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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主要原因系公司3D视觉感知相关产品仍处于市场发展初期,目前仅在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尚未迎来大规模爆发,因此虽然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显著,但整体规模仍相对较小;叠加公司为把握行业发展契机,抢占大规模商业化阶段的市场机遇,在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智能化改造生产基地等方面投入较大,确保公司“技术创新投入-商业成果转化”战略得以持续落地,故导致公司短期营业毛利规模无法覆盖中长期布局投入需求,呈现亏损状态。 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及政策变化,围绕战略规划动态调整经营策略,通过夯实业务基本盘和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技术研发效率;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成本把控,多措并举,重点聚焦以公司核心技术为刚需的应用场景,加速加大市场开拓效率和力度,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改善奠定坚实基础,以期尽快实现盈利,回报广大投资者。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成长期,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2月发布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截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00,9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30%,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26,925.5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比中光”、“公司”)成立于2013年,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成立以来,公司凭借出色的产品研发能力、百万级的产品量产保障及快速的服务响应能力,已在下游客户资源方面积累了一批行业龙头客户并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且在一些细分行业逐步成为行业客户的标配产品。公司持续不断孵化和拓展新的3D视觉感知产品系列,在生物识别、机器人、三维扫描(3D打印)、AIoT、工业三维测量等市场上实现了多项具有代表性的商业应用,已成为全球3D视觉传感器重要供应商之一。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3D视觉传感器能够让智能终端具备3D视觉感知能力,从而使得智能终端由“看清世界”到“看懂世界”进化。3D视觉感知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应用领域仍在不断拓宽,行业经历了起步、初级发展时期,即将迎来快速增长时期。近年来,随着底层元器件、核心算法等技术的快速发展,3D视觉感知技术经历了从工业级向消费级拓展的过程,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和迭代,让大规模产业化应用成为可能;同时随着政府部门不断出台支持政策,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产业商业成熟度不断提高,推动着3D视觉感知技术及产品逐步向生物识别、AIoT、机器人、消费电子、工业视觉、汽车自动驾驶等多个领域拓展。3D视觉感知行业的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产业链日趋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通用料件和定制料件。 公司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市场需求预测并结合采购周期情况进行备货采购,不断提高采购安排的合理性,保障供应链的效率和安全。 通用料件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通用感光芯片等,由公司根据3D视觉感知产品的技术需求进行选型,通过系统化测试后进行批量采购。 定制料件主要包括三大类,第一类是由公司自主设计开发后,再采取Fabless模式委托专业代工厂生产,主要包括深度引擎芯片及iToF感光芯片等自研芯片;第二类是由公司提供功能规划、产品技术参数等需求,再由供应商提供定制化样品,通过系统化测试迭代后进行批量采购,主要包括激光发射器、衍射光学元件等光学器件;第三类是由公司设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图纸,再由供应商提供定制化生产,主要包括结构件、PCB板等。 2、生产模式 公司3D视觉传感器产品的生产环节主要包括激光投影模组组装、RGB成像模组组装、IR成像模组组装、成品组装及测试等环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内部生产的方式,结合客户订单需求及销售订单预测进行生产。 公司消费级应用设备主要采用内部生产和委托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结合客户订单需求及销售订单预测进行生产。 公司工业级应用设备主要采用自主加工生产方式,产品完成设计、开发后,定制化采购零部件,并自主完成软硬件组装及调试。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向境内外客户销售产品。 2.3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3D视觉感知行业发展情况 1)起步发展阶段 3D视觉感知技术最早应用于工业领域,主要用于工业设备与零部件的高精度三维测量以及物体、材料的微小形变测量等,代表产品如德国高慕公司(GOM)的ATOS系列三维扫描仪和ARAMIS三维形变测量系统用于工业零部件三维尺寸和形变测量;瑞典海克斯康(HEXAGON)的PrimeScan扫描仪能够对工业部件实现高精度3D数字化作业;Correlated Solution, Inc.(美国CSI公司)的VIC-3D系列扫描仪可以通过数字图像相关法的原理,对物体表面的任意点进行位移、应变的测量。为了满足工业领域严苛的工作环境与高达微米级的测量精度,用于工业检测的3D视觉测量设备一般为多种技术融合使用,比如利用相位结构光以及高精度工业相机组成的工业三维测量仪器,导致设备成本高、体积大、功耗高,应用普及缓慢。 2)初级发展阶段 近年来,随着底层元器件、核心算法等技术的快速发展,3D视觉感知技术经历了从工业级向消费级拓展的过程,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和迭代,让大规模产业化应用成为可能,国内外一些公司先后推出了消费级3D视觉感知产品,3D视觉感知行业正式起步发展。同时,随着政府部门不断出台支持政策,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智能传感器产业三年行动指南(2017-2019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产业商业成熟度不断提高,3D视觉感知技术及产品逐步向生物识别、AIoT、消费电子、工业三维测量、汽车自动驾驶等多个领域拓展。3D视觉感知行业的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产业链日趋完善,应用场景关注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给公司相关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产业宏观环境和政策环境。早期所推出的3D视觉感知产品相对于工业级产品而言,虽然成本、体积、功耗都得到显著的降低,但其应用大都聚焦在三维建模、人机交互等领域。随着3D视觉感知技术的进一步迭代与优化,也逐渐向对成本、功耗、体积等要求更加严格的应用领域拓展,比如移动支付、AIoT、机器人、智能手机等。 2017年苹果发布iPhone X,搭载了前置3D结构光视觉传感器,用于人脸解锁、人脸支付等功能,给用户带来更加便捷、安全的体验。苹果手机的引领使得3D视觉传感器在手机领域得以规模化应用,同时也标志着3D视觉感知技术在消费级领域开始规模化普及。基于3D视觉感知在消费电子、金融、零售、餐饮、汽车、AIoT等行业落地应用,如生物识别、三维重建、骨架跟踪、AR交互、数字孪生、自主定位导航等,3D视觉感知行业迎来初级发展时期。 3)快速增长阶段 2018年以来,刷脸支付逐步成为一种规模应用的支付新方式。除了刷脸支付,3D视觉传感器在智能门锁、3D看房等领域也在加速落地;与此同时,3D视觉感知技术路线也越来越丰富,华为、魅族等厂商的智能手机都相继搭载了基于iToF技术的后置3D视觉传感器,2020年苹果在其iPad Pro及iPhone12 Pro中搭建了全新的基于dToF技术的Lidar;谷歌旗下Waymo公司搭载激光雷达及多传感器的无人驾驶汽车已进行多年测试,于2020年10月推出没有安全员的无人驾驶出租车服务;大疆创新的无人机如Phantom Pro/Pro+、Mavic 2 Pro/Zoom等型号产品搭载了双目视觉系统,通过图像测距来感知障碍物。3D视觉感知行业即将迎来快速增长时期。随着2D成像逐步向3D视觉感知升级,3D视觉感知市场目前正处于规模快速增长的爆发前期。根据法国市场研究与战略咨询公司Yole发布的全球3D成像和传感市场研究报告,全球3D视觉感知市场规模将快速发展,预计在2028年将达到172亿美元。 总体而言,3D视觉感知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由早期的工业级成功向消费级拓展,且应用领域仍在不断拓宽,行业经历了起步、初级发展时期,即将迎来快速增长时期。为了满足越来越多应用领域需求,3D视觉感知产品也随着底层元器件及核心算法的发展,向低成本、低功耗、小体积、高性能的方向发展。 (2)3D视觉感知应用发展情况 1)生物识别应用领域 生物识别是一种通过计算机、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等多个技术领域密切结合,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如指纹、人脸、虹膜等,行为特征如笔迹、声音、步态等,进行个人身份鉴定的方法。随着对于身份识别和保密需求的日益增加,各类新兴生物识别的技术不断发展,通过3D视觉感知技术实现的生物识别方法逐渐落地于不同的应用场景。 在生物识别应用领域,刷脸支付已经成为了支付行业的新趋势,随着人们对生物识别技术的重视和接受程度提升,3D视觉感知技术在这一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相比传统的2D摄像头,3D摄像头可以更准确地捕捉生物面部特征,提高识别的精准度;同时,通过结合深度信息,3D摄像头可以更好地应对光线、角度等不同环境条件的变化,提升识别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显著提升刷脸支付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从支付方式的演变历程来看,一种新的支付方式能否成功发展取决于是否能够更好满足用户支付便捷与安全的根本需求。刷脸支付无需携带支付中间介质,高效、便利,满足了身份核验的唯一性,更好实现了支付安全与便捷的统一,能够满足用户的根本需求,因此成为了线下支付方式的长期发展方向,具备驱动自我发展的底层源动力。 与此同时,随着智能家居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普及,智能门锁门禁作为智能家居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刷脸门锁、门禁场景下,搭载3D人脸识别可避免接触式的识别过程,相较于传统的密码锁和指纹锁给用户的便利性更佳。此外,3D人脸识别技术的特点(如较高的识别精度和稳定性)与门锁门禁的安全性核心需求天然契合。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成熟,智能门锁、门禁的制造成本将逐渐下降,结合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上升带来的消费升级,智能门锁、门禁的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推动传统门锁、门禁的智能化转型。 此外,在医保核验领域,3D感知的技术应用将有效防止医保盗刷、医保欺诈等行为。利用3D感知技术,智能终端可以快速地获取被保险人的生物特征,并与医保数据进行核验,有效解决了替刷、盗刷等目前普遍存在的医保使用难题。 2)三维扫描应用领域 近年来,三维扫描技术不断发展,应用场景亦持续拓宽,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工业设计、瑕疵检测、模拟装配、逆向工程、医学信息、艺术文博与数字文物典藏、3D展示、3D打印等诸多场景。此外,AI、VR/AR等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带来大量对实物三维信息采集和数字化的需求,对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的灵活使用,可以有效降低三维建模的技术门槛,协助创造全真、全息的三维内容。根据Research And Markets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3D扫描仪市场需求为49亿美元,2030年将增长至88亿美元。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市场规模达到21.6亿元,预计2027年将增长至60.2亿元。 三维扫描作为数据获取的关键技术,不仅为数字孪生提供构建所需的精确几何信息,驱动其在实景、工业等领域广泛落地,还为AI建模供应丰富数据;与此同时,数字孪生与AI建模又促使三维扫描技术更好地服务各行业,推动行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进程。 数字孪生应用场景分布广泛,在工业领域,数字孪生能够大幅推动产品在设计、生产、维护及维修等环节的变革,推动相关产业更快、更有效地发展,如五维模型在卫星/空间通信网络、船舶、车辆、发电厂、飞机、复杂机电装备、立体仓库、医疗、制造车间、智能家居、智能物流、建筑、远程监测、人体健康管理领域中产生巨大影响与改变。公共事业领域,数字孪生则可运用于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水务等领域。我国数字孪生行业起步较晚,按应用主体分,当前政府层面数字孪生技术主要应用于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水务,以及高效智慧教学系统建设等领域。受国家政策推动影响,近年来数字孪生需求扩张迅速,应用规模较大,预计未来我国数字孪生市场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三维扫描是数字孪生技术的重要基础环节。数字孪生需要将物理实体精确地映射到虚拟空间,而三维扫描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取物体或空间的三维数据,为数字孪生模型的构建提供精确的几何信息和细节特征。通过三维激光扫描等技术生成的点云数据,可以捕捉到物体的形状、结构等信息,这些数据经过处理和建模后,能够创建出与物理实体高度相似的数字模型。 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引擎,人工智能产业在2024年被中央及各地政府确立为重点发展方向,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力度大的政策措施,旨在推动产业创新,提升区域经济的科技竞争力。经过多年持续投资布局,我国人工智能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基础层、模型层及应用层不断升级优化,实现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据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的广泛融合。 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对AI建模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在技术层面,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AI框架等底层技术不断进步,为AI建模提供了更高效、更灵活的工具和平台,降低了建模门槛,提高了建模效率和质量。同时,产业的发展促使大模型技术持续创新,推动AI建模向更高层次发展,无论是自然语言处理、机器视觉还是多模态等领域的大模型,都为AI建模提供了更强大的基础和更多的可能性。AI建模需要大量的高质量数据来进行训练和学习,三维扫描获取的三维数据可以作为AI模型的输入,帮助AI理解物体的形状、结构和空间关系,从而提高AI建模的准确性和效率。 3)机器人应用领域 机器人的发展大致经历三个阶段:从初级机器人的“基本不动+重复执行”,逐渐发展到具备“行走+独立执行”的中级机器人,最终发展为具备“自主行走+自主执行”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上,机器人由传统的自动化、机械式向智能化、自主化、交互化方向发展,当下在大模型的推动下,机器人向具身智能机器人方向发展,机器人技术不断变革,机器人行业将迎来全面升级。 近年来,国家出台各项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及机器人行业的政策。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到2025年,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大脑、小脑、肢体’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确保核心部组件安全有效供给。到2027年,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此外,广东省、深圳市也相继出台推动智能机器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机器人行业高质量发展迈入快车道;2025年3月,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印发《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一2027年)》,其中明确提出“到2027年,深圳将在机器人关键核心零部件、AI芯片、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融合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新增培育估值过百亿企业10家以上、营收超十亿企业20家以上,实现十亿级应用场景落地50个以上,关联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 机器人视觉相对于传统机器视觉,需要具备3D视觉(物理世界是3D的)、高度集成化(便于嵌入到机器人本体中)、面向复杂多变场景等特质,旺盛的需求将促进各种主流3D视觉感知技术快速进化迭代,推动机器人行业加快发展。在机器人应用领域,3D感知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特别是在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和人形机器人等领域,该技术具有独特的优势: ①在服务机器人应用领域,3D 视觉传感器可以帮助服务机器人高效完成人脸识别、距离感知、避障、导航等功能,使其更加智能化。目前已实现落地的应用包括扫地机器人、自动配送机器人、引导陪伴机器人等,服务于家庭、餐厅、旅馆、医院等多个线下场景。 ②工业机器人是面向工业领域的多关节机械手或多自由度的机器人,按照应用场景可分为搬运、焊接、喷涂、清洁、装配、加工等机器人,是自动化产线的核心环节之一,现已被广泛应用于码垛、冲压、焊接、切割、喷涂、上下料等工业场景中,能够极大提高生产效率、安全性及智能化水平。在该领域,3D感知技术可以实现对工件、生产线和物料等的精确感知和定位,从而提高机器人的生产效率和操作准确度;此外,3D感知技术还可以帮助工业机器人实现对周围工作环境的精确感知,从而提高工业机器人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③在人形机器人应用领域,在以特斯拉为首的科技巨头持续发力投入及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进步的共同推动下,人形机器人产业迭代和进化速度显著加快。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加剧,劳动力减少和人工成本的持续提高,市场对人形机器人的需求与日俱增。人形机器人渗透场景先to B后to C,渗透地区或率先在欧美等高人力成本国家。2023年底,工信部发布《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指出,将人形机器人定义为有望成为继计算机、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后的颠覆性产品,将加快拓展通用人形机器人应用场景:危险、恶劣环境作业;汽车、3C 等制造业产线深度应用;医疗、家政、农业、物流等民生服务。在该领域,3D视觉可提供环境感知、导航避障、人机交互、体积测量、空间定位等功能,帮助人形机器人在复杂环境下执行各类视觉应用,是人形机器人从实验室阶段进入大规模应用阶段的关键技术之一。 4)工业三维测量应用领域 3D视觉感知在工业领域主要应用于三维扫描、微小形变测量、弯管角度测量分析、工业机器人的定位与导航等方面。三维测量一直是工业领域不可或缺的技术环节,此前相关技术主要由欧美国家的大型工业生产厂商主导。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对高精密3D测量技术的不断积累,国产设备以较高的性价比开始逐步替代进口设备,且不断拓展工业领域新的应用。通过使用高精度相机、光纤光栅等设备,可以实现对物体在力学载荷下的形变、应变、三维形态、曲率等参数的测量。细致、精确、快速获取;结合全局自动拼接技术,可以实现几十米超大工件的快速高精度测量,目前已广泛适用于各种有三维数据需求的行业,如汽车工业、航空航天工业、数码家电、文保文创及医学等领域。 (3)主要技术门槛 3D视觉传感器能够让智能终端具备3D视觉感知能力,从而使得智能终端由“看清世界”到“看懂世界”进化,对应的3D视觉感知技术已成为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时代的关键共性技术,是推动全球科技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时代向智能化物联网时代发展的关键技术之一。3D视觉感知产业链长,涵盖上游的元器件供应商或代工厂,中游的3D视觉感知方案商,以及下游的各类应用场景客户,在技术、资金、人才等多方面形成了较高的行业门槛和壁垒。 3D视觉感知正逐步拓展下游市场的各类应用,由于智能设备的多样化,对3D视觉的精度、成本、测量范围等要求均不一样,单一3D视觉感知技术难以满足各类方案的需求。3D感知企业不仅需要掌握核心芯片、光学、算法等底层核心能力,还需要具备结构光、iToF、双目、dToF、Lidar、工业三维测量等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及相关产品开发的能力。另外,3D 视觉感知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很多细分领域的实际应用仍待进一步探索。由于行业的技术门槛较高,且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一颗传感器或者软件算法,而是一整套的解决方案以及技术支持体系。因此企业需具备涵盖系统设计、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系统、软件开发、量产技术等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覆盖产品从设计、研发到制造的全周期研发流程,为客户提供包含芯片开发、硬件量产、应用算法在内的完整3D视觉感知应用方案。 3D视觉感知产业链中,公司的技术能力覆盖上、中、下游。公司目前已具备上游环节中传感器模组生产商的能力;在产业中游,公司具备完整的3D视觉感知方案商的能力;在产业下游,公司已经具备了各类应用算法的能力。未来基于产业的发展方向,公司将不断探索产业链各核心环节,为各类客户研制出满足行业需求的产品。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率先开展3D视觉感知技术系统性研发,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少数企业之一,是市场上为数不多能够提供全套自主知识产权3D视觉感知产品的企业,也是全球少数几家全面布局六大3D视觉感知技术路线的公司之一。公司掌握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通过“深度+广度”双向驱动进行可持续布局与战略储备,在生物识别、机器人、AIoT、三维扫描(3D打印)、工业三维测量、消费电子等市场已实现多项具有代表性的商业应用。 目前全球已掌握核心技术并实现百万级面阵3D视觉传感器量产的企业仅有苹果、微软、索尼、英特尔、华为、三星和奥比中光等少数企业。由于公司所处的3D视觉感知行业存在较高的行业门槛和壁垒,在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要求较高,因此行业竞争格局较为稳定,目前新进入市场的可构成直接竞争的企业较少。未来三至五年,随着3D视觉感知技术的快速迭代以及在各领域渗透率的进一步提升,公司仍将战略性保持对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的高投入,针对刚需下游加大投入布局,以保证技术和市场领先地位并把握发展机遇。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2D成像向3D视觉感知的持续转变 在过去的数十年中,AI算法及算力逐步可以通过2D相机产生的平面图像对环境进行识别、判断和追踪。然而,2D图像仅能够提供固定平面内的形状及纹理信息,无法提供AI算法实现精准识别、追踪等功能所需的空间形貌、位姿等信息。3D视觉感知技术则充分弥补了2D成像技术的缺陷,在同步提供2D图像的同时,还能够为AI算法及算力提供视场内物体的深度、形貌、位姿等3D信息。 基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出的3D视觉传感器可以采集人体、物体以及空间的3D信息,配合AI算法能够实现多种2D成像技术难以实现的功能。硬件方面,随着图像传感器、深度摄像头和激光雷达等硬件技术的不断进步,3D数据采集将变得越来越高效和便捷。这些设备为3D视觉感知提供了更丰富的数据来源,使得将2D成像向3D视觉感知升级加速推进。在软件和算法方面,计算机视觉和深度学习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将推动AI的相关应用的加速落地,如生物识别、三维重建、骨架跟踪、AR 交互、数字孪生、自主定位导航等。 (2)多学科技术融合促进3D视觉产业链逐步完善 3D视觉感知技术属于跨学科技术,涉及光、机、电、芯片、算法等多个专业,且产业链尚未完全成熟。在未来,3D视觉感知行业将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包括硬件制造、软件开发、算法研究、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在内的各个环节之间的协同将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推动技术进步和应用普及。 在上游,各类传感器技术的迭代将提升数据采集的精度、速度和稳定性,从而为3D视觉感知提供更高质量的原始数据;光学元器件的性能将不断提升,以满足3D视觉感知对成像质量和光学性能的要求。在中游,相关企业将致力于将各种传感器、光学元件、处理器等组合成完整的3D视觉感知系统,提供更好的硬件平台和解决方案,同时还将继续开发完善专门针对3D视觉感知的软件和算法,包括人脸识别、3D重建、物体识别等。软件的优化将提高整个系统的性能和稳定性。在下游,应用领域将不断拓展,各行业将深化定制化服务和需求,为终端市场提供体验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3)多模态推动3D视觉感知技术与其他技术更加紧密结合 未来,3D视觉感知技术与其他相关技术(如AI、IoT等)将更紧密地结合,有望实现更高效的智能感知和控制系统。在多模态融合方面,通过集成不同类型的传感器和数据源,可以实现多模态数据融合,利用不同传感器的优势,提高系统的感知能力和准确性,降低误检和漏检的风险。 伴随着以AIGC、ChatGPT等为代表的新兴AI技术的引入及应用,人工智能行业有望迎来快速发展,这类大模型技术会像通讯、互联网等技术一样,很大程度的改变人类社会的学习、工作方式,提升多行业的生产力水平。人工智能已经成为物联网、机器人技术、大数据等的主要驱动力,深度学习带来的科技革命预期将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公司3D视觉感知技术助力让终端获取更多精准的三维、距离等信息,具备很高的识别精度和稳定性,助力各类终端更好地看懂三维立体世界。如果说GPT等大模型是“大脑”,那公司的3D视觉感知产品其实就是“眼睛”,两者负责视觉相关的神经元一起来完成整个“看懂”世界的过程。 相信随着AI的普及与发展,AI模型的表现形式将变得更加多元化,无论是文本、声音还是图像的人机交互,都将进一步优化普及。在与AI技术的结合方面,通过将深度学习、机器学习等AI技术应用于3D视觉感知,可以实现更高效的数据处理、特征提取和模式识别。此外,AI技术还可以用于预测和决策,使得整个智能系统更具自适应性和智能化。未来通过将3D视觉感知技术与VR、AR相结合,可以实现更加真实和沉浸式的交互体验,这将为教育、培训、娱乐等领域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1: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进行表决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4)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监事; (5)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6)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7)更改公司主营业务; (8)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注2:公司回购专户“奥比中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200,971股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6,445.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6.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90.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77.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23.1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65.3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2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傅愉(Fu Yu)先生、陈淡敏女士、晏磊先生、徐雪妙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九)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2025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期限内对各全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在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十七)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八)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九)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十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2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慧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均积极予以落实;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较为全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适当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收益,提升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2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9号),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1,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99元,共计募集资金1,239,630,99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1,981,549.5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177,649,440.5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于2022年7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09,421.7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57,340,018.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36号)。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期末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合计数与加计数若存在差异,系数字进行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监管指引第2号》和《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中信建投于2022年6月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中信建投于2022年7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芯微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芯”)、奥诚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诚”)连同中信建投于2022年9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3年7月将保荐机构从中信建投变更为中金公司,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芯及上海奥诚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4月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桂中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159.02万元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14,659.02万元差异14,500万元,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参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4,500万元。 (四)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是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投入,有利于巩固现有主营业务的底层技术优势,拓展新的技术应用场景,拓宽现有业务的市场边界,保证商业可持续性,但该项目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募投项目“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0,990万元转至一般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其他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23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需要,鉴于2024年度尚未实现盈利,为保障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290.69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1,780.82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090.48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3,826,925.5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3.7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4年度,公司持续推进资源配置优化、费用管控等降本增效措施,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及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然而,受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下游客户需求的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目前仅在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尚未大规模普及;且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在巩固和扩大市场地位、智能化改造生产基地等方面资金需求较高。综上,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仍处于亏损状态且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3D视觉感知已逐渐步入大规模产业化前的重要发展阶段,拥有诸多潜在的细分应用场景领域和需求增长爆发点,行业面临良好市场机遇。受益于前期的市场累积和技术沉淀,近年来公司在细分领域的市场地位和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伴随着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减弱,公司针对各类细分场景的需求有望逐步恢复和得以渗透发展。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成长阶段,公司将继续依托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不断优化3D视觉感知产品系列,随着规模及产品技术差异化优势的进一步凸显,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提升。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24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2025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包括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奥比”)、深圳蚂里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蚂里奥”)。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未有反担保,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2025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2025年度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董事会同意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期限内对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在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CUPDXF0U 3、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龙涌口村科光路1号(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肖振中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3年9月12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顺德奥比100%的股权。 9、顺德奥比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4年度数据包含在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深圳蚂里奥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蚂里奥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309T0C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5层501-1 4、法定代表人:黄源浩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年4月13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无线通信终端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整机的研发和销售;3D 摄像头、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深圳蚂里奥100%的股权。 9、深圳蚂里奥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4年度数据包含在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代码:688322 公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19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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