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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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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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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9,762.9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289.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02,943.84万元,比年初下降10.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407,313.53万元,比年初增长11.16%。
  受公司股权激励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4,871.92万元,该费用计入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为3,748.51万元(已考虑相关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因此,在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1,038.44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62,232.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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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评估,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0,291.8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及计提方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41,129.3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4年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合计62,232.40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约62,232.4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37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0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3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0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6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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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85,261,975.18元,超出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790,277.07元,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产生并支付。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0.29元尚未从理财结算专户转回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的利息收入。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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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2年8月,公司聘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持续督导机构平安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2年8月-11月,奥特维、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方正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持续督导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3年3月,公司、相关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8月16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到位,2023年8月-9月,公司、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奥特维、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于2023年12月,与平安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5月,奥特维、子公司普乐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7月,因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奥特维、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相关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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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2021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该次发行于2022年8月22日完成。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000.00元。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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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0,000.00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附件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1月8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东大道证券营业部等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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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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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同意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990.87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22]D-0549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度,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31)。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12月23日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和3,000万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和控股子公司无锡普乐提供借款以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目之TOPCON电池设备,上述借款将由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次汇给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和控股子公司无锡普乐,由各控股子公司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不超过3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其中,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为无息借款;控股子公司无锡普乐为有息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募集资金借款自借款到账之日起计息,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2、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科芯技术吸收合并光学应用,将注销光学应用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之“装片机”“倒装芯片键合机”项目变更前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学应用实施,因吸收合并实施主体变更为科芯技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变更前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学应用实施,因吸收合并实施主体变更为科芯技术。
  3、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投资内部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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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项目研发产品的性能,更好地贴合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对产品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提高对样机搭建及测试所须物料的投入;同时结合本项目的管理及运营安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减少项目差旅及其他费用、预备费用的投入。未来,如本募投项目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足,以满足项目的使用要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TOPCon电池设备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以及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项目实施内容。
  其中,TOPCon电池设备项目增加TOPCon-钙钛矿叠层方向核心设备的研发投入,并结合实施主体的技术积累情况调整样机搭建数量,总投资额由10,000.00万元调整为10,850.77万元,新增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自有资金追加投入,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此外,根据调整后投资计划,公司将向无锡普乐提供的有息借款调整为2,400.00万元,向普乐新能源提供的无息借款调整为5,600.00万元。
  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项目增加金铜线键合机等在半导体功率器件(如SiC功率器件)以及光通讯模块等方向的应用开发,用于更广泛的客户群体,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根据市场和客户最新需求、产品更新迭代设计,调整样机搭建数量。该调整不涉及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变更,未来,如本募投项目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足,以满足项目的使用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实施期限的公告》(2024-10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特维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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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
  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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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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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一季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42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监事:2025年1月1日至监事履职完毕之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含税),自任期开始之月起按年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的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时分子议案进行表决,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审议时分子议案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相应薪酬。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独立董事尚需向股东会作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新卫、薄煜明、杨建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公司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已出具,该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5]D-0474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03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市场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公告》(2025-03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市场标准,是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的肯定,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上述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确定的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10.1)审议《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新卫、薄煜明、杨建红回避表决
  (10.2)审议《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李文、刘世挺、贾英华、殷哲、周永秀回避表决
  (10.3)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李文、殷哲、周永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中关于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考虑了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3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以及“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编制〈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ESG(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是资本市场重要指标。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关注度提升、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各项事务监管力度的加大,公司现已出具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第6号公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明确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现提议:取消公司监事会设置,同步废止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法定职权。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将按《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要求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7号)相关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全方位保障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项。
  (17.1)审议《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2)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3)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及其他新《公司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前述规定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补充、调整和完善。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在授权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发生变化,董事会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调整修订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14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全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14次和股东大会5次,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已出具,该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5]D-0474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03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市场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公告》(2025-03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的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同意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3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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