022年2月2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06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178,399,474.2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985,496,433.9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81,696,962.3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11月27日,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2日,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27日,公司、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1、公司已注销上述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以及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5)。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实际提取21,724.6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由于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将该募投项目960.19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2月,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28日,公司、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0日,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6日,公司、青海电子、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集团”)、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铜箔”)、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1、公司已注销上述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5)以及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9)。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实际提取13,541.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由于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将该募投项目2,713.41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公司累计实际提取14,098.3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如下: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169.7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具体为: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6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6)。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实际提取21,724.6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58)和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 报告期内,由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将该募投项目960.19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0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实际提取13,541.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和2023年8月17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59)。 报告期内,由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将该募投项目2,713.41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2)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于2024年12月24日公司累计实际提取14,098.3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存在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形,具体如下: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4年3月。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上述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调整后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12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系:(1)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募投项目所在地受到极端天气和物流不畅等影响,使得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除外部因素外,主要原因为部分土建及设备供应商的材料及设备部件未能按时供给,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土建建设及设备安装。(2)募投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供电工程建设未能按时完工,影响厂区整体供电,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3)近两年铜箔产业迅速发展,产品迭代升级,市场对铜箔产品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募投项目上加强了科技创新实力和产业化能力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因此提高了项目设计标准、验证标准及放缓了逐步投入的进度,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延长。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再次延期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一: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激烈,导致铜箔加工费大幅下降且处于低位,公司利润空间被压缩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附表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考虑近期外部客观环境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铜箔加工费大幅下降且处于低位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导致产品平均售价低于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平均售价。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3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的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9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5,625,905.87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 注:上述金额包括本期计提及收回或转回金额。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6,506,126.89元。 2、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算,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119,778.9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625,905.87元,减少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5,625,905.87元,具体详见《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24年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对外投资、收购等审批权,具体权限为对外投资及收购等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0%。上述审批权限有效期限为本次董事会通过日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2025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短期融资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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