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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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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82 公司简称:北自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8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94,091,974.9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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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集成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制造业”门类下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公司属于“智能制造装备”中的“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行业。
  1、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和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集成业务。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能够提高空间利用率和作业效率,降低占地面积、劳动强度和储运损耗,实现物流过程的数智化管理。从使用场景区分,智能物流系统可分为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和智能生产物流系统;从系统构成区分,智能物流系统可分为智能物流装备与智能物流软件。除智能物流系统外,公司存在少量销售智能物流装备以及提供运维及其他服务的情况。
  (1)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公司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主要产品形态为企业的原材料库、成品库和物流配送中心等,应用于仓储环节物料储量大、流量高和品种多的行业,可实现货物出入库、仓储、配送、盘点等过程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具有通用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
  凭借50余年的技术发展与积淀,公司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已广泛应用于化纤玻纤、食品饮料、家居家电、机械电子和医药等行业,系统采用标准化和模块化设计方法,融合机器人、机器视觉、智能控制算法等先进技术,为客户提供自动化立体仓库、输送分拣、自动拆码垛等装备及其控制和软件系统,以满足不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公司典型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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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智能生产物流系统
  公司的智能生产物流系统以包含线边库、周转库和复杂输送单元为主要特征,应用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多品种小批量物料周转、仓储需求的行业,将物流系统与生产工艺相结合,可实现生产过程各环节物流活动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具有工艺复杂、专业性强的特点。
  基于对智能制造的深入理解,在多年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实践经验基础上,为满足客户持续增长的生产过程物料快速周转、准确配送和智能化管控需求,公司逐步拓展了智能生产物流系统业务。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公司将生产工艺、物流装备和软件信息系统紧密结合,自主开发了一系列掌握核心技术的细分行业智能生产物流系统解决方案,目前在以化纤、玻纤为代表的纤维制造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公司典型的化纤长丝智能生产物流系统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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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智能物流装备
  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由多种智能物流装备构成,并可根据不同应用场景、客户需求及项目特点提供个性化定制方案。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通常包含立体货架、堆垛机、输送机、穿梭车、EMS系统、分拣系统、AGV等通用物流装备,智能生产物流系统除通用物流装备外还包括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的定制堆垛机、定制输送机、机器人工作站、全自动落丝机和龙门码垛机等专用物流装备。
  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智能物流装备方面聚焦于控制系统的开发。公司以一体化设计理念自主开发的电气控制系统和物流软件经过长期迭代优化,有着匹配度高、管控准确的特点,能够实现物流装备精准、高效地运行与调度,且可根据客户需求变化及时对功能和流程进行优化,保证物流作业的连续性和装备作业效率的最大化。
  (4)智能物流软件
  公司团队深耕物流领域50余年,在我国第一座自动化立体仓库中负责了控制系统和管理软件的研发,多年来完成了众多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集成项目,形成了面向多个行业的知识库、工艺库、专家库和标准库,自主开发了WMS、WCS、IntelliTwin数字孪生工业软件等多种软件系统,可根据不同行业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开发软件系统,形成定制化解决方案。公司软件开发团队人员稳定,相关软件系统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和迭代,具有较高的成熟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确保智能物流系统安全、可靠、准确和高效运行。
  (5)运维及其他服务
  运营维护是指在质保期后为客户提供智能物流系统备品备件和年度维保、应急维修、设备零配件供应及更换等服务。除运营维护外,公司根据客户需要提供智能物流工程技术咨询规划及其他服务。
  2、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分析宏观环境、下游产业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营销战略定位、规划战略目标、设计战略实现路径及资源配置。公司根据经营目标和市场营销战略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及任务,每半年对销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调整。公司以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或招投标的方式获取项目。智能物流系统项目具有金额较大且建设周期相对较长的特点,因此公司主要采取在项目过程中分期收款的模式进行收款,关键收款节点通常包括合同签订、设备发货、项目验收和质保期结束。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进行采购,具体可分为订单采购与备货采购,以订单采购为主。订单采购指直接根据项目需求进行的采购,主要包括货架、输送机、堆垛机等设备类材料和其他根据项目需要采购的材料。备货采购指根据近期项目需求进行的采购,主要包括PLC、变频器、低压电器等单价较低、单次采购数量较多、通用性较强的电气电子类材料。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规划设计、装备定制、控制和软件系统开发、安装调试和系统集成等工作,总体可分为施工设计、生产加工和现场实施。在施工设计阶段,公司组织专业技术团队依据项目投标方案和技术协议,完成工艺流程匹配、物流设备选型细化、物流流程及信息流程规划,经评审完成方案细节设计;在生产加工阶段,公司根据详细设计方案进行相关元器件、软硬件及核心装备的采购和加工制造;在现场实施阶段,公司组织实施物流装备安装调试、系统联调联试、试运行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4)研发模式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技术委员会深入剖析行业发展方向、市场需求和工程实施,对标行业先进技术,统一讨论确定整体研发方向,由研发项目组对基础共性技术、关键核心装备、控制系统和软件系统等方向形成具体研发任务,经立项、答辩和评审后签订任务合同书。项目立项后,技术管理部进行监督管理,研发项目组严格按照任务书执行研发任务并定期汇报进度,研发项目完成后由技术委员会进行验收评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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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1,774,081.43元,同比增长10.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112,519.13元,同比增长9.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3,345,617.06元,同比增长9.9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生效日期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内容规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及额度: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
  ●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5.6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305.0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77.2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827.85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华验字[2024]001100003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最长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
  (二)保荐人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自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下转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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