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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郭谋毅、汤娴妍、黄婉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本次会议上未形成决议,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1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信”或“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邓小勤,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卉,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道前,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本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林玉枝,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邓小勤、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卉、余道前、项目质量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均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共计131.5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06.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1.5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06.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期未增加。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亦能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1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1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的人员,公司将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全体监事均以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依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除此之外,公司不再向监事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根据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其他说明 1.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4.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14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准则汇编》”)《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准则汇编》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准则解释18号》,明确了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汇编》及《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上述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数无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15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5年5月12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邮编:361006 电话:0592-3668275 传真:0592-3668275 电子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联系人:夏成亮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出席会议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08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认真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经营和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同时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公司总股本为501,665,46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699,494.04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切实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完成2024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及《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4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实践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忠)》《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益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地区发展水平,制定的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江淮、米莉、李永川、林友钦、郑连勇、杨小燕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李江淮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地区的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制定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忠、刘晓军、吴益兵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吴益兵、刘晓军回避表决,该议案未形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能够有效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同意该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江淮、米莉、林友钦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李江淮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10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7,878,947.99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31,440,059.83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2,012,8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210,845,407.92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10,845,407.92元(含税);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85,356.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份回购金额),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13,330,763.92元,占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05%。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并注销的股份为0股,回购并注销的金额为0元(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股份回购并注销的情形,回购并注销的886股于2025年1月9日注销完成)。因此,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为210,845,407.92元(含税),占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46%。 鉴于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月8日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348,300股,其中886股已于2025年1月9日完成注销,剩余347,414股。因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公司总股本502,012,876股扣除上述347,414股后为501,665,46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699,494.04元(含税),占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42%。 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总体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12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4.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135.33万元。 前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项目投入包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以及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照明”,现已更名为“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头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仙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7月完成上述协议的签订,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以下简称“立达信泰国”)。鉴于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为立达信泰国,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立达信泰国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2024年8月29日,立达信泰国与公司、漳州光电子、国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公司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2)已于2021年11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厦门照明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4)已于2022年6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漳州光电子在招行五缘湾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903808910555)已于2023年4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立达信泰国在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250049)已于2024年7月开立,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63,406.1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第361Z0457号),截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8,180.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80.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前述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1,572.33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527号)。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3,351,572.33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进行现金管理且最长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闲置募集资金均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财务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注:以上收益数据按照理财产品到期后的实际情况填写。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以下简称“立达信泰国”)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实施主体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设备转至新增实施主体立达信泰国,并在新增实施地点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的泰国制造基地使用,预计涉及相关设备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1.84%,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4.14%。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涉及资金汇出,只是部分募投项目设备的转移,不涉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已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7.68%,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9.45%。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相关信息进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61Z0090号)。 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立达信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立达信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立达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本表“募集资金总额”按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填列;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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