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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5-024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30日(星期三)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3日(星期三) 至04月2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fortune-ga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30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30日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葛水福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葛浩俊先生、董事会秘书张远飞先生、财务总监黄正杰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春彦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30日(星期三)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3日(星期三) 至04月2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fortune-ga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23 2075 邮箱:stock@fortune-ga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5-015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水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建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583,5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208,250.00元(含税),占公司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3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依具体管理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并结合具体考评结果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审议本议案并向董事会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充分考虑公司年度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十、审议《关于审议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所担任高级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未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含税)。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审议本议案并向董事会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制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较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综合考虑了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控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力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审议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5-017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5,958,734.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583,5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208,250.00元(含税),占公司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33%。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9,208,250.00元;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979,623.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9,187,873.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1.8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9,208,2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3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注: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 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 2024 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及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计提减值损失共计120,506,931.94元,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公司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971,432.28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800,265.94元。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次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8,094,189.78元,具体如下: ■ (3)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本公司对内蒙古包头市对外出租的商品房进行了减值测试,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收回金额,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1,721,133.86元。 本公司对位于内蒙古包头市的商品房进行了减值测试,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收回金额,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919,910.08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0,506,931.94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2024年度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5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9号),公司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18.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8,894,1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1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部分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1046800000035785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2,339,535.45元(包括理财收益、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预算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 注:2024年4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首次调整。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前期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后,公司重新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需要一定时间。公司于2024年8月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立即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地下室及地上一层主体结构施工,正在进行地上二至四层主体结构施工,但项目整体建设进度仍不及预期。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5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6.3.9条第(三)项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24.52%,按照前述规定要求,公司需要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已具备8万Nm3/h等级以上空分装备及大型LNG设备设计和制造能力,是国内深冷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所处下游行业对撬装冷箱、低温液体贮槽、撬装管路系统等的大型化、模块化需求越来越高,深冷技术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包括大型化、高端化、节能化、智能化等,对公司的设计和制造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然而公司在10万等级以上空分装备领域仍存在项目空白。本项目通过攻关10-15万等级空分装备及200-1000万等级LNG设备研发,将显著提升公司在大型、特大型深冷装备方面的设计和制造能力,填补公司技术缺口,为承接大型、特大型深冷装备项目提供关键技术支撑,有助于提高公司大型、特大型深冷装备市场核心竞争力。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战略性的先导作用,因此也被称为“工业的血液”。长期以来,工业气体一直以氧气和氮气为主,随着电子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高速发展,带动了特种气体用气需求持续增长。由于特种气体生产条件更为苛刻,其附加值也高于普通工业气体;相应地,特种气体产业链,包括特种气体分离和提纯装备产业的附加值也高于普通工业气体装备产业。本项目通过攻克特种气体分离、提纯、液化核心技术,有助于公司切入特种气体装备设计和制造领域,构建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具有充足的技术和人才储备 公司在行业内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研发储备、强大的研发能力、高效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技术支持团队。公司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等资质。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取得各项专利共68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近年来,公司综合运用多年技术积累和产品设计开发经验,实现大型、超大型空分设备和大型LNG设备的自主设计和制造。公司充足的技术储备和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2、公司拥有丰富的研发和项目经验 近年来,公司与国内天然气、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核电、航空航天、半导体、多晶硅片、新能源电池等行业客户以及中东等海外地区客户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提供了多套空分设备和LNG装置。公司通过具体项目的实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身技术和设计水平,并通过持续的技术和工艺创新,根据客户以及项目的实际工况和需求,实现管路、部件和系统的优化,提升设备整体的运行效率。通过项目的不断积累,公司自身的技术水平和设计能力也不断取得突破。目前,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8万等级以上空分设备和100万方/天LNG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能力的企业。公司丰富的研发和项目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足的经验。 3、公司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坚持“德式品质,浙企风格”,自成立起始终严格把控自身产品质量。公司通过了ISO9001、ISO14001和ISO45001管理体系认证。在产品制造方面,公司产品通过了美国ASME认证,并成为国内少数通过欧洲CE/PED、日本JIS、韩国KGS、俄罗斯GOST的企业之一。公司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质量保障。 (三)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主要为公司的产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是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未来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 综上,公司认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仍具备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募投项目,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序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研发工作的开展提供先进的设备和良好的研发环境,有助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预算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5月。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并未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预算总额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延期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斯达”)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9号),公司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18.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8,894,1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12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10,075,590.13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103,773.59元,合计115,179,363.72元。经公司2023年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5,179,363.7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69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3月将115,179,363.72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未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福斯达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15套大型深冷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1月投入试生产,因部分供应商质保金尚未到期等原因,部分款项尚未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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