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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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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自 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单位在签订合同时确认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具体支付方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结合募投项目实际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项目单位根据合同条款发起付款申请流程并填制付款申请单,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公司逐月汇总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明细台账,经内部审批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将相关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一般账户。其中,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保证金部分在实际支付后进行置换,到期兑付后置换剩余款项。
  4、公司应逐月汇总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具体情况,并报保荐人。
  5、保荐人、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相关检查和问询。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0号),公司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067,2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934,582.2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42,893.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1,091,688.67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8月10日出具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10日验资报告》(XYZH/2023WHAS1B0346)。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孙公司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孙公司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账前的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对应新增武汉经济开发区军山街凤亭南路19号为实施地点,同时调整内部建设内容,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1月调整为2027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决定暂缓实施、调整及延期:(1)经过对“新能源-3in1和5in1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的重新论证,决定暂缓实施;(2)经过对“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重新论证,决定继续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调整建设内容,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东风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风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在上海、武汉、十堰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名荣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控工作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监事会将及时深入核查并督促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2,405,777.97元,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3,026,1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红利27,651,308.50元,占合并报表本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2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注:上表中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二、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风科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一定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对《关于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的《关于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
  (二)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所确定的关联交易范围开展相关交易,交易公允且未给公司带来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2024年申请授信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5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亿伍仟万元整),其中,东风科技总部拟申请综合授信3亿元人民币,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2.0亿元人民币,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3亿元人民币,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2亿元人民币;2024年度需要支付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贰仟万元人民币。合作开展业务包括:贷款、财务公司承兑、应收保理等。
  2024年实际执行情况:东风科技总部发生额为零,年末无借款;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应付票据余额0.89亿元人民币,年末无借款;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归还上年借款额0.1亿元人民币,新增借款额0.15亿元人民币,年末借款余额0.15亿元人民币;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发生额为零,年末无借款。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实际利息支出19.69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4亿元(大写:人民币陆亿肆仟万元整),其中,东风科技总部拟申请综合授信3亿元人民币,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2.5亿元人民币,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3亿元人民币,广州德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3亿元人民币,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3亿元人民币;2025年度需要支付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贰仟万元人民币。合作开展业务包括:贷款、财务公司承兑、应收保理等。
  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银行有关规定使用和归还贷款。
  三、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二路东合中心南区办公楼H栋15-18层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生贵
  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及融资租赁;
  (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0)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原为东风汽车工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7年5月,是全国第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2002年7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2006年12月,公司迁址至湖北省武汉市。2013年3月经湖北省银监局批复公司成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2018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9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178766767H,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52H24201000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从业人员230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有限”)50%股权,东风有限是东风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东风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为保证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实施本次关联交易。
  (二)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结构性存款。为满足公司理财需要,公司2025年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结构性存款。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公司财务会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纪检监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财务会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购买结构性存款。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风科技”)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0 号文同意注册,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447,276,31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134,182,89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9.59元,截至本次配股发行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8月8日),本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131,067,21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934,582.2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842,893.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1,091,688.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0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配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WHAS1B0346),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业务监管、风险控制、核算管理和信息披露执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3、公司财务会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釆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开展内部审计。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中介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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