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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出现大额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新型材料行业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材料工业作为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的十大行业和科创板六大领域之一,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制造强国和国防工业发展的关键保障。新型材料产业由于其技术密集度高、研发投入高、产品附加值高、国际性强、应用范围广等特点,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国力与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产业方向。在国家政策的引领与支持下,5G、半导体、新能源技术、可降解材料等板块未来发展前景清晰,其中多数行业国产化替代进程持续推进,给相关行业上游原材料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随着全球对“双碳”目标的坚定追求,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驱动锂电材料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等应用领域的需求快速提升。《国家锂电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指出,锂电池产业是推动新型智能终端、电动交通工具、新能源储能等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推广新型储能、发展未来产业的重点领域。发展以锂电池为代表的新型蓄能电池,对支撑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助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方面,要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在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面,要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同时国家相继出台《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相关政策文件,大力推动锂电产业与其下游应用市场即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等领域的发展。 新能源汽车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价格下探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实现了高速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316.8万辆,同比上涨38.7%,连续9年位居全球产销量第一,稳居全球首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5%,新能源渗透率达40.9%,同比增长9.3%。动力电池作为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市场规模持续扩张。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2024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548.4GWh,同比增长41.5%。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1,175GWh,同比增长32.6%。 新能源相关政策的持续推动,以及锂电池产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为锂电池原材料行业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据GGII调研显示,2024年中国正极材料出货量335万吨,同比增长35%;锂电负极材料出货量208万吨,同比增长26%;锂电隔膜出货量22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0%,其中湿法隔膜出货173亿平方米,干法隔膜出货50亿平方米。2024年湿法隔膜出货占比约78%,同比增长超5%。目前干法隔膜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市场集中度较高,未来在储能电池隔膜需求的带动下,干法隔膜出货量将有望实现持续增长。 集流体作为锂(钠)电池中的关键材料之一,在锂(钠)离子电池中既充当正、负极活性物质的载体,又充当其电子流的收集与传输体。复合集流体作为一种由高分子材料和金属复合而成的新型材料,相较于传统集流体,展现出更高的安全性、更低的制造成本以及更强的兼容性。随着相关技术的持续迭代和下游应用需求的不断增长,复合集流体的产业化进程正在加快。根据GGII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为1,175GWh,同比增长32.6%,虽然PET复合铜箔渗透率目前较低,但下游膜材厂商、电解铜箔供应商均积极布局复合铜箔产能或已处于产品送样阶段,因此后期渗透率将不断提升。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5G通信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对高性能导电材料的需求也将不断上升,这将推动复合铜箔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3-2028年中国复合铜箔产业前景预测与战略投资机会洞察报告》,预计2024年中国复合铜箔市场规模将达到182.1亿元,2025年有望达到291.5亿元。 新型材料业务的发展依托于企业长期的研发投入与技术积淀,公司新型材料业务以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实施主体,其中鑫瑞科技在传统基膜业务的基础上,深入拓展新能源、高阻隔、可降解材料相关领域,并与行业内领先企业进行合作,在技术研发、产能提升、客户积累等方面已经构建了相应的竞争优势。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盛新材专注于干法隔膜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基膜产品涵盖从9微米到25微米的主流产品区间,涂覆产品包括陶瓷、PVDF、LATP等多种产品,其中LATP涂覆隔膜可应用于半固态电池的产业化。 报告期内,随着博盛新材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在湖南娄底、江苏盐城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的有序实施与投产,新增产能陆续投放,隔膜产品的交付能力也得到有效提升,能够满足客户订单的需求。同时,博盛新材研发团队在传统基膜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深加工的涂覆隔膜,不断钻研涂覆生产的关键装置、设备与技术,目前相关涂覆产品已导入量产,形成新的增长动能;此外,博盛新材生产团队对生产工艺及设备也进行了相应的升级改造,单线产能持续提升,并提高了产品品质的一致性,有效提高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也积极布局半固态/固态电池隔膜及基膜等相关电池核心材料,与各合作方紧密合作,投入多款产品的开发,包括复合铜箔/铝箔、泡沫铜、半固态电池功能膜材料、固态电池电解质复合膜和电解质涂布工艺、新能源车用涂料、CCS集成母排结构件等,积极配合研发半固态隔膜、全固态基膜并开展测试工作,持续扩充公司新型材料的产品类别与覆盖面,不断迭代产品形成增长新动能。 2、I类医药包装、药用辅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行业 I类医药包装、药用辅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行业是公司近年来重点关注并布局的领域。医药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关键一环,紧密关联国计民生,同时也是中国制造2025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柱,其发展紧密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程。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频出,力挺医药行业创新发展,并加大对医保控费的监管力度。2024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着力于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提升医疗能力、加大养老支持和增强医保基金支付能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提出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快创新医疗与疫情防控药械审评审批等重点工作。此外,药监局通过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引导和服务药品创新研发。政府利好举措频出,医疗和保健支出持续增长,有力推动了医药市场需求的增加,进而促进了医药制造业规模的扩大,为医药包装行业注入了强劲的发展动能。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1-12月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98.5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6%;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竞争加剧以及行业控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利润3,420.7亿元,同比下降1.1%。根据博研咨询调研数据,2024年中国医药包装市场总规模达到780亿元,同比增长8.3%。塑料包装作为主流产品,销售额为507亿元,同比增长9.5%;玻璃包装销售额为156亿元,同比增长6.8%;金属包装销售额为78亿元,同比增长7.2%;其他包装材料销售额为39亿元,同比增长12%。中长期来看,在高质量、高层级的供需作用下,随着医药行业格局优化与产业升级的不断加深,医药制造行业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未来发展趋势将继续向好。 公司已完成了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的股权整合,将下属医药包装板块子公司的股权统一转让至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名下,其已成为公司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的核心产业平台,并进一步提升对控股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至99.9975%。东峰药包通过对旗下医药包装业务板块子公司的统筹管理,整合各公司I类医药包装、药用辅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业务,进一步提升在研发、生产、销售、客户资源等方面的协同价值,切实搭建东峰药包医药包装产业一体化平台,有效覆盖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地区等医药包装重点区域,持续提升产业板块的整体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3、印刷包装行业 公司原烟标印刷包装业务是印刷包装行业的细分子行业之一,作为卷烟产品定位、品牌宣传的重要载体,烟标产品的生产相比较其他印刷包装产品的生产过程,具有高稳定性、大批量、多批次、高精度、高防伪和环保性强等特点,在印刷设备、设计工艺、环保水平等方面对比其他印刷包装细分行业有着更高的要求,行业准入门槛较高。作为下游烟草行业的重要供应商之一,烟标印刷包装行业发展与烟草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受烟草客户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及招投标政策的影响,烟标印刷包装行业也在持续进行行业调整,结合烟标印刷包装细分领域增长空间受限,业务增速趋缓,行业内竞争激烈的现状,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已基本实现对原印刷包装业务板块的全面剥离,并持续提高对于I类医药包装与新型材料业务板块的聚焦度。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涵盖新型材料、I类医药包装、印刷包装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以及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公司产品涉及新能源隔膜、PET基膜、PVA高阻隔膜、PVC硬片、PVDC硬片、药用包装瓶、药用玻璃管、药用玻璃瓶、易刺铝盖、铝塑组合盖、药用SP复合膜、药用包装铝箔、成型冲压复合硬片(包括冷冲压成型铝、热带型泡罩铝)等多个产品品类,已形成以I类医药包装、印刷包装产品为基础,加速转型新能源新型材料产业的业务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升级,优化新型材料及I类医药包装领域的资金和资源配置,积极为未来发展开辟新的成长路径、培育新的利润贡献点,同时逐步按计划收缩各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并已基本实现对原印刷包装业务板块的全面剥离,加强现金流管理,更加聚焦未来的核心主业。 2、公司经营模式 新型材料方面,公司根据现有产能规划、年度销售目标、客户订单周期,制定整体的年度、半年度、季度及月度生产计划,并在每季度末根据下游市场反馈的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库存管理,实施“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同时,采取自动化生产线提升规模化生产的稳定性及一致性,从而合理控制生产成本和提高成品产出效率。后续公司也将依托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开发优质下游客户资源,并通过新项目的有序投产实现产能的合理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能及产品交付能力,加速公司转型升级。 I类医药包装业务方面,主要经营模式是在通过对公司资质、体系、生产现场等方面的考核后成为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并通过产品打样、报价及与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及产能的综合评定获取订单,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其中制药企业与药包材供应商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稳定性相容性实验、注册审批等一系列流程才能达成量产合作,客户开发周期较长。在医药包装业务的经营过程中,不断拓展开发优质客户是经营模式的核心。公司采用一站式服务的客户经营模式,实现“一个客户、多种产品”多次高频的交叉式销售,在提升客户稳定性的同时也保证了利润水平的持续优化。 印刷包装业务方面,主要基于印刷行业的下游企业目前广泛实施的招投标政策,通过参与下游企业组织的招投标获取订单,并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7,422,872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黄晓佳先生名下。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各个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如下: (一)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新型材料业务 新能源新型材料业务作为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优化产业布局,在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材料领域布局基础上,积极延伸产业链,同时有序推进板块内子公司及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加速公司向高技术含量的赛道转型。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新能源新型材料业务的核心经营主体,产品主要涉及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隔膜等相关材料。报告期内,博盛新材生产团队稳步推进工艺设备升级,单线产能进一步提升,有效降低成本并增强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同时,博盛新材全力推进全资子公司盐城博盛隔膜涂覆车间的建设,已具备生产单面/双面涂胶或陶瓷材料产品的能力,并掌握喷涂、辊涂、点涂等多种涂覆技术。 报告期内,在原材料研发方面,博盛新材已成功开发了一款高性能国产隔膜基膜粒料并实现应用,进一步提升原料国产化的占比;基膜产品涵盖从9微米到25微米的主流产品区间,报告期内持续推进基膜薄型化,已具备厚度为9微米至10微米的薄型化高强度隔膜量产能力,同时通过生产配方与工艺升级,成功实现厚度仅5微米的隔膜制备,并已完成宽幅超过2米的隔膜技术研发。在涂覆膜方面,博盛新材通过工艺革新实现了高均匀性涂覆隔膜的生产,已开发出包括陶瓷、PVDF、LATP等多种涂覆产品,其中LATP涂覆隔膜可应用于半固态电池的产业化,相关涂覆产品已导入量产,形成新的增长动能。报告期内,博盛新材积极拓展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的相关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博盛布局新能源电池导电排的制造,且江苏博盛已取得由NQA颁发的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正积极与大客户进行相关样品的对接与测试。 报告期内,由于新能源行业及细分领域短期波动较大,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下游主要客户的现时需求出现了阶段性的波动,短期业务的发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对盐城博盛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极为有限,经公司审议通过,决定终止“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的实施,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的终止实施,有利于公司实现订单与产能的合理匹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并实现资金与资源向I类医药包装领域的深度聚焦。 报告期内,公司除持续提升博盛新材的综合研发能力,也与行业内领先的合作方开展合作,布局半固态/固态电池隔膜及基膜等相关电池核心材料,产品包括复合铜箔、复合铝箔、泡沫铜、半固态电池功能膜材料、固态电池电解质复合膜和电解质涂布工艺、新能源车用涂料、CCS集成母排结构件等,同时积极配合研发半固态隔膜、全固态基膜并开展测试工作,持续扩充公司新型材料的产品类别与覆盖面,不断迭代产品形成增长新动能,进一步优化公司在新能源新型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与蓝廷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文件,双方就固态电池关键材料固态电解质及半固态复合隔膜的研发和生产达成合作意向,双方拟建立稳定的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关系,由公司及关联企业向蓝廷新能源供应半固态、固态相关隔膜和基膜产品。同时,双方将建立常年研发合作伙伴关系,结合双方各自技术与研发优势,由公司根据蓝廷新能源的产品及技术要求对其隔膜生产线、涂布生产线及相关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蓝廷新能源根据公司提供的技术要求开发固态电解质材料及半固态电解质浆料配方,完成符合市场需求的固态电解质材料及半固态、固态复合隔膜产品的研发。另外,双方还将建立长期客户合作机制,共同开拓新能源下游客户资源。目前双方已在紧密对接和互相测试样品,后续双方也将根据项目的实施需求,探索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入股、设立专项产业基金等多种形式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与三孚新科(688359)签订合作文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复合铜箔/铝箔集流体等锂电材料领域进行合作,构建长期合作的机制,共同开拓新能源下游客户,深化公司在锂电负极集流体领域的产业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汕头博盛复合集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产业平台,持续推进复合铜箔、复合铝箔及各类高附加值涂布隔膜的研发。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开拓新产品,样品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并已送至下游头部电池企业进行测试。 作为公司新型材料业务板块的另一主要经营主体,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基膜业务领域重点开拓新能源产业客户,聚焦差异化产品的开发,重点推进拓展牙膏盒纸张市场及开发外烟冷烫膜;在功能膜业务领域,鑫瑞科技则致力于拓展高性价比、大批量的订单,同时积极优化工艺组合,以降低生产成本,推动业务板块的持续增长。 鑫瑞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汕头市濠江区投资建设的新型功能膜材料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已投资近人民币1.2亿元。该项目引进PE吹膜机、氧化铝镀膜机、高速涂布机等国际领先的薄膜生产设备,构建起完整的新型功能膜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产品矩阵涵盖单材化PE膜(包括高阻隔PE膜及MDO-PE基膜)、镀氧化铝膜、增强镀铝膜及涂布膜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等在阻隔性方面有较高要求的工业包装领域,以可回收、去铝箔化、环保减碳、替代进口为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高端绿色包装产业链升级。报告期内该项目涂布膜产品保持稳定生产,各类产品在客户端完成全面性能验证,业务规模持续增长;镀氧化铝产品成功实现量产,产品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已获得包括多家行业知名企业在内的批量订单,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PE吹膜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及两台进口设备的安装调试,其中首台设备已于2024年第四季度投产,第二台设备预计2025年下半年可全面投产。 随着上述新型功能膜材料项目的实施,鑫瑞科技多年来在基膜生产、真空镀膜、高速涂布、高阻隔涂料配方等领域构建的自研技术优势得到充分的整合,形成基于可循环高阻隔材料的完整产品体系。项目实施完成并达产后,鑫瑞科技新型材料业务在高阻隔产业链的布局将得到显著优化,实现从原材料到终端产品的全链条覆盖,进一步巩固在高阻隔绿色包装材料领域的技术壁垒和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将充分依托博盛新材在电池隔膜领域的技术积累、客户优势和团队优势,根据市场情况有序释放产能,并提升新产品的研发能力、提高优质客户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并抓住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契机,优化在电池隔膜及其他复合材料等新型材料板块的产业布局,从而提升新能源新型材料业务板块的竞争力。同时公司也将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鑫瑞科技及鑫瑞奇诺新型功能膜材料项目的达产,引导鑫瑞科技及鑫瑞奇诺加速产品转型升级、积极打造产品矩阵,在持续做好传统基膜业务经营发展的同时,积极向新能源、高阻隔、可降解材料等前沿材料领域进行深度拓展,此外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通过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两手抓,使技术研发、产品升级成为驱动公司业务发展的新动能。 2、I类医药包装、药用辅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业务 I类医药包装、药用辅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行业是公司近年来重点关注并深度布局的领域,为进一步夯实公司产业基础,公司充分利用集团化和产业链的优势,积极做大做强I类医药包装产业,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的股权整合,将下属医药包装板块子公司的股权统一转让至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名下,其已成为公司医药包装板块的核心产业整合平台,并进一步提升对控股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至99.9975%。公司通过前期对千叶药包、首键药包、华健药包、福鑫华康四家专业I类医药包装公司的并购以及投资新设东峰首键,已实现对PVC硬片、PVDC硬片、药用包装瓶、药用玻璃管、药用玻璃瓶、易刺铝盖、铝塑组合盖、药用SP复合膜、药用包装铝箔、成型冲压复合硬片(包括冷冲压成型铝、热带型泡罩铝)等多种药品包装材料的全面覆盖。 东峰药包作为公司医药包装板块的核心产业整合平台,通过整合上述五家控股子公司,在研发、生产、销售及客户资源等方面提升协同价值,切实搭建东峰药包医药包装产业一体化平台,覆盖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地区等医药包装重点区域,持续提升东峰药包在大包装产业板块的整体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公司也将最大化发挥集团管理优势,依托“东峰药包”的产业平台化管理及品牌效应积极拓展外资药企在内的优质客户,提升产业规模,持续优化客户结构,为“东峰药包”未来可持续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快将I类医药包装业务板块培育成为公司支柱板块之一,并持续发力药用辅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赛道,进一步丰富公司战略版图。 为进一步扩充产能、提升市场份额,控股子公司首键药包拟投资人民币4亿元在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取得项目用地并投资建设年产120亿只药用瓶盖、120亿只药用吸管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控股子公司华健药包拟投资人民币5亿元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内取得项目用地并投资建设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控股子公司福鑫华康拟投资人民币1.2亿元在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内取得项目用地并投资建设医药包装硬片生产项目,控股子公司东峰首键拟投资人民币5亿元在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取得项目用地并投资建设药用玻璃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报告期内上述项目均按计划持续推进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1)首键药包“年产120亿只药用瓶盖、120亿只药用吸管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报告期内,首键药包持续推进厂房(含洁净室)的改建与新建项目,以及道路、园林、消防等配套设施的施工,现已大体完成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加速推进整体搬迁工作; (2)华健药包“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按计划推进建设工作,涵盖净化工程、厂房办公楼装修及新设备到场安装等环节,目前厂房建设已通过竣工验收,一层厂房的净化施工及厂区绿化工程已基本完成,主要设备也已顺利安装到位; (3)福鑫华康“医药包装硬片生产项目”:项目生产线建设工程已完成并进入试生产,消防水池、泵房等配套工程改造正在进行中,后续将加快推进项目竣工验收; (4)东峰首键“药用玻璃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已完成土地平整、厂房主体结构建设和重点设施设备的设计选型、采购和部分设备配套安装等工作,为加快投产进程,东峰首键已提前完成核心团队组建、生产演练及人员培训、销售市场调研等工作,为项目稳步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I类医药包装业务板块除积极推进新项目的建设外,也将开发外资药企客户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目前已与费森尤斯、武田药品、Mayoly等多家外资客户展开合作,涉及PVC、铝箔、复合膜等多种产品,另外也在积极推进北京拜耳、北京诺华等外资客户的开发工作。随着公司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的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并有效贴合东峰药包为客户提供整体供应链服务的理念,能够进一步匹配公司I类医药包装产品的未来产能,助力医药包装业务板块整体的提速发展。 3、印刷包装业务 印刷包装业务作为公司原先的主要业务板块,鉴于原烟标印刷包装业务所在细分领域发展空间有限,业务板块增长趋缓,行业内部竞争激烈,公司也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有序推进印刷包装板块内相关资产的剥离,加强现金流管理,逐步实现对新型材料及I类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的深度聚焦。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福瑞”)与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产投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香港福瑞拟将其持有的联营企业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真龙”)49%的股权以人民币244,693,260元的价格转让给南宁产投集团。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公司及香港福瑞不再持有广西真龙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是基于公司加快战略转型升级的需求,随着联营企业广西真龙股权完成转让,公司基本实现对原印刷包装业务的全面剥离,同时也进一步回笼资金,为后续重点项目的持续投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二)其他经营事项 1、技术研发情况 为实现技术引领发展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新的企业成长路径,公司一直将技术研发工作作为经营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新型材料端开展了多个重点合作研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南大学合作开展的“无负极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已形成阶段性的研发成果,目前公司已申请三项发明专利,其中“无负极钠金属电池及其改性集流体的制备和应用”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另外“改性集流体及其制备和在无负极金属电池中的应用”、“无负极钠金属电池及其改性隔膜、改性隔膜的制备和应用”的发明专利申请也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在与江南大学的合作中,双方利用合成生物学原理、以天然材料及其提取物为基础,成功开发了一系列具有阻氧、阻水、阻光、抗菌、吸氧以及系列高阻隔功能的包装材料,面向食品活性包装、食品耐高温杀菌包装、军粮包装、医药包装、特种纸包装、新能源电池、消费电子等领域开展核心材料国产替代的推广工作,目前研发的相关材料已通过鑫瑞奇诺、华健药包、福鑫华康等子公司实现产业化落地,打通了“料一材一膜一用”的完整闭环,显著提升了落地主体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在以往动力电池隔膜生产线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合作的复合集流体及涂布生产线升级项目也在持续推进,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共同攻克复合集流体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并提升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以此推动复合集流体产业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无锡新材料研究院领先的科研设施和专业团队,围绕高阻隔功能材料国产替代,开展“树脂合成一核心料改性一涂层、胶水研制一高阻隔材料产业化应用”的系统化研究,形成了包括紫外全波段屏蔽的新型高阻光材料、耐水煮/蒸煮杀菌高阻隔材料、抗菌新材料、防雾新材料、保鲜新材料、热封新材料、耐双面高湿高阻隔新材料、自修复水性聚氨酯合成树脂等一系列功能性高端材料的国产化替代方案,并陆续通过控股子公司鑫瑞奇诺进行市场转化,已在多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同时,无锡新材料研究院也持续开发医药包装用胶水、高阻水材料、水性胶水等材料,正在通过控股子公司华健药包积极进行市场转化。 除上述重点合作研发项目外,报告期内公司也结合各个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将研发工作进行下沉,引导各个子公司开展了以下研发项目: (1)新型材料方面,控股子公司博盛新材在产品研发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完成了“一款高性能隔膜国产料的开发应用”、“一款聚烯烃PO涂覆用材料开发”、“9-10μm厚度的薄型化高强度隔膜开发”、“粘接型涂覆膜-PO涂覆膜开发”等项目;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实施完成了“三层共挤16微米高倍率电池隔膜技术开发”、“干法隔膜分步多点拉伸技术开发”、“在线烘箱高温快速定型技术开发”、“三层共挤14微米超低透气干法隔膜技术开发”等项目;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实施完成了“高性能12+3微米喷胶动力锂电隔膜技术开发”、“高均匀性涂覆隔膜开发”、“超薄型3μm电池隔膜技术开发”等项目。博盛新材高度重视国产原材料的开发与应用,目前多款国产原材料已成功实现规模化应用,不仅提高了原材料的可控性和稳定性,有效规避了供应风险,还可以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为业务板块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技术优势,开展了“聚酯薄膜表面改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复合改性高静电聚酯薄膜研究与开发”、“阻隔增强型多层共挤膜研究与开发”等研发项目;控股子公司鑫瑞奇诺重点推进“水煮型高阻隔涂布膜研究与开发”及“液态食品包装高阻隔涂镀膜研究与开发”项目,进一步加量验证,持续拓展市场空间;控股子公司鑫瑞新材料组织实施完成了“改性TPU车衣的研究与开发”、“TPU前挡外贴窗膜研究与开发”、“新能源天窗冰膜的研究与开发”等项目。通过上述研发项目的广泛布局与深度聚焦,鑫瑞科技将探索开发新一代环保型高阻隔材料,以应对全球制造行业绿色转型的发展趋势。 (2)I类医药包装方面,控股子公司千叶药包通过“洛湾厂区数字化项目”进一步推进生产管理的智能化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并持续推进与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实施的“可生物降解塑料包装容器制备及成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控股子公司首键药包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智能化设备,持续推进重庆市数字化车间一一“药用口服液金属密封件制造数字化车间”建设,通过构建数字化管理系统,对生产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和升级,积极主动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并与东峰首键合作开展“智能工厂与药用瓶盖关键技术研发及其示范应用”项目,同时依托其全资子公司重庆首瀚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长江师范学院以及东峰首键合作实施“人工智能AI技术在玻璃类药包材检测中的创新与应用”项目,并自主开展了“用于创新型药用瓶盖质量提升的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笔式注射器用铝盖研发及产业化”、“聚丙烯饮用吸管新型枕式包装机研发及应用”等项目。 控股子公司华健药包开展实施了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持续对数字化工厂各技术模块及功能进行细化与完善,并积极开展“基于高阻隔技术的单剂量液体药用复合膜的研发”、“可视化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的研发”、“阻碘药品包装用铝箔的研发”、“基于揭开式儿童防护热带型泡罩铝包装的研发”等项目。 上述研发项目的持续实施,是公司进入新型材料及I类医药包装领域后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储备,进一步夯实公司的技术壁垒。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新增申请包括新型材料、医药包装等方面在内的专利合计71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申请专利480项,其中发明专利127项、实用新型专利344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418项,其中发明专利92项、实用新型专利317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 2、子公司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28家、参股公司6家,另与天图投资及相关方共同发起设立“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两只消费投资基金、以及与湖州赛泽基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杭州斯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只股权投资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从集团层面进行了整体统筹,结合各个主要业务板块的发展趋势与实际需求,持续加大在新型材料及I类医药包装领域的资金投入与资源布局,同时按计划完成对原印刷包装业务的全面剥离,并收缩各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加强现金流管理,更加聚焦未来核心主业,进一步加快公司转型,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战略转型在坚实的基础上持续加速推进。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4月14日发出补充通知,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调整。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不存在董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不存在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名优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且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5] 10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485,761.59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519,313,282.6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1,453,128.44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出现大额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谢名优先生、黄晓佳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于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2024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提请董事会认可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从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方面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相应评估,认为其在2024年度能够有效履行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以合规性作为工作重心,结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和义务,并持续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及实施效果,有效推动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整体优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以合规性作为工作重心,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和义务,遵循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基于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知识经验,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亦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1、鉴于公司及汕头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奇诺”)、广东鑫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新材料”)自身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作为母公司担负集团资金统筹、增信子公司职能(子公司同行授信将占用母公司授信额度)。 提请同意公司及鑫瑞科技、鑫瑞奇诺、鑫瑞新材料四家公司合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各人民币6亿元、4亿元、4亿元、3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四家公司管理层与上述银行在各自融资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盛”)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深圳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深圳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盛”)因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湖南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亿元,并由湖南博盛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湖南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4、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博盛”)因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盐城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亿元,并由盐城博盛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并授权盐城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5、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千叶”)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千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千叶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6、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键”)因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重庆首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重庆首键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首瀚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瀚”)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重庆首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重庆首瀚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8、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健”)因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常州华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常州华健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9、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鑫华康”)因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福鑫华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并由福鑫华康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并授权福鑫华康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峰首键药用玻璃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首键”)因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东峰首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并授权东峰首键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盛”)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分别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报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基于公司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盛因所属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受行业各种因素影响,2024年度产生大额经营业绩亏损,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母公司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公司母公司对期末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母公司所持有深圳博盛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以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相比较,2024年度需在母公司报表层面计提对子公司深圳博盛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为290,776,721.50元,相应计入母公司财务报表2024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290,776,721.50元,减少母公司当期净利润290,776,721.50元。 (三)合并报表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形成过程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以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入股深圳博盛取得8.33333%股权,上述对深圳博盛首次增资入股连同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后续于2022年9-10月份先后以股权受让支付现金对价方式购买顾佳琪、盐城国智产业基金有限公司、钱超所持深圳博盛合计47.21347%的股权。本次并购深圳博盛47.21347%的股权为公司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构成“一揽子交易”。深圳博盛于2022年10月17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并完成末笔累计取得47.21347%股权的工商核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自2022年12月31日起将深圳博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公司对收购深圳博盛47.21347%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294,138,016.10元大于购买日取得的深圳博盛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53,690,631.47元的差额140,447,384.63元确认为商誉。 2、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公司在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深圳博盛的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估值。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121号),深圳博盛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为948,517,819.07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可收回价值为647,000,000.00 元。由此计算,公司当期应全额计提因收购深圳博盛47.21347%股权所对应的商誉减值准备140,447,384.63元。 3、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深圳博盛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将相应减少当期利润总额140,447,384.63元,减少当期净利润140,447,384.63元,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447,384.63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规范公司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8,394,198.82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已经年报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的应收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单项评价其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等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票据拟计提坏账准备205,000.00元,对应收账款拟计提坏账准备701,611.44元,对其他应收款拟计提坏账准备13,524,320.87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48,284,787.00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8,987,837.78元。 公司正处于战略调整转型转换期,全面聚焦新型材料业务及I类医药包装业务,子公司汕头东峰博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科技”)也面临着业务结构的重大调整。东峰科技与烟标印刷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处于待处理状态,根据拟出售的价格判断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在2024年进行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东峰科技机器设备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汕头东峰博盛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机器设备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063号),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东峰科技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1,974.50万元,采用成本法评估后其可收回金额为940.76万元,东峰科技当期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33.74万元。 2024年以来新能源行业持续内卷、竞争加剧,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盛”)已投建效益更高的大容量动力隔膜生产线,原生产双层隔膜的机器设备(具体为流延机、拉伸机等)已经陈旧过时,随着产品生产线的升级换代,部分机器设备未来不再用于生产,拟拆除后作变现处置。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机器设备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111号),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湖南博盛的机器设备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可收回金额为711.64万元;湖南博盛账面价值为1,660.39万元,由此计算,湖南博盛当期计提固定资产资产减值损失948.76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博盛”)2024年开始为提高生产效率进行工艺改造,流延热处理工序合并,部分机器设备如拉伸机、分层机、烘箱等使用年限较长,老旧过时,无法适应新工艺需求,未来不再用于生产,拟拆除后作变现处置。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及士地使用权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112号),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盐城博盛的机器设备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可收回金额为293.35万元;盐城博盛账面价值为1,120.96万元,当期对应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为827.71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近年来,中国锂电隔膜市场快速增长,出货量和产值均大幅提升,下游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对电池能量密度和快充性能要求提高,也促使隔膜企业不断研发改进产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深圳博盛”)无形资产-技术组合在2024年12月31日的预计可回收金额进行了测试,以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的无形资产-技术组合所有权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120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深圳博盛的无形资产-技术组合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0,224.33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可收回金额为8,600.00万元,深圳博盛合并报表层面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为1,624.33万元。 (4)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于2022年9月收购深圳博盛4.00%股权、于2022年10月收购深圳博盛43.21347%股权,合计47.21347%股权。深圳博盛自2022年10月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公司对收购深圳博盛47.21347%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大于购买日取得的深圳博盛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40,447,384.63元确认为商誉。深圳博盛因所属行业竞争加剧,盈利能力受到较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该项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在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深圳博盛的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估值,根据评估结果应计提因收购深圳博盛股权所对应的商誉减值准备140,447,384.63元,详见《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48,394,198.82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减少本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8,394,198.82元,减少本期合并报表净利润248,394,198.82元,减少本期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8,856,920.1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支付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下同)扣减尚待支付的该募投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人民币387.42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待相关支付工作完成后,同意公司办理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鉴于“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剩余尾款金额小、且支付周期较长,为有序推进终止募投项目的相关程序,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效率,提请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剩余尾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支付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勤勉尽职原则,提请确认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董事长谢名优先生2024年度领取董事薪酬人民币58.49万元(含税); 董事黄晓佳先生2024年度在全资子公司领取职务薪酬人民币120.39万元(含税),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董事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薪酬(具体薪酬方案详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提请同意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董事长谢名优先生2025年度领取董事薪酬的金额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董事黄晓佳先生2025年度在全资子公司领取职务薪酬,领取金额由子公司根据职务标准具体核定,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董事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薪酬(具体薪酬方案详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谢名优先生、黄晓佳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薪酬与考委员会委员王培玉先生回避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董事薪酬方案,统筹考虑了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遵循了勤勉尽职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勤勉尽职原则,提请确认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按照每年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人民币8万元(不含税)的标准,根据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实际任职期间,分别向独立董事刘伟先生、王海燕先生、林长鸿先生发放津贴人民币9.52万元(含税)、9.52万元(含税)、9.52万元(含税)。 提请同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按照每年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人民币8万元(不含税)的标准,根据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实际任职期间进行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海燕先生、林长鸿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因薪酬与考委员会委员王海燕先生、林长鸿先生需回避表决,导致回避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足最低法定人数要求,因此直接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除基本薪酬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逐年考核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勤勉尽职与绩效考核原则,提请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具体为: 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56.16万元(含税),确定其绩效薪酬为人民币59.27万元(含税),合计薪酬为人民币115.43万元(含税); 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50.76万元(含税),确定其绩效薪酬为人民币64.58万元(含税),合计薪酬为人民币115.34万元(含税); 集团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秋天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45.36万元(含税),确定其绩效薪酬为人民币59.96万元(含税),合计薪酬为人民币105.32万元(含税); 原集团副总裁谢名优先生(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仅领取董事薪酬(具体薪酬方案详见《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原集团副总裁张凯先生(已离任)基本薪酬为人民币45.36万元(含税),确定其绩效薪酬为人民币74.27万元(含税),合计薪酬为人民币119.63万元(含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具体为: 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56.16万元(含税); 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50.76万元(含税); 集团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秋天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45.36万元(含税); 除基本薪酬外,绩效薪酬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谢名优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薪酬与考委员会委员王培玉先生回避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向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年度薪酬,上述薪酬方案是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任职期间及高级管理人员历年收入水平综合衡量确定的,符合勤勉尽职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能够有效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升管理层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违规发放或利益转移情况,符合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于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以自有资金支付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所作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不存在监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亦不存在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监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美绚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5] 10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485,761.59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519,313,282.6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1,453,128.44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出现大额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盛”)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分别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报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基于公司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盛因所属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受行业各种因素影响,2024年度产生大额经营业绩亏损,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母公司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公司母公司对期末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母公司所持有深圳博盛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以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相比较,2024年度需在母公司报表层面计提对子公司深圳博盛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为290,776,721.50元,相应计入母公司财务报表2024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290,776,721.50元,减少母公司当期净利润290,776,721.50元。 (三)合并报表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形成过程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以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入股深圳博盛取得8.33333%股权,上述对深圳博盛首次增资入股连同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后续于2022年9-10月份先后以股权受让支付现金对价方式购买顾佳琪、盐城国智产业基金有限公司、钱超所持深圳博盛合计47.21347%的股权。本次并购深圳博盛47.21347%的股权为公司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构成“一揽子交易”。深圳博盛于2022年10月17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并完成末笔累计取得47.21347%股权的工商核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自2022年12月31日起将深圳博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公司对收购深圳博盛47.21347%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294,138,016.10元大于购买日取得的深圳博盛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53,690,631.47元的差额140,447,384.63元确认为商誉。 2、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公司在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深圳博盛的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估值。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121号),深圳博盛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为948,517,819.07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可收回价值为647,000,000.00 元。由此计算,公司当期应全额计提因收购深圳博盛47.21347%股权所对应的商誉减值准备140,447,384.63元。 3、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深圳博盛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将相应减少当期利润总额140,447,384.63元,减少当期净利润140,447,384.63元,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447,384.63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规范公司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8,394,198.82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已经年报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的应收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单项评价其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等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票据拟计提坏账准备205,000.00元,对应收账款拟计提坏账准备701,611.44元,对其他应收款拟计提坏账准备13,524,320.87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48,284,787.00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8,987,837.78元。 公司正处于战略调整转型转换期,全面聚焦新型材料业务及I类医药包装业务,子公司汕头东峰博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科技”)也面临着业务结构的重大调整。东峰科技与烟标印刷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处于待处理状态,根据拟出售的价格判断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在2024年进行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东峰科技机器设备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汕头东峰博盛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机器设备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063号),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东峰科技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1,974.50万元,采用成本法评估后其可收回金额为940.76万元,东峰科技当期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33.74万元。 2024年以来新能源行业持续内卷、竞争加剧,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盛”)已投建效益更高的大容量动力隔膜生产线,原生产双层隔膜的机器设备(具体为流延机、拉伸机等)已经陈旧过时,随着产品生产线的升级换代,部分机器设备未来不再用于生产,拟拆除后作变现处置。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机器设备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111号),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湖南博盛的机器设备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可收回金额为711.64万元;湖南博盛账面价值为1,660.39万元,由此计算,湖南博盛当期计提固定资产资产减值损失948.76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博盛”)2024年开始为提高生产效率进行工艺改造,流延热处理工序合并,部分机器设备如拉伸机、分层机、烘箱等使用年限较长,老旧过时,无法适应新工艺需求,未来不再用于生产,拟拆除后作变现处置。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及士地使用权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112号),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盐城博盛的机器设备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可收回金额为293.35万元;盐城博盛账面价值为1,120.96万元,当期对应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为827.71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近年来,中国锂电隔膜市场快速增长,出货量和产值均大幅提升,下游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对电池能量密度和快充性能要求提高,也促使隔膜企业不断研发改进产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深圳博盛”)无形资产-技术组合在2024年12月31日的预计可回收金额进行了测试,以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的无形资产-技术组合所有权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120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深圳博盛的无形资产-技术组合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0,224.33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可收回金额为8,600.00万元,深圳博盛合并报表层面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为1,624.33万元。 (4)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于2022年9月收购深圳博盛4.00%股权、于2022年10月收购深圳博盛43.21347%股权,合计47.21347%股权。深圳博盛自2022年10月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公司对收购深圳博盛47.21347%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大于购买日取得的深圳博盛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40,447,384.63元确认为商誉。深圳博盛因所属行业竞争加剧,盈利能力受到较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该项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在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深圳博盛的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估值,根据评估结果应计提因收购深圳博盛股权所对应的商誉减值准备140,447,384.63元,详见《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48,394,198.82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减少本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8,394,198.82元,减少本期合并报表净利润248,394,198.82元,减少本期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8,856,920.1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支付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下同)扣减尚待支付的该募投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人民币387.42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待相关支付工作完成后,同意公司办理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鉴于“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剩余尾款金额小、且支付周期较长,为有序推进终止募投项目的相关程序,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效率,提请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剩余尾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支付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勤勉尽职原则,提请确认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监事薪酬具体为: 监事林美绚女士、赵庚生先生、陈小春女士按照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所任职务,分别领取职务薪酬人民币25.57万元(含税)、34.76万元(含税)、15.42万元(含税),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提请同意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监事薪酬具体为: 监事林美绚女士、赵庚生先生、陈小春女士按照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所任职务,由公司或子公司根据职务标准具体核定职务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关联监事林美绚女士、赵庚生先生、陈小春女士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0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5] 10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485,761.59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519,313,282.6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1,453,128.44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出现大额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9,485,761.59元,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出现大额亏损,且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间,预计未来数年在I类医药包装及新型材料等重点业务板块仍需要持续进行投入,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需要为公司后续战略转型升级及重点业务板块的投入储备相应的资金,确保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的顺利实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代码:601515 公司简称:东峰集团 (下转B2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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