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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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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表2:
  201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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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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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4: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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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3,380,943.15元,转回或转销合计52,630,112.41元。其中公司对部分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长期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资产合计4,696,416.74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15,837,653.94元。另外,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减少导致各项减值准备合计减少30,750,441.02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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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4,457,145.48元,转回3,177,638.34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18,680,688.67元,转回21,758,419.09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8,328,056.74 元,转回132,870.68元,信用减值损失合计56,396,962.78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112,764.31元,转回7,027,113.62元,资产减值损失35,085,650.69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商誉进行相应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5,314,287.97元,资产减值损失155,314,287.97元,详情可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相应减值测试,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487,999.98元,资产减值损失4,487,999.98元。
  三、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4,696,416.74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形成原因是由于该应收账款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或诉讼后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5,837,653.94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3,380,943.15元,转回32,096,041.73 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251,284,901.42元。
  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股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173,519.93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5,269,663.28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8,349,551.32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4,864,729.97元。
  2、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二、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具体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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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述表格指标所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三个年度平均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
  公司 2024 年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至下一年度,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 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调整后预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458%;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在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对上述担保额度及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康达国际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国际供应链”)预计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预计担保总额度为146,00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预计担保总额度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458%。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银行、融资公司等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效期一致,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非涉及关联担保事项)。
  二、调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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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康达国际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25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4、成立日期:2020年1月1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XRRAXL;
  6、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托管第2086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批发;汽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批发;塑料制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8、与公司关系:康达国际供应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康达国际供应链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243.32万元,净资产为5,778.14万元,2024年,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8,718.08万元,净利润为-229.54万元(已经审计)。
  11、康达国际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以上被担保对象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公司为其提供的上述担保为最高限额担保,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经营行为,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5,372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7690%;对外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9,307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9424%。
  若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8,872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9735%。公司及子公司除对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公司孙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预计。其中,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发展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115,300万元。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预计与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170,300万元。
  2、调整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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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调整外,原预计事项及金额未做其他调整。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建祥、刘丙江、宋兆庆、陈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上一年度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及差异的相关说明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3)注册资本:919,568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0年7月2日;
  (5)住所:唐山市路北区金融中心1号楼2001、2002、2003;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唐控发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65,509.53万元,净资产为2,083,077.60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579,356.66万元,净利润为49,182.49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联关系
  唐控发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市场价格,在无市场价格的时候根据成本加成作市场化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使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建祥,副董事长、总经理姚其胜,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宋兆庆,独立董事张姗姗,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沈一涛。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晟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材科技”)100%股权。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收购事项。
  康达晟璟与重庆致典晶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典晶科”)、重庆蓝洛瓷晶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洛瓷晶”)、上海御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御遥”)、上海量子绘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子绘景”)、上海卡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卡翱”)、上海晶敖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晶敖”)及晶材科技签署了《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交易文件”)。
  康达晟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分两次收购标的公司100%的股权,第一次使用38,860万元收购标的公司67%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2,010万元)。第一次收购完成后,晶材科技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8月23日,晶材科技完成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康达晟璟持有其67%的股权。
  二、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及第一次收购的估值
  晶材科技原股东向康达晟璟承诺,标的公司于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预计分别可达到人民币4,000万元、5,000万元以及6,000万元。
  基于前述业绩承诺以及各方对标的公司业务资质、商业资源、知识产权等各要素的预判,各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第一次收购完成前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58,000万元(“第一次收购估值”),对应标的公司每元注册资本价格为人民币19.33元(“每元注册资本价格”)。
  (二)业绩补偿方式
  1、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结束后,由经康达晟璟认可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财务情况后,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的经审计净利润低于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的85%,则业绩承诺方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当年的12月31日前向康达晟璟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补偿安排如下:
  补偿方式:现金补偿;
  补偿义务主体:业绩承诺方;
  期后应补偿金额=(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累计经审计净利润)÷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38,860万元-已补偿现金金额-康达晟璟业绩承诺期累计已从标的公司获取的利润。
  2、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累计的经审计净利润达到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的50%以上但低于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的85%,业绩承诺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应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向康达晟璟进行股权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补偿方式:股权补偿;
  补偿义务主体:业绩承诺方;
  当期/期后应补偿注册资本数量=(当期/期后应补偿金额-当期/期后已补偿现金金额)/每元注册资本价格。
  为进行上述股权补偿,业绩承诺方应当按其届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无偿将其所持有的对应数量的注册资本转让给康达晟璟。
  3、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的经审计净利润低于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的50%,业绩承诺方应按照上述协议约定足额支付期后应补偿金额。若未足额支付,则业绩承诺方应向康达晟璟进行股权补偿。如股权补偿完成后,仍未覆盖全部期后应补偿金额的,业绩承诺方应在康达晟璟要求的限期内继续进行现金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剩余应补偿金额=期后应补偿金额-已补偿现金金额-已股权补偿对应的注册资本总数*每元注册资本价格。
  4、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高于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假定完成额,就业绩承诺方已按照本协议向康达晟璟所作的业绩补偿(包括现金补偿和股权补偿),康达晟璟无需向业绩承诺方返还差额。
  5、各方同意,无论如何,业绩补偿金额(包括股权补偿)合计不应超过第一次收购对价,且不超过最终业绩承诺未完成比例对应的业绩补偿及商誉减值的合计金额。
  6、若触发股权补偿的,康达晟璟有权自行选择要求业绩承诺方进行股权补偿的时点,且一经康达晟璟向业绩承诺方发出要求股权补偿的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并在该等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股权补偿所涉及的工商变更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应税费(如有)应由业绩承诺方承担。
  7、第一次收购完成后,业绩承诺方应在康达晟璟要求的时间内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权质押给康达晟璟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作为对前述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回购义务的履约保障。
  (三)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实施业绩补偿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鉴于晶材科技2023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各方就本次股权转让达成《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在业绩承诺不变的前提下,结合标的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假定业绩承诺期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假定完成额”),并以此为基础提前执行交易文件下的业绩补偿安排,同时约定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晶材科技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低于协议所约定的假定完成额,则各方应当按照交易文件中业绩补偿条款之约定重新计算业绩补偿款(“实际业绩补偿款”),就实际业绩补偿款与协议约定之业绩补偿款的差额,由业绩承诺方参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补偿。
  基于假定完成额,晶材科技原股东向康达晟璟合计支付15,544万元的期后应补偿金额,补偿方式为现金与股权形式,其中现金部分7,772万元系收购时尚未支付的保证金,无需再支付;股权部分对应晶材科技13.4%的股权。
  2024年5月6日,晶材科技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康达晟璟持有其80.40%的股权。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基于晶材科技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应实施的业绩补偿已履行完毕。
  (四)2024年业绩实现情况
  晶材科技2024年业绩完成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5年4月19日出具了《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容诚专字[2025]210Z0111号,经审计的晶材科技2024年度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608.99万元。
  (五)减值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晶材科技相关资产包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减值测试评估报告。根据《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第0441号】,康达新材合并晶材科技所形成的商誉31,498.80万元为收购晶材科技67%股权对应的商誉分摊额。
  经对收购晶材科技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24年,康达新材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为2,947.85万元。
  三、2024年度不存在业绩补偿的说明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待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届满后,公司将考核晶材科技业绩承诺期内的总体业绩实现情况,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核算业绩承诺方是否需要追加进行业绩补偿,因此业绩承诺方本年度不存在业绩补偿的情况。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第0441号】,康达新材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947.85万元,进而导致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947.85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容诚专字[2025]210Z0111号);
  3、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第0441号】。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0万元,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优先选择保本型产品。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本次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7、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上述风险,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或较低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现金管理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2、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
  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铭瓷”)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到期续贷提供保证担保。
  为满足成都铭瓷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增加为成都铭瓷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500万元,以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成都铭瓷27.6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成都铭瓷27.60%的股权。截至目前,成都铭瓷其他股东李俊伟、隋全义已分别将其持有的成都铭瓷36.8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00万元)、27.6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50万元)质押给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为成都铭瓷提供贷款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李俊伟和隋全义继续将其持有上述股权质押给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程树新为成都铭瓷的董事,以上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程树新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中的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30.4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俊伟;
  成立日期:2019年7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MA63HN452E;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大道11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网络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183.24万元,净资产为2,148.69万元,2024年,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2,213.90万元,净利润为-823.77万元(已经审计)。
  3、股权结构:
  ■
  其中,李俊伟已将其持有的成都铭瓷36.8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对应出资额600万元;隋全义已将其持有的成都铭瓷27.6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对应出资额450万元。
  4、截至目前,成都铭瓷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4、担保方式:
  (1)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成都铭瓷其他股东李俊伟、隋全义分别将其持有的成都铭瓷36.8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00万元)、27.6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50万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5、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具体约定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条款由公司与银行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额度。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与成都铭瓷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8.56万元。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成都铭瓷为公司参股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支持成都铭瓷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成都铭瓷其他股东李俊伟、隋全义分别将其持有的成都铭瓷36.80%、27.6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为成都铭瓷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成都铭瓷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担保是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提高其经营和盈利能力,且其他股东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成都铭瓷贷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其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且本次担保采取了规避风险的反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5,372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7690%;对外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9,307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9424%。
  若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8,872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9735%。公司及子公司除对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公司孙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25-04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度,公司给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合计为150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9年8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震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5年8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玉梅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次安排的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震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震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在查阅容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3、上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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