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29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议案无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熊腊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公司煤炭业务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5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30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整合公司煤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源煤业”)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公司煤炭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整合方案概述 2025年4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出具的《告知函》,江钨控股拟将控股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7.00%股份与公司所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置换(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等方式补足。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源煤业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为便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的移交及顺利地推进本次重组,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对公司现有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内部整合(以下简称“本次整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整合资产接收方基本情况 本次整合的资产接收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江西煤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本次整合标的及整合方式 本次整合标的为公司所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具体整合方式为:除应交税费和对应的货币资金等部分资产及负债,以及对江西煤业的股权投资保留外,公司拟将所持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45%股权、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以及公司其他资产及对应负债以划转方式注入江西煤业,公司相关的煤炭业务、人员与资产及负债同步转移至江西煤业。 本次整合标的具体范围以本次整合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如有)所列示为准。 二、本次整合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整合是为便于本次重组进行的内部资源整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顺利推进本次整合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整合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整合标的范围、具体整合方式、方案细节的确定、相关协议的签署等。 本次整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3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 联系人:饶斌、熊振潮 邮编:330025 联系电话:0791-86316516 传真:0791-86230510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