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备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八届十一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9时-下午17时)向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情况: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凤玲 联系电话:0472-2642244 联系传真:0472-2207538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5-013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公司于2025 年4 月18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 ■ ■■ ■ ■ ■ ■ 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等,不再作一一对比。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有关表述相应调整删除。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