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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吴定刚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海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翔飞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其他原因 ■ 注:公司及子公司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以自有资金收购了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实业99%股权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实业1%股权。2024年11月20日合肥实业已办理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合肥实业100%的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调整合并报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重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翔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翔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翔飞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2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处置 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2025年1-3月公司对资产报废处置及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75,458,854.46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79%,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处置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该部分非流动资产账面原值12,248,643.64元,累计折旧12,214,058.87元,账面价值34,584.77元,扣除处置、报废净收入10,108.45元,净损失24,476.32元计入当期损益。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经测试,2025年1-3月母公司及子公司共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8,763,745.14元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并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1-3月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6,670,633.00元。 三、本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度资产处置净损失金额为24,476.32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8,763,745.14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26,670,633.00元,以上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75,458,854.46元。 四、董事会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合理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2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1-3月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6,670,633.00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经减值测试,截至2025年3月31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8,763,745.14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该部分非流动资产账面原值12,248,643.64元,累计折旧12,214,058.87元,账面价值34,584.77元,扣除处置、报废净收入10,108.45元,净损失24,476.32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1月,公司完成了前述股权的受让,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实业”)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合肥实业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合肥实业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意公司对2024年1-3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2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锦先生主持,监事马羽先生、季阁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金融工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金融工具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2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71,282,909.96元收购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持有的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实业”)99%股权;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3,750,332.42元收购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实业1%股权。2024年11月20日合肥实业已办理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详细内容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3日、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4-046号、2024-047号、2024-048号、2024-054号、2024-060号、2024-064号)进行了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合肥实业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公司对合肥实业的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鉴于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1-3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上述规定,对2024年1-3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1.对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2.对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 公告编号:2025-02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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