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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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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泉先生、钱晓钧先生、田涛先生、刘俊宅女士、潘勇先生、王挺先生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20万元/年(税前)。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赵素艳女士、颜色先生、朱其胜先生回避表决。
  该事项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薪酬,赵素艳女士、朱其胜先生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级管理人员钱晓钧先生、潘勇先生、田涛先生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第一、三、五、七、八、九、十五、十六、十八、二十项议案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三区28号楼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7)。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06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计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立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部分管理人员对于募投项目具体支出方向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2024年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已及时做出改正,并将涉及的金额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总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除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会议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刘锐女士、王惠娟女士、焦小源先生、程社鑫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相关风险可控。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范围和要求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人员信息: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96人,注册会计师为2,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743人;
  营业收入:2024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为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3家,审计收费8.54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顺玺
  郭顺玺,2012年至今在立信从事审计工作,目前职务为合伙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内控管理咨询工作,拥有10余年的财务、审计行业经历,熟悉互联网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应用、半导体、工程施工、制造等多个行业领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11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娅丽
  李娅丽,2012年至今在立信从事审计工作,目前职务为业务合伙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内控管理咨询工作,拥有10余年的审计行业经历,熟悉互联网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应用、半导体、工程施工、制造等多个行业领域。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6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军
  陈军,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自1999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2019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5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了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3.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担保预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13.50亿元人民币,系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各下属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公司为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时,其剩余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以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被担保人名称:国联股份及下属子公司。
  截至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7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9%,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亦不涉及反担保。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3.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本次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及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13.50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为各下属子公司担保,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各下属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公司为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时,其剩余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如下:
  ■
  二、部分主要被担保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1、北京涂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3号楼1层(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俊宅
  注册资本:3,160.4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花卉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木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门窗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47,316.88万元、负债总额为509,534.77万元、净资产为437,782.1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52,022.66万元、净利润106,791.75万元。
  2、北京卫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3号楼3层(园区)
  法定代表人:黄莎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7,293.89万元、负债总额为182,107.28万元、净资产为115,186.6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4,083.90万元、净利润32,207.66万元。
  3、北京玻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3号楼10层(园区)
  法定代表人:赵金恒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6,742.79万元、负债总额为98,414.44万元、净资产为48,328.3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8,568.15万元、净利润11,632.23万元。
  4、宁波纸多多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1-1号楼515-4号
  法定代表人:黄莎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谷物销售;棉、麻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仅限办公)(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050.50万元、负债总额为1,641.47万元、净资产为5,409.0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21.56万元、净利润627.19万元。
  5、宁波肥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望山路228弄1号204室
  法定代表人:尹海凤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0,231.06万元、负债总额为70,989.82万元、净资产为19,241.2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5,992.66万元、净利润4,011.97万元。
  6、宁波粮和油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1-1号楼512-5室
  法定代表人:纪静静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软件销售;纸制品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饲料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农药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2,502.33万元、负债总额为75,481.94万元、净资产为37,020.3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5,502.69万元、净利润12,932.01万元。
  7、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3-1-30
  法定代表人:李庆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草及相关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4,344.33万元、负债总额为166,660.34万元、净资产为217,683.9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6,226.68万元、净利润37,831.13万元。
  8、张家港涂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1601室
  法定代表人:陈贝贝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117.48万元、负债总额为19,556.25万元、净资产为14,561.2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350.25万元、净利润792.86万元。
  9、宁波中玻嘉岩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4-1-13室
  法定代表人:赵金恒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肥料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造板销售;木材销售;竹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玻璃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1,220.72万元、负债总额为43,040.88万元、净资产为38,179.8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9,867.85万元、净利润10,129.37万元。
  10、宁波卫多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1-1号楼515-5号
  法定代表人:王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谷物销售;棉、麻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软件开发;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以上不含投资咨询)(以上再生资源销售仅限办公)(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8,881.54万元、负债总额为54,341.53万元、净资产为84,540.0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6,806.41万元、净利润26,958.04万元。
  11、宁波芯多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1-1号楼515-6室
  法定代表人:郝芳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玩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炭、薪柴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920.56万元、负债总额为3,398.52万元、净资产为2,522.0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431.40万元、净利润974.69万元。
  12、宁波医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1-1号楼512-1室
  法定代表人:王云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防腐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木材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613.70万元、负债总额为19,635.57万元、净资产为11,978.1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6,210.95万元、净利润3,683.81万元。
  13、宁波冷链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1-1号楼512-3室
  法定代表人:刘俊宅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牲畜销售(不含犬类)(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585.34万元、负债总额为18,885.69万元、净资产为-1,300.3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785.74万元、净利润315.67万元。
  14、青岛卫多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45号东办公楼一楼102室2024-0092(A)(集中登记)
  法定代表人:黄莎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谷物销售;棉、麻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92.83万元、负债总额为1,378.31万元、净资产为-285.4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51.04万元、净利润-275.56万元。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7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9%,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四、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本次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及抵押等担保方式,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担保,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相关风险可控。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邮箱dongmiban@ueiib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0:00-11: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泉先生
  董事、总经理:钱晓钧先生
  董事会秘书:潘勇先生
  财务总监:田涛先生
  技术总监:张梅甫先生
  IRD:扈佳媛女士
  独立董事:赵素艳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ban@ueiib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10-63729108
  电子邮箱:dongmiban@ueiib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现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说明:1、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进行,包含其产生的利息;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中490.00万元已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详见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5)。
  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分别与国联智运、国联智慧仓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42、2022-04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账号:110916452710606)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2-091)。
  三、2024年1-12月份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7)。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3)。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全部授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2023年1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3-004)。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全部授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3-094)。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全部授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4-054)。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6)。
  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购买了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81)。
  上述12亿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月28日、3月1日、9月27日、9月28日到期,赎回本金12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3,932,739.75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51)。
  2021年1月29日、3月3日、3月12日共计使用3.7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16)。
  上述3.73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3.73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8,625,561.64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0)。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4)。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一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5)。
  2022年1月13日、1月18日、1月20日,公司购买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2.5亿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双秀支行2.5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5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6.5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745,068.49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5、2022-006)。
  2022年9月16日、9月19日,公司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一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1.2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2.2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4,077,733.49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64)。
  2022年11月28日公司购买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双秀支行1.3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3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3,831,260.27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7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10亿元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139.85万元(暂估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5-012)。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变更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基于AI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变更为“直接购买及/或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4)。
  2、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3、2024年1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将“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4、2024年12月3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AI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将“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通过旗下新能多多推广快充电池租赁和服务,并通过AI大数据模型对平台用户轨迹数据进行分析,精准规划电池产线的布局,降低建设成本。2024年度,由于部分管理人员对于募投项目具体支出方向的理解存在偏差,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与“基于AI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未紧密关联的钠离子电池产线建设支出的情形。经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审慎核查并按照严格口径判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建议公司将该部分支出共计490万元以自有资金支付,并将相关支出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全部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情况的整改措施
  保荐机构在日常持续督导中,已通过培训、面谈、发送邮件等方式,督促提醒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则;尽管公司具备了相应的合规意识,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因相关经办人员对于募集资金使用规则的理解不够到位,导致了上述不规范行为。针对上述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事项,公司已在保荐机构的督导下进行了及时整改,主要如下:
  1、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要求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使用的对账单、银行流水、相关业务合同以及凭证单据等资料并进行了核查分析,公司在保荐机构的督导下,开展自查自纠,核实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金额,同时公司向监管机构汇报不规范事项并及时进行披露。
  2、及时归还不规范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及时将不规范使用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报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相关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3、完善募集资金相关业务流程控制
  公司完善募集资金相关业务流程控制,后续会形成更为明确的募集资金使用标准和规范。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有效的控制流程,准确识别界定募投项目支出,进一步细化和加强募集资金审批流程的管理工作,务必做到专款专用,避免再次发生相关不规范事项。
  4、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深化对于相关规则的理解
  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培训及学习,加深对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重视程度,强化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同时,保荐机构将通过培训、发送提示邮件等形式,进一步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经办人员加强学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则,加深对于募集资金相关法规的理解。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我们认为,国联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国联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针对公司2024年度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在保荐机构的敦促和监督下,公司已经及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相关情形未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良好。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其他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将督促国联股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9,211,634.30元。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20,537,81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1,795,500股后的股本718,742,3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436,992.66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专户中共计3,591,000股,其中1,795,500股继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剩余1,795,500股由原来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将前期以现金为对价并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部分股份注销,上述事项已于2024年7月22日注销完成,注销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0,337,602.02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2024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47,774,594.6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6%。
  2、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公司2022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13,699,783.3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1,454,868,082.7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9,211,634.3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7,774,594.6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B2B电子商务和产业互联网平台,多年来我国B2B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规模一直以较快速度增长,2023年中国产业电商市场规模达33.89万亿元,较2022年的31.4万亿元同比增长7.92%。同时,2019-2022年市场规模(增速)分别为25万亿元(11.11%)、 27.5 万亿元(10%)、29.11万亿元(5.85%)、31.4 万亿元(7.86%)。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产业电商(B2B)在垂直工业领域的快速崛起,公司业务不断深入钢铁、化工、煤炭、建材、涂料、造纸、玻璃、卫生、医药、农资、粮油、纺织、机械、电子和物流等传统产业链,产业互联网和产业数字化进入战略发展机遇期。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定位B2B电子商务和产业互联网平台。以工业电子商务为基础,以产业大数据和产业数字化为支撑,为相关行业提供工业品和原材料的网上商品交易、商业信息服务和数字技术服务。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5.35%,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13.69%。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3,584,819,269.73元,归母净利润1,454,868,082.71元,净资产收益率为20.24%,盈利水平较高,公司业务还处于持续发展中,为保障公司业务增长,公司有较高的资金需求。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健康,具备满足经营发展所需的偿债能力。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上市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张,2022年至2024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3.17%、23.99%和20.24%,收益较高。
  基于此,为了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主要作为内生资本留存,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为公司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及回报。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根据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现投资回报规划与机制的“持续、稳定、科学”,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者合理回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含资金存放期间利息。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5,139.85万元(暂估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5.52%。
  注:募集资金余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计算时是按照募集资金余额加上利息收入合并计算。
  四、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办公楼价格较原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时的采购价格有较大幅度下调,从而节约了采购成本,使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所需的投入有所减少;
  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3、募集资金账户存续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5,139.85万元(暂估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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